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韜》又稱《太公六韜》、《太公兵法》,舊題周初太公望(即呂尚、姜子牙)所著,普遍認為是後人依託,作者已不可考。現在一般認為此書成於戰國時代。全書以太公與文王、武王對話的方式編成。此書在《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兵家類中不見著錄,但在“道家”列“《太公》二百三十七篇”,其中《謀》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儒家類著錄有《國史六》“即今之《六韜》也,蓋言取天下及軍旅之事。
字與韜同也。”《隋書·經籍志》明確記載:“《太公六韜》五卷,周文王師姜望撰。”但從南宋開始,《六韜》一直被懷疑為偽書,特別是清代,更被確定為偽書。然而,1972年4月,在山東臨沂銀雀山西漢古墓中,發現了大批竹簡,其中就有《六韜》的五十多枚,這就證明《六韜》至少在西漢時已廣泛流傳了,對它的懷疑與否定也不攻自破了。
《六韜》是一部集先秦軍事思想之大成的著作,對後代的軍事思想有很大的影響,被譽為是兵家權謀類的始祖。司馬遷《史記·齊太公世家》稱:“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北宋神宗元豐年間,《六韜》被列為《武經七書》之一,為武學必讀之書。
《六韜》在16世紀傳入日本,18世紀傳入歐洲,現今已翻譯成日、法、朝、越、英、俄等多種文字。 今存版本有:1972年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竹簡殘本、1973年河北定縣八角廊漢墓竹簡殘本、敦煌遺書殘本、《群書治要》摘要本、《四庫全書》本、《續古逸叢書》影宋《武經七書》本、1935年中華學藝社影宋刻《武經七書》本、丁氏八千卷樓藏劉寅《武經七書直解》影印本。
今本《六韜》共分六卷。文韜——論治國用人的韜略;武韜——講用兵的韜略;龍韜——論軍事組織;虎韜——論戰爭環境以及武器與佈陣;豹韜——論戰術;犬韜——論軍隊的指揮訓練。《六韜》一書,在軍事方面,主張“伐亂禁暴”,“上戰無與戰”,強調“知彼知己”,“密察敵人之機”,“形人而我無形”,“先見弱於敵”。
要求戰爭指導者“行無窮之變,圖不測之利”機動靈活地運用各種戰略戰術。它認為作戰中最重要的是奇正變化,“不能分移,不可語奇”。對於攻城,它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圍困打援,迫敵投降。它重視地形、天候對戰術的影響。總結了步、車、騎兵種各自的戰法及諸兵種的協同戰術。
它重視部隊的編制和裝備,詳細記述了古代指揮機關的人員組成和各自的職責,提出了因士兵之所長分別進行編隊的原則。它認為“凡三軍有大事,莫不習用器械”,詳細記述了古代武器裝備的形制和戰鬥效能。重視軍中秘密通訊,記述了古代軍中秘密通訊的方式方法。它還重視將帥修養和選拔,認為“社稷安危,一在將軍”要求將帥不僅要諳熟戰略戰術、知進退攻守、出奇制勝的謀略,而且要懂得治亂興衰之道,要能與士卒同甘苦,共安危,並提出了考察將帥的八條方法,即所謂“八徵”。
在軍事哲理方面,《六韜》具有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它一方面反對巫祝卜筮迷信活動,把它列為必須禁止的“七害”之一,另一方面又主張用天命鬼神去迷惑敵人。它具有樸素的辯證法思想,初步認識到了矛盾的對立和轉化,提出了“板反其常"的重要辯證法思想,是對古代辯證法思想的重要貢獻。
