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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籃球小vigor

    謝謝邀請,我認為說和講的區別主要體現在講相聲更傾向於背段子,會很生硬,站在臺上自己心裡沒底,應有的包袱也抖不響,觀眾聽著也受罪,正如岳雲鵬初次登臺一樣,沒講完一半就被觀眾趕下臺。而說相聲,更像是跟你聊天,收放自如,在觀眾前邊等著你,什麼時候讓你笑,什麼時候讓你憂都在他的掌控之中,這樣的相聲才是真正的相聲,大家都願意看的相聲!

  • 2 # 慶字輩兒

    在我看來“說”和“講”是有區別的,“說”是活的,可以按照當時的情況進行一定的改動。“講”是死的,就好比演講,稿子提前定好,照本宣科就行了。

    以前相聲界前輩教成熟一點的後輩都叫“說個活兒”,會教你這段活兒怎麼說才能形象,什麼樣的情況用什麼樣的說法,這樣教出來的相聲演員活兒才活泛。說相聲就像是聊天,演員的想法和觀眾的反應全在一張嘴上說出來。

    而一般的票友或者初學者,都是按照本子怎麼說怎麼講,看起來會感覺生硬一些(我就是,哈哈哈)。

  • 3 # 厚德揚善文化小館

    第二節 “俳優”的活動

    關於“俳優”的活動,古代文獻中記述最詳的當推司馬遷的《史記·滑稽列傳》。太史公自序雲:“不流世俗,不爭勢利,上下無所凝滯,人莫之害,以道之用,作《滑稽列傳》。”王伯祥注:“滑音骨,流利;滑潤。稽,阻礙;留滯。話語流利,正言若反,辯解敏捷,叫做滑稽。所謂‘談言微中,亦可以解紛’,並不是油腔滑調,言不及義,一味引人發笑。”可見,司馬遷的《滑稽列傳》並不單純地著眼於笑,而是蘊有深意。《滑稽列傳》連同後人褚少孫所補述的,涉及許多滑稽可笑的人物,其中屬於“俳優”的有優孟、優旃、郭舍人。

    《滑稽列傳》載雲:“優孟,故楚之樂人也。長八尺。多辯,常以談笑諷諫。”

    楚莊王之時,有所愛馬,衣以文繡,置之華屋之下,席以露床,啖以棗脯。馬病肥死,使群臣喪之,欲以棺槨大夫禮葬之。左右爭之,以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馬諫者,罪至死!”優孟聞之,入殿門,仰天大哭。王驚而問其故。優孟曰:“馬者,王之所愛也,以楚國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禮葬之,薄,請以人君禮葬之。”王曰:“何如?”對曰:“臣請以雕玉為棺,文梓為槨,楩、楓、豫章為題湊,發甲卒為穿壙,老弱負土,齊、趙陪位於前,韓、魏翼衛其後,廟食太牢,奉以萬戶之邑。諸侯聞之,皆知大王賤人而貴馬也。”王曰:“寡人之過一至此乎!為之奈何?”優孟曰:“請為大王六畜葬之。以壟灶為槨,銅歷為棺,齎以姜棗,薦以木蘭,祭以糧稻,衣以火光,葬之於人腹腸。”於是王乃使以馬屬太官,無令天下久聞也。

    《滑稽列傳》載雲:“優旃者,秦倡侏儒也。善為笑言,然合於大道。”他享名的諷諫活動是傳誦不衰的漆城:

    始皇嘗議欲大苑囿,東至函谷關,西至雍、陳倉。優旃曰:“善。多縱禽獸於其中,寇從東方來,令麋鹿觸之足矣。”始皇以故輟止。二世立,又欲漆其城。優旃曰:“善。主上雖無言,臣固將請之。漆城雖於百姓愁費,然佳哉!漆城蕩蕩,寇來不能上。即欲就之,易為漆耳,顧難為蔭室。”於是二世笑之,以其故止。

    《滑稽列傳》載雲:“武帝時有所幸倡郭舍人者,發言陳辭雖不合大道,然令人主和說。”接著記載了郭舍人的諷諫活動:

