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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ounk2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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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zyyo24296
1、業務招待費報銷標準:業務招待費允許報銷的數額是你們公司內部制定的標準,是你們公司根據實際業務的需要制定出來的。不同的地區,不同德地區不同的行業具體的金額不同。業務招待費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費用,會計制度規定可以據實列支,稅法規定在一定的比例範圍內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企業投資者或僱員的個人娛樂支出和業餘愛好支出不得作為業務招待費申報扣除。
2、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按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也就是稅前只能扣除這些,但報銷多少看你單位的財務制度,只要報銷的所得稅稅前調整了就行。企業申報業務招待費時,稅務機關要求公司能夠提供證明真實發生業務的有效憑證或資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稅前扣除。其證明資料內容包括實際支出金額、商業目的、與被招待人的業務關係、招待的時間地點等。如:某企業全年銷售收為1000萬元,全年列支了招待應酬費用為20萬元,在年終所得稅彙算清繳時,先按招待費的60%,計12萬元,再按銷售收入的0.5%為5萬元,因此該單位全年只能在稅前扣除5萬元做業務招待費。擴充套件資料:業務招待費會計與稅法處理的差異1、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會計規定可據實計入相應的成本費用中,稅法規定要按一定比例扣除,形成的差異在企業年終所得稅彙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2、企業在籌辦期間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據實計入開辦費。會計制度規定,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起一次計入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稅法規定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形成時間性差異在企業年終所得稅彙算清繳時時進行納稅調整。
3、業務招待費的計稅基數會計與稅法不同,會計上允許扣除的基數是納稅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稅法的規定是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以及視同銷售收入之和為允許扣除的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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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發生額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千分之五)。扣除最高限額與實際發生數額的60%孰低原則例題:納稅人銷售收入2000萬元,業務招待費扣除最高限額2000*5%=10(萬元)1、假設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40萬元:40*60%=24(萬元),稅前可扣除10萬元,納稅調整額40-10=30(萬元)2、假設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15萬元:15*60%=9(萬元),稅前可扣除10萬元,納稅調整額15-9=6(萬元)企業申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提供證明真實發生的足夠的有效憑證或資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稅前扣除。其證明資料內容包括支出金額、商業目的、與被招待人的業務關係、招待的時間地點。擴充套件資料招待費具體範圍如下: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2、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3、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遊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4、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係人員的差旅費開支。廣告費、業務招待費、業務宣傳費等項扣除的計算基數1、主營業務收入: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讓渡資產使用權、建造合同;2、其他業務收入:材料銷售收入、代購代銷手續費收入、包裝物出租收入、其他;3、視同銷售收入:自產、委託加工產品視同銷售的收入、處置非貨幣性資產視同銷售的收入、其他視同銷售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