它的許多軍事思想都是建立在這一思想基礎之上的,如"夫存者非存,在於慮亡;樂者非樂,在於慮殃”,“大智不智,大謀不謀,大勇不勇,大利不利”,“太強必折,太張必缺”,“無取於民者,取民者也”等等。?《六韜》分別以文、武、龍、虎、豹、犬為標題,各為一卷,共六十一篇,近二萬字。
卷一《文韜》內分《文師》、《盈虛》、《國務》、《大禮》、《明傅》、《六守》、《守土》、《守國》、《上賢》、《舉賢》、《賞罰》、《兵道》等十二篇,主要論述作戰前如何充實國家的實力,在物質上和精神上作好戰爭準備。如對內先要富國強民,對人民進行教育訓練,使之萬眾一心,同仇敵愾;對外要掌握敵方的情況,注意保守自己的秘密,這樣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卷二《武韜》內分《發啟》、《文啟》、《文伐》、《順啟》、《三疑》五篇,有的版本把“《兵道》”列於《三疑》前。這一卷主要論述取得政權及對敵鬥爭的策略,強調在作戰前必須先對敵我雙方的情況瞭如指掌,進行比較,以己之長克敵之短,才能制勝。 卷三《龍韜》內分《王翼》、《論將》、《選將》、《主將》、《將威》、《勵軍》、《陰符》、《陰書》、《軍勢》、《奇兵》、《五音》、《兵徵》、《農器》等十三篇,主要論述軍事指揮和兵力部署的藝術,指出在戰爭中要調動對方,選擇將帥、嚴明紀律,然後確定如何發號令、通訊息。
還指出要注意天時地利、武器裝備和物質供應等。 卷四《虎韜》內分《軍用》、《三陣》、《疾戰》、《必出》、《軍略》、《臨境》、《動靜》、《金鼓》、《絕道》、《略地》、《火戰》、《壘虛》等十二篇,主要論述在寬闊地區作戰中的戰術及其他應注意的問題。
卷五《豹略》內分《林戰》、《突戰》、《幫強》、《敵武》、《山兵》、《澤兵》、《少眾》、《分險》等八篇,主要論述在各種特殊的地形作戰中的戰術及其他應注意的問題。 卷六《犬韜》內分《分合》、《武鋒》、《練士》、《教戰》、《均兵》、《武車士》、《武騎士》、《戰騎》、《戰車》、《戰步》等十篇,主要論述教練與編選士卒以及各種兵種如何配合作戰,以發揮軍隊效能等問題。
《六韜》的內容十分廣泛,涉及戰爭觀、軍隊建設、戰略戰術等有關軍事的許多方面,其中又以戰略和戰術的論述最為精彩,它的權謀家思想也很突出。 《六韜》的軍事思想比較複雜,差不多先秦各家的軍事思想在書中都有反映。書中最突出的是陰謀權術思想。
《六韜》一開頭就說:“夫魚食其餌,乃牽於緡,人食其祿,乃服於君。故以餌取魚,魚可殺。以祿取人,人可竭。以家取國,國可拔。以國取天下,天下可畢。”(《文師》)這就是說,國君統治百姓,就要像漁人釣魚,以釣餌來誘使人們上鉤,聽從驅使。權謀可以表現在多方面:第一,“予之為取”。
就是欲將取之,必先與之。《文師》說:“能與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歸之……與人同憂同樂,同好同惡,義也。義之所在,天下赴之。” 《國務》說:“故善為國者,馭民如父母之愛子,如兄之愛弟,見其飢瘳則為之憂,見其勞苦則為之悲,賞罰如加於身,賦斂如取於己。
此愛民之道也。“在感情、道義、物質上付出這麼多,對人又仁既愛,其目的是什麼呢?就是“欲使主尊人安”(《國務》),“無取於民者,取民者也”(《發啟》)。第二,“攻強必先養強”。《三疑》說:“夫攻強,必養之使強,益之使張。太強必折,大張必缺。攻強以強,離親以親,散眾以眾。
