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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069286881184

    兼詞是一個詞兼有兩個詞性的意思。

    "焉"作兼詞一般都用在句尾,既可兼"於之"或"於是"又可兼"於彼"。如:⑴積土成山,風雨興焉。(《勸學》)

    ⑵率妻子邑人來此絕境,不復出焉。(《桃花源記》)

    讀音

    一、“諸”是合音兼詞;“焉”是非合音兼詞。

    “諸”不僅意思和作用是合二為一的,而且讀音也是由兩個字的聲韻調拼合而成,類似反切注音,上字取聲,下字取韻調。如:

    ⑴公使陽處父追之,及諸河,則在舟中矣。(《餚之戰》)

    ⑵王嘗語莊子以好樂,有諸?(《莊暴見孟子》)

    ⑴例中的“諸”字, 是“之於”的合音, 之(zhī)+於(yū)=諸(zhū)。──此處“於”依古音韻體系說,“於”屬“魚韻”,故其韻母為U;⑵例中的“諸”字,則是“之乎”的合音,之(zhī)+乎(hū)=諸(zhū)。

    而“焉”在讀音上不存在象“諸”那樣的拼合關係。如:

    ⑶三人行,必有我師焉。(《論語·述而》)

    此例中“焉”字僅僅兼有“於之”兩字的意思,讀音上卻不是“於之”的拼合,於(yū)+之(zhī)≠焉(yān)。

    位置

    二、“諸”既可用在陳述句中,又可用在疑問句和感嘆句末;而“焉”一般只用在陳述句末。

    “諸”用在陳述句中,相當於“之於”。如:

    ⑷投諸渤海之尾,隱土之北。(《愚公移山》)

    “諸”用在疑問句末和用在感嘆句末,都相當於“之乎”。如:

    ⑸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諸?(《孟子·梁惠王下》

    ⑹雖有粟,吾得而食諸!(《論語·顏淵》)

    “焉”作為兼詞,既不用在陳述句中,亦不用在疑問句末,只使用在陳述句末。如:

    ⑺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曹劌論戰》)

    結構

    三、“諸”、“焉”從詞性上看,均為實詞和虛詞的結合,不過它們結合的形式相異,“諸”是實詞在前,虛詞在後,而“焉”正好與之相反,虛詞在前,實詞在後。

    “諸”有兩種結合形式,句中“之於”,即代詞+介詞;句末“之乎”,即代詞+語氣助詞。如:

    ⑻乃賞成,獻諸撫軍。(《促織》)

    ⑼湯誅桀,武王伐紂,有諸?(《左傳》)

    ⑻例“諸”是“之於”的結合,“之”稱代“促織”;“於”引進介紹物件;⑼例“諸”是“之乎”的結合,“之”稱代“湯誅桀”、“武王伐紂”這兩件事,“乎”為語氣助詞。

    “焉”用在句末,即介詞+代詞,介詞僅是“於”字,代詞有“之”、“是”、“彼”等等。如

    ⑽吾聞庖丁之言,得養生焉。(《庖丁解牛》)

    ⑾積土成山,風雨興焉;積水成淵,蛟龍生焉。(《勸學》)

    ⑿祁奚告老,晉侯問嗣焉。(《左傳·襄公三年》)

    語法

    四、“諸”用在及物動詞後,或作賓語,或作賓語以及用“於”字引出動作等的補語;“焉”用在不及物動詞、形容詞和動賓片語後,僅做補語。

    “諸”在疑問句末作及物動詞的賓語。如:

    ⒀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論語·子罕》)

    上述⑵⑸⑹⑼四例皆同此例。

    “諸”在陳述句中作及物動詞的賓語以及用“於”引出動作等的補語。如:

    ⒁武伕力而拘諸原,婦人暫而免諸國。(《餚之戰》)

    上述⑴⑷⑻三例亦同此例。

    “焉”用在不及物動詞、形容詞和動賓片語的後面,充當處所、物件、範圍和比較性的補語。如:

    ⒂率妻子邑人來此絕境,不復出焉。(《桃花源記》)

    “焉”充當不及物動詞“出”的補語,上述⑺⑾兩例同此。

    ⒃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傳·宣公二年》)

    “焉”充當形容詞“大”的補語。

    ⒄必死是間,餘收爾骨焉。(《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焉”充當動賓片語“收爾骨”的補語。上述⑶⑽⑿兩例同此。

    以上我們只是從讀音、位置、結構和語法成分等四方面對“諸”和“焉”進行了比較分析。概而言之,“諸”兼有“之於”、“之乎”的意思和作用,且為它們的合音,一般用在疑問句末和陳述句中的及物動詞後做賓語,或做賓語以及用“於”引出動作等的補語。“焉”則兼有“於之”等意思和作用,與讀音無必然聯絡,一般用在陳述句末充當不及物動詞、形容詞和動賓片語的補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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