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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你不說話我揍你
以下來自於百科 事故是發生於預期之外的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或經濟損失的事件。 事故是發生在人們的生產、生活活動中的意外事件。在事故的種種定義中,伯克霍夫(Berckhoff)的定義較著名。 伯克霍夫認為,事故是人(個人或集體)在為實現某種意圖而進行的活動過程中,突然發生的、違反人的意志的、迫使活動暫時或永久停止、或迫使之前存續的狀態發生暫時或永久性改變的事件。事故的含義包括:
1.事故是一種發生在人類生產、生活活動中的特殊事件,人類的任何生產、生活活動過程中都可能發生事故。
2.事故是一種突然發生的、出乎人們意料的意外事件。由於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非常複雜,往往包括許多偶然因素,因而事故的發生具有隨機性質。在一起事故發生之前,人們無法準確地預測什麼時候、什麼地方、發生什麼樣的事故。
3.事故是一種迫使進行著的生產、生活活動暫時或永久停止的事件。事故中斷、終止人們正常活動的進行,必然給人們的生產、生活帶來某種形式的影響。因此,事故是一種違揹人們意志的事件,是人們不希望發生的事件。 事故是一種動態事件,它開始於危險的激化,並以一系列原因事件按一定的邏輯順序流經系統而造成的損失,即事故是指造成人員傷害、死亡、職業病或裝置設施等財產損失和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事故有生產事故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之分。生產事故是指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過程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裝置、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導致原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事故 (1) 原泛指事情,現在指意外的損失或災禍。如:交通事故。 (2) 原因。如:冒暑而來,必有事故。 (3) 藉口。如:尋個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