”這就是說,要攻打強大的敵人時,不妨採用讓敵人驕傲自大的策略,敵人驕傲自大了,自然就容易對付了。第三,“文伐”。 《文伐》中列舉了十二條屬於文伐,不屬於武攻的陰謀詭計。一是投其所好,讓敵人產生驕傲之心;二是“親其所愛,以分其威。一人兩心,其中心衰,廷無忠臣,社稷必危”;三是“陰賂左右,得情甚深。
身內情外,國將生害”;四是用珠玉、美人來腐蝕麻痺敵人;五是挑撥敵方忠臣與君主的關係;六是收買敵人的內臣,離間其外臣;七是送給敵人大量財物,使其輕視生產,因而導致蓄積空虛;八是與敵國偽結親誼以麻痺敵人,使其為我所用;九、十是表面上尊崇敵國,示之卑微順從,使其驕怠自斃;十一、十二是要收買敵國大臣,堵塞敵之耳目。
使其豪傑智士為我所用,用亂臣美女迷惑其主。一般兵書大都重視戰場上的戰略戰術,對陰謀手段論述得較少。把陰謀論述得如此詳細的,《六韜》是最突出的。 在戰略戰術上,《六韜》有其獨到之處。《兵道》說:“凡兵之道,莫過乎一。一者能獨往獨來。黃帝曰:‘一者,階於道,幾於神。
’用之在於機,顯之在於勢,成之在於君。”這是說,用兵的原則在於“一”。所謂“一”,就是事權要專一,兵力要集中,行動要統一,這樣才能獨往獨來,機動靈活,不受牽制,取得戰爭的主動權。《軍勢》載:“武王問太公曰:‘攻伐之道奈何?’太公曰:‘勢因敵之動,變生於兩陣之間,奇正發於無窮之源。
故至事不語,用兵不言。且事之至者,其言不是聽也。兵之用者,其狀不定見也。倏而往,忽而來,能獨專不制者,兵也。’”這裡強調的是“因敵之動”,“倏而和主,忽而來”,核心是突出機動靈活,不為敵人所牽制。能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就可以戰無不勝。 《六韜》還強調了用兵要見機而作,以謀略取勝,而不以力戰。
“故善戰者,不待張軍。善除患者,理於未生。善勝敵者,勝於無形。上戰與無戰。故爭勝於白刃之前者,非良將也。裝置於已失之後者,非上聖也。智與眾同,非國師也;技與眾同,非國工也。”在《六韜》中,還論述到了步、車、騎三種兵種配合作戰的戰術問題。《均兵》指出了車、騎的地位及其不同作用:“車者,軍之羽翼也,所以陷堅陳(陣),要(邀擊)強敵,遮走北(敗軍)也。
騎者,軍之伺侯也,所以踵敗軍。絕糧道,擊便寇也。”如果步兵與車、騎作戰,那麼,“必依丘陵險阻,長兵強弩居前,短兵弱發弩居後,更發更止。敵之車騎雖眾而至,堅陣疾戰,材士強弩,以備我後”(《戰步》)。如果是平地作戰,方法是“令我士卒為行馬、木蒺藜;掘地匝後,廣深五尺,名曰命籠。
人操行馬進步,闌車以為壘,推而前後,立而為屯;材士強弩,備我左右。然後令我三軍,皆疾戰而不解。”(《戰騎》)對車、騎、步的協同作戰及如何運用步兵對付敵人車、騎兵的辦法作了詳細的論述。 對於軍隊的建設,《六韜》認為首先應注意將領的選拔與培養。
因為“國之大事,存亡之道,命在於將。將者,國之輔,先王之所重也”。(《論將》)“社稷安危,一在將軍。”(《主將》)所以,對於將領的選拔、考察就不能不認真細緻。它認為:“將有五材十過。……所謂五材者,勇、智、仁、信、忠也。……所謂十過者,有勇而輕死者,有急而心速者,有貪而好利者,有仁而不忍人者,有智而心怯者,有信而喜信人者,有廉潔而不愛人者,有智而心緩者,有剛毅而自用者,有懦而喜任人者。
”(《論將》)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長處與短處,應該有清醒的認識。它還提出了選擇考察將領的各種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六韜》還提出了建立參謀部的問題。 《王翼》載:“武王問太公曰:‘王者帥師,必有股肱羽翼,以成威神,為之奈何?’太公曰:‘凡舉兵帥師,以將為命。