    武帝少時,東武侯母常養帝。帝壯時,號之曰“大乳母”。率一月再朝。朝奏入,有詔使倖臣馬遊卿以帛五十匹賜乳母,又奉飲糒飧養乳母。乳母上書曰:“某所有公田,願得假倩之。”帝曰:“乳母欲得之乎?”以賜乳母。乳母所言,未嘗不聽。有詔得令乳母乘車行馳道中。當此之時,公卿大臣皆敬重乳母。乳母家子孫奴從者橫暴長安中,當道掣頓人車馬,奪人衣服。聞於中,不忍致之法。有司請徙乳母家室,處之於邊。奏可。乳母當入至前面見辭。乳母先見郭舍人,為下泣。舍人曰:“即入見辭去,疾步數還顧。”乳母如其言,謝去,疾步數還顧。郭舍人疾言罵之曰:“咄!老女子!何不疾行!陛下已壯矣,寧尚須汝乳而活邪?尚何還顧!”於是人主憐焉悲之,乃下詔止無徙乳母,罰謫譖之者。

    除《滑稽列傳》外,其他古代文獻中也記載了一些“俳優”的活動,略舉數端如下:

    劉向《新序·刺奢》載雲:

    趙襄子飲酒,五日五夜不廢酒。謂侍者曰:“我誠邦士也!夫飲酒五日五夜矣,而殊不病。”優莫曰:“君勉之!不及紂二日耳:紂七日七夜,今君五日。”襄子懼,謂優莫曰:“然則吾亡乎?”優莫曰:“不亡。”襄子曰:“不及紂二日耳,不亡何待?”優莫曰:“桀、紂之亡也,遇湯、武。今天下盡桀也,而君紂也,桀、紂並世,焉能相亡?然亦殆矣!”

    《三國志·蜀書·許慈傳》載雲:

    先主定蜀……(許)慈、(胡)潛併為學士……值庶事草創,動多疑議,慈、潛更相剋伐,謗讀言忿爭,形於聲色……先主愍其若斯,群僚大會,使倡家假為二子之容,效其訟鬩之狀,酒酣樂作,以為嬉戲,初以辭義相難,終以刀杖相屈,用感切之。

    《三國志·魏書》卷二十一注引《吳質別傳》載雲:

    (吳)質黃初五年朝京師,詔上將軍及特進以下皆會質所,大官給供具。酒酣,質欲盡歡,時上將軍曹真性肥,中領軍朱鑠性瘦,質召優,使說肥瘦。

    關於“俳優”的活動,有一點需加以強調。“俳優”的“善為笑言,然合於大道”,實開後世的“文以載道”或說“藝以載道”之先河。楊維楨《優戲錄序》中對“俳優”的諷諫作用給予帶誇張性的評價:“觀優之寓於諷者,如漆城、瓦衣、雨稅之類,皆一言之微,有迴天倒日之力,而勿煩乎牽裾伏蒲之敕也。”這裡說的並非“俳優”的實力,而著眼於別人無法取代的特定背景和機遇。楚莊王公開宣稱:“有敢以馬諫者,罪至死!”一般臣下瞠目結舌,不敢吭聲。只有優孟,倚恃平日裡楚莊王的寵愛,巧妙地以笑言勸諫。也只有在這種特定的環境中,才會有“迴天倒日之力”。有人曾根據“俳優”從事諷諫活動,推斷“俳優”並非藝人,而是臣僚。實情恐非如此。當然,從內容看,“俳優”的活動當屬諷諫無疑,關鍵在於表現形式。不妨設想,如果當真是臣下諷諫,卻採取這種開玩笑的手法,恐怕早就“首足異門而出”了。只有備受君主寵幸的藝人,平日裡跟君主說笑慣了,才會有包天的膽量,面對面進行辛辣的諷諫。像優孟、優旃這樣聰明絕頂的藝人,心裡完全有底,一定看好,絕不會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除“優諫”外,還有“優笑”、“優戲”,更屬於“俳優”的“專利”,也說明“俳優”是從事表演活動的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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