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記賬憑證的摘要可以寫:
1、員工向公司借款的摘要寫:經辦人+借款+借款用途;
2、公司向外借款的摘要寫:向XXX借款。
二、記賬憑證摘要的填寫要求是:簡明扼要,重點突出,詳略得當,說明問題。
1、摘要的編寫要“簡”而“明”。太過於簡的摘要,不能把經濟內容表達清,因此要設定的摘要字數內抓住重點,將經濟內容儘可能全面地表述出來。
2、摘要的編寫要準確。對反映不同經濟內容的同一張記賬憑證,每項經濟內容準確對應一個摘要,不能籠統使用同一個摘要。現行的借貸記賬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允許編制一借多貸、一貸多借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多借多貸的記賬憑證。目前被廣泛使用的會計電算化軟體一般都具有“修改摘要”的功能為準確編寫記賬憑證摘要提供了條件。
3、更正錯賬摘要規範。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對記賬後的記賬憑證發現錯誤用紅字沖銷原錯誤憑證時的摘要為“登出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同時用藍字編寫正確的記賬憑證時摘要為“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對只有金額錯誤的會計分錄,在編制調整數字差額憑證時摘要為“調整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如果所修改的是往年的錯誤憑證,那麼在“某月某日”前務必加上“某年”字樣。在登出、訂正或調整某張錯誤憑證的同時,應在被修改的記賬憑證摘要的下面手工註明“該憑證在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已更正”的標記提示表示該憑證已被修改完畢。
4、摘要中需要反映必要的數字。
(1)需要註明時間的摘要。交納某月水費、電費、電話費、各項保險金、個人所得稅等。提取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費、工會經費等。在摘要中務必註明經濟業務所屬的時間。不僅有效防止發生漏記、重記的可能而且便於單位間的賬務查詢;
(2)需要註明人數的摘要;
(3)需要註明數量的摘要。
三、記賬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及填制單位名稱;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7、記賬標記;
8、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9、會計主管、記賬、稽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的簽章。
一、借款記賬憑證的摘要可以寫:
1、員工向公司借款的摘要寫:經辦人+借款+借款用途;
2、公司向外借款的摘要寫:向XXX借款。
二、記賬憑證摘要的填寫要求是:簡明扼要,重點突出,詳略得當,說明問題。
1、摘要的編寫要“簡”而“明”。太過於簡的摘要,不能把經濟內容表達清,因此要設定的摘要字數內抓住重點,將經濟內容儘可能全面地表述出來。
2、摘要的編寫要準確。對反映不同經濟內容的同一張記賬憑證,每項經濟內容準確對應一個摘要,不能籠統使用同一個摘要。現行的借貸記賬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允許編制一借多貸、一貸多借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多借多貸的記賬憑證。目前被廣泛使用的會計電算化軟體一般都具有“修改摘要”的功能為準確編寫記賬憑證摘要提供了條件。
3、更正錯賬摘要規範。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對記賬後的記賬憑證發現錯誤用紅字沖銷原錯誤憑證時的摘要為“登出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同時用藍字編寫正確的記賬憑證時摘要為“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對只有金額錯誤的會計分錄,在編制調整數字差額憑證時摘要為“調整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如果所修改的是往年的錯誤憑證,那麼在“某月某日”前務必加上“某年”字樣。在登出、訂正或調整某張錯誤憑證的同時,應在被修改的記賬憑證摘要的下面手工註明“該憑證在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已更正”的標記提示表示該憑證已被修改完畢。
4、摘要中需要反映必要的數字。
(1)需要註明時間的摘要。交納某月水費、電費、電話費、各項保險金、個人所得稅等。提取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費、工會經費等。在摘要中務必註明經濟業務所屬的時間。不僅有效防止發生漏記、重記的可能而且便於單位間的賬務查詢;
(2)需要註明人數的摘要;
(3)需要註明數量的摘要。
三、記賬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及填制單位名稱;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7、記賬標記;
8、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9、會計主管、記賬、稽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的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