命在通達,不守一術。因能授職,各取所和工,隨時變化,以為紀鋼。故將有股肱羽翼七十二人,以應天道。備數如法,審知命理,殊能異技,萬事畢矣。”這是說,國君率領軍隊,必須要有得力的輔佐。全軍的生命掌握在將帥的手中,但是將帥的職責是全面領導,不能侷限在其一個區域性,因此就應該建立一個由七十二人組成的參謀部,並根據各人的才能授予職務,充分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
這七十二人是些什麼樣的人呢?《六韜》的安排是腹心一人,謀士五人,天文三人,地利三人,兵法九人,通糧四人,奮威四人,旗鼓三人,股肱四人,通才二人,權士三人,耳目七人,爪牙五人,羽翼四人,遊士八人,術士二人,方士三人,法算二人等等。這是中國軍事史上最早的見於明文規定的參謀部組織法,是《六韜》的一大創造。
《六韜》還系統地論述了將領的自主權問題。《立將》明確記述了國君於太廟誓師,以斧鉞授將,將受命出征的具體儀式,而且還鄭重其事地論述了將帥應有的統率三軍,獨斷專行的權利。“國不可從外治,軍不可從中御。二心不可以事君,疑志不可以應敵……軍中之事,不聞君命,皆由將出。
臨敵決戰,無有二心。若此,則無天於上,無地於下,無敵於前,無君於後。是故智者為之謀,勇者為之鬥,氣厲青雲,疾苦馳鶩,兵不接刃,而敵降服。戰勝於外,功立於內。”這裡的核心是“軍不可從中御”和“軍中之事,不聞君命,皆由將出”。意思是“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軍隊不能由國君在中樞機構中具體指揮,而應完全由將領根據戰場上的實際情況來指揮,這樣才能取得勝利。將領有自主權,就有了主動權。對於士卒,《六韜》也很重視其選拔與訓練。 《練士》說:“軍中有大勇敢死樂傷者,聚為一卒,名為冒刃之士;有銳氣壯勇強暴者,聚為一卒,名曰陷陳(陣)之士;有奇表長劍、接武齊列者,聚為一卒,名曰勇銳之士;有披距伸鉤、強梁多力、潰破金鼓、絕滅旌旗者,聚為一卒,名曰勇力之士;有逾高絕遠、輕足善走者,聚為一卒,名曰寇兵之士;有王臣失勢欲復見功者,聚為一卒,名曰死鬥之士;有死將之人子弟欲與其將報仇者,取秋一卒,名曰敢死之士;有贅婿人虜欲掩跡揚名者,聚為一卒,名曰勵鈍之士;有貧窮憤怒欲快其志者,聚為一卒,名曰必死之士;有胥廉免罪之人慾逃其恥者,聚為一卒,名曰偉用之士;有材技兼人,能負重致遠者,聚為一卒,名曰待命之士。
”這裡強調的是對士卒的因材施用與組織方法。士卒的才能、性格等是千差萬別的,把這些人按一定的原則組織起來,就可以充分發揮他們潛能,取得勝利。對於軍隊的治理,《六韜》提出了刑賞並重和“殺貴大,賞貴小”的原則。 《將威》中寫武王問太公怎樣才能做到令行禁止,樹立將帥的威信,太公說:“將以誅大為威,以賞小為明;以罰審為禁止而令行。
故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說者,賞之。殺貴大,賞貴小,殺及當路貴重之臣,是刑上極也;賞及牛豎馬洗廄養之徒,是賞下通也。刑上極,賞下通,是將威之所行也。”殺和賞都是將帥建立威信的手段,這一點在《孫子兵法》、《孫臏兵法》等兵書中提到過,但明確地提出“殺大賞小”原則的以《六韜》為最早。
所謂“殺大賞小”,就是殺位高者以震懾他人,賞位卑者以激勵眾幹。這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六韜》雖然從總體水平來說趕不上《孫子兵法》、《孫臏兵法》等,但也有其獨特的價值。
《六韜》又稱《太公六韜》、《太公兵法》,舊題周初太公望(即呂尚、姜子牙)所著,普遍認為是後人依託,作者已不可考。現在一般認為此書成於戰國時代。全書以太公與文王、武王對話的方式編成。此書在《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兵家類中不見著錄,但在“道家”列“《太公》二百三十七篇”,其中《謀》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儒家類著錄有《國史六》“即今之《六韜》也,蓋言取天下及軍旅之事。
字與韜同也。”《隋書·經籍志》明確記載:“《太公六韜》五卷,周文王師姜望撰。”但從南宋開始,《六韜》一直被懷疑為偽書,特別是清代,更被確定為偽書。然而,1972年4月,在山東臨沂銀雀山西漢古墓中,發現了大批竹簡,其中就有《六韜》的五十多枚,這就證明《六韜》至少在西漢時已廣泛流傳了,對它的懷疑與否定也不攻自破了。
《六韜》是一部集先秦軍事思想之大成的著作,對後代的軍事思想有很大的影響,被譽為是兵家權謀類的始祖。司馬遷《史記·齊太公世家》稱:“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北宋神宗元豐年間,《六韜》被列為《武經七書》之一,為武學必讀之書。
《六韜》在16世紀傳入日本,18世紀傳入歐洲,現今已翻譯成日、法、朝、越、英、俄等多種文字。 今存版本有:1972年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竹簡殘本、1973年河北定縣八角廊漢墓竹簡殘本、敦煌遺書殘本、《群書治要》摘要本、《四庫全書》本、《續古逸叢書》影宋《武經七書》本、1935年中華學藝社影宋刻《武經七書》本、丁氏八千卷樓藏劉寅《武經七書直解》影印本。
今本《六韜》共分六卷。文韜——論治國用人的韜略;武韜——講用兵的韜略;龍韜——論軍事組織;虎韜——論戰爭環境以及武器與佈陣;豹韜——論戰術;犬韜——論軍隊的指揮訓練。《六韜》一書,在軍事方面,主張“伐亂禁暴”,“上戰無與戰”,強調“知彼知己”,“密察敵人之機”,“形人而我無形”,“先見弱於敵”。
要求戰爭指導者“行無窮之變,圖不測之利”機動靈活地運用各種戰略戰術。它認為作戰中最重要的是奇正變化,“不能分移,不可語奇”。對於攻城,它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圍困打援,迫敵投降。它重視地形、天候對戰術的影響。總結了步、車、騎兵種各自的戰法及諸兵種的協同戰術。
它重視部隊的編制和裝備,詳細記述了古代指揮機關的人員組成和各自的職責,提出了因士兵之所長分別進行編隊的原則。它認為“凡三軍有大事,莫不習用器械”,詳細記述了古代武器裝備的形制和戰鬥效能。重視軍中秘密通訊,記述了古代軍中秘密通訊的方式方法。它還重視將帥修養和選拔,認為“社稷安危,一在將軍”要求將帥不僅要諳熟戰略戰術、知進退攻守、出奇制勝的謀略,而且要懂得治亂興衰之道,要能與士卒同甘苦,共安危,並提出了考察將帥的八條方法,即所謂“八徵”。
在軍事哲理方面,《六韜》具有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它一方面反對巫祝卜筮迷信活動,把它列為必須禁止的“七害”之一,另一方面又主張用天命鬼神去迷惑敵人。它具有樸素的辯證法思想,初步認識到了矛盾的對立和轉化,提出了“板反其常"的重要辯證法思想,是對古代辯證法思想的重要貢獻。
它的許多軍事思想都是建立在這一思想基礎之上的,如"夫存者非存,在於慮亡;樂者非樂,在於慮殃”,“大智不智,大謀不謀,大勇不勇,大利不利”,“太強必折,太張必缺”,“無取於民者,取民者也”等等。?《六韜》分別以文、武、龍、虎、豹、犬為標題,各為一卷,共六十一篇,近二萬字。
卷一《文韜》內分《文師》、《盈虛》、《國務》、《大禮》、《明傅》、《六守》、《守土》、《守國》、《上賢》、《舉賢》、《賞罰》、《兵道》等十二篇,主要論述作戰前如何充實國家的實力,在物質上和精神上作好戰爭準備。如對內先要富國強民,對人民進行教育訓練,使之萬眾一心,同仇敵愾;對外要掌握敵方的情況,注意保守自己的秘密,這樣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卷二《武韜》內分《發啟》、《文啟》、《文伐》、《順啟》、《三疑》五篇,有的版本把“《兵道》”列於《三疑》前。這一卷主要論述取得政權及對敵鬥爭的策略,強調在作戰前必須先對敵我雙方的情況瞭如指掌,進行比較,以己之長克敵之短,才能制勝。 卷三《龍韜》內分《王翼》、《論將》、《選將》、《主將》、《將威》、《勵軍》、《陰符》、《陰書》、《軍勢》、《奇兵》、《五音》、《兵徵》、《農器》等十三篇,主要論述軍事指揮和兵力部署的藝術,指出在戰爭中要調動對方,選擇將帥、嚴明紀律,然後確定如何發號令、通訊息。
還指出要注意天時地利、武器裝備和物質供應等。 卷四《虎韜》內分《軍用》、《三陣》、《疾戰》、《必出》、《軍略》、《臨境》、《動靜》、《金鼓》、《絕道》、《略地》、《火戰》、《壘虛》等十二篇,主要論述在寬闊地區作戰中的戰術及其他應注意的問題。
卷五《豹略》內分《林戰》、《突戰》、《幫強》、《敵武》、《山兵》、《澤兵》、《少眾》、《分險》等八篇,主要論述在各種特殊的地形作戰中的戰術及其他應注意的問題。 卷六《犬韜》內分《分合》、《武鋒》、《練士》、《教戰》、《均兵》、《武車士》、《武騎士》、《戰騎》、《戰車》、《戰步》等十篇,主要論述教練與編選士卒以及各種兵種如何配合作戰,以發揮軍隊效能等問題。
《六韜》的內容十分廣泛,涉及戰爭觀、軍隊建設、戰略戰術等有關軍事的許多方面,其中又以戰略和戰術的論述最為精彩,它的權謀家思想也很突出。 《六韜》的軍事思想比較複雜,差不多先秦各家的軍事思想在書中都有反映。書中最突出的是陰謀權術思想。
《六韜》一開頭就說:“夫魚食其餌,乃牽於緡,人食其祿,乃服於君。故以餌取魚,魚可殺。以祿取人,人可竭。以家取國,國可拔。以國取天下,天下可畢。”(《文師》)這就是說,國君統治百姓,就要像漁人釣魚,以釣餌來誘使人們上鉤,聽從驅使。權謀可以表現在多方面:第一,“予之為取”。
就是欲將取之,必先與之。《文師》說:“能與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歸之……與人同憂同樂,同好同惡,義也。義之所在,天下赴之。” 《國務》說:“故善為國者,馭民如父母之愛子,如兄之愛弟,見其飢瘳則為之憂,見其勞苦則為之悲,賞罰如加於身,賦斂如取於己。
此愛民之道也。“在感情、道義、物質上付出這麼多,對人又仁既愛,其目的是什麼呢?就是“欲使主尊人安”(《國務》),“無取於民者,取民者也”(《發啟》)。第二,“攻強必先養強”。《三疑》說:“夫攻強,必養之使強,益之使張。太強必折,大張必缺。攻強以強,離親以親,散眾以眾。
”這就是說,要攻打強大的敵人時,不妨採用讓敵人驕傲自大的策略,敵人驕傲自大了,自然就容易對付了。第三,“文伐”。 《文伐》中列舉了十二條屬於文伐,不屬於武攻的陰謀詭計。一是投其所好,讓敵人產生驕傲之心;二是“親其所愛,以分其威。一人兩心,其中心衰,廷無忠臣,社稷必危”;三是“陰賂左右,得情甚深。
身內情外,國將生害”;四是用珠玉、美人來腐蝕麻痺敵人;五是挑撥敵方忠臣與君主的關係;六是收買敵人的內臣,離間其外臣;七是送給敵人大量財物,使其輕視生產,因而導致蓄積空虛;八是與敵國偽結親誼以麻痺敵人,使其為我所用;九、十是表面上尊崇敵國,示之卑微順從,使其驕怠自斃;十一、十二是要收買敵國大臣,堵塞敵之耳目。
使其豪傑智士為我所用,用亂臣美女迷惑其主。一般兵書大都重視戰場上的戰略戰術,對陰謀手段論述得較少。把陰謀論述得如此詳細的,《六韜》是最突出的。 在戰略戰術上,《六韜》有其獨到之處。《兵道》說:“凡兵之道,莫過乎一。一者能獨往獨來。黃帝曰:‘一者,階於道,幾於神。
’用之在於機,顯之在於勢,成之在於君。”這是說,用兵的原則在於“一”。所謂“一”,就是事權要專一,兵力要集中,行動要統一,這樣才能獨往獨來,機動靈活,不受牽制,取得戰爭的主動權。《軍勢》載:“武王問太公曰:‘攻伐之道奈何?’太公曰:‘勢因敵之動,變生於兩陣之間,奇正發於無窮之源。
故至事不語,用兵不言。且事之至者,其言不是聽也。兵之用者,其狀不定見也。倏而往,忽而來,能獨專不制者,兵也。’”這裡強調的是“因敵之動”,“倏而和主,忽而來”,核心是突出機動靈活,不為敵人所牽制。能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就可以戰無不勝。 《六韜》還強調了用兵要見機而作,以謀略取勝,而不以力戰。
“故善戰者,不待張軍。善除患者,理於未生。善勝敵者,勝於無形。上戰與無戰。故爭勝於白刃之前者,非良將也。裝置於已失之後者,非上聖也。智與眾同,非國師也;技與眾同,非國工也。”在《六韜》中,還論述到了步、車、騎三種兵種配合作戰的戰術問題。《均兵》指出了車、騎的地位及其不同作用:“車者,軍之羽翼也,所以陷堅陳(陣),要(邀擊)強敵,遮走北(敗軍)也。
騎者,軍之伺侯也,所以踵敗軍。絕糧道,擊便寇也。”如果步兵與車、騎作戰,那麼,“必依丘陵險阻,長兵強弩居前,短兵弱發弩居後,更發更止。敵之車騎雖眾而至,堅陣疾戰,材士強弩,以備我後”(《戰步》)。如果是平地作戰,方法是“令我士卒為行馬、木蒺藜;掘地匝後,廣深五尺,名曰命籠。
人操行馬進步,闌車以為壘,推而前後,立而為屯;材士強弩,備我左右。然後令我三軍,皆疾戰而不解。”(《戰騎》)對車、騎、步的協同作戰及如何運用步兵對付敵人車、騎兵的辦法作了詳細的論述。 對於軍隊的建設,《六韜》認為首先應注意將領的選拔與培養。
因為“國之大事,存亡之道,命在於將。將者,國之輔,先王之所重也”。(《論將》)“社稷安危,一在將軍。”(《主將》)所以,對於將領的選拔、考察就不能不認真細緻。它認為:“將有五材十過。……所謂五材者,勇、智、仁、信、忠也。……所謂十過者,有勇而輕死者,有急而心速者,有貪而好利者,有仁而不忍人者,有智而心怯者,有信而喜信人者,有廉潔而不愛人者,有智而心緩者,有剛毅而自用者,有懦而喜任人者。
”(《論將》)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長處與短處,應該有清醒的認識。它還提出了選擇考察將領的各種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六韜》還提出了建立參謀部的問題。 《王翼》載:“武王問太公曰:‘王者帥師,必有股肱羽翼,以成威神,為之奈何?’太公曰:‘凡舉兵帥師,以將為命。
命在通達,不守一術。因能授職,各取所和工,隨時變化,以為紀鋼。故將有股肱羽翼七十二人,以應天道。備數如法,審知命理,殊能異技,萬事畢矣。”這是說,國君率領軍隊,必須要有得力的輔佐。全軍的生命掌握在將帥的手中,但是將帥的職責是全面領導,不能侷限在其一個區域性,因此就應該建立一個由七十二人組成的參謀部,並根據各人的才能授予職務,充分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
這七十二人是些什麼樣的人呢?《六韜》的安排是腹心一人,謀士五人,天文三人,地利三人,兵法九人,通糧四人,奮威四人,旗鼓三人,股肱四人,通才二人,權士三人,耳目七人,爪牙五人,羽翼四人,遊士八人,術士二人,方士三人,法算二人等等。這是中國軍事史上最早的見於明文規定的參謀部組織法,是《六韜》的一大創造。
《六韜》還系統地論述了將領的自主權問題。《立將》明確記述了國君於太廟誓師,以斧鉞授將,將受命出征的具體儀式,而且還鄭重其事地論述了將帥應有的統率三軍,獨斷專行的權利。“國不可從外治,軍不可從中御。二心不可以事君,疑志不可以應敵……軍中之事,不聞君命,皆由將出。
臨敵決戰,無有二心。若此,則無天於上,無地於下,無敵於前,無君於後。是故智者為之謀,勇者為之鬥,氣厲青雲,疾苦馳鶩,兵不接刃,而敵降服。戰勝於外,功立於內。”這裡的核心是“軍不可從中御”和“軍中之事,不聞君命,皆由將出”。意思是“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軍隊不能由國君在中樞機構中具體指揮,而應完全由將領根據戰場上的實際情況來指揮,這樣才能取得勝利。將領有自主權,就有了主動權。對於士卒,《六韜》也很重視其選拔與訓練。 《練士》說:“軍中有大勇敢死樂傷者,聚為一卒,名為冒刃之士;有銳氣壯勇強暴者,聚為一卒,名曰陷陳(陣)之士;有奇表長劍、接武齊列者,聚為一卒,名曰勇銳之士;有披距伸鉤、強梁多力、潰破金鼓、絕滅旌旗者,聚為一卒,名曰勇力之士;有逾高絕遠、輕足善走者,聚為一卒,名曰寇兵之士;有王臣失勢欲復見功者,聚為一卒,名曰死鬥之士;有死將之人子弟欲與其將報仇者,取秋一卒,名曰敢死之士;有贅婿人虜欲掩跡揚名者,聚為一卒,名曰勵鈍之士;有貧窮憤怒欲快其志者,聚為一卒,名曰必死之士;有胥廉免罪之人慾逃其恥者,聚為一卒,名曰偉用之士;有材技兼人,能負重致遠者,聚為一卒,名曰待命之士。
”這裡強調的是對士卒的因材施用與組織方法。士卒的才能、性格等是千差萬別的,把這些人按一定的原則組織起來,就可以充分發揮他們潛能,取得勝利。對於軍隊的治理,《六韜》提出了刑賞並重和“殺貴大,賞貴小”的原則。 《將威》中寫武王問太公怎樣才能做到令行禁止,樹立將帥的威信,太公說:“將以誅大為威,以賞小為明;以罰審為禁止而令行。
故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說者,賞之。殺貴大,賞貴小,殺及當路貴重之臣,是刑上極也;賞及牛豎馬洗廄養之徒,是賞下通也。刑上極,賞下通,是將威之所行也。”殺和賞都是將帥建立威信的手段,這一點在《孫子兵法》、《孫臏兵法》等兵書中提到過,但明確地提出“殺大賞小”原則的以《六韜》為最早。
所謂“殺大賞小”,就是殺位高者以震懾他人,賞位卑者以激勵眾幹。這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六韜》雖然從總體水平來說趕不上《孫子兵法》、《孫臏兵法》等,但也有其獨特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