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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著名節能服務公司介紹
1. 國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概況
在市場經濟國家中,節能服務公司(ESCO) 是在70年代中期以後逐步發展起來的,尤其是在北美和歐洲,ESCO已成為一種新興的產業,下面簡要介紹國外節能服務公司(ESCO)的發展概況。
一、加拿大
在加拿大,由於70年代石油危機後能源價格上升和環境保護意識加強,很多能源專家對能源使用者的能源利用效率進行了分析。分析結果一致認為,全社會的節能潛力很大,節能對保障能源供應、經濟持續發展、保護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即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仍然有諸多的節能市場障礙。當時有眼光的企業家注意到了這一點,認為建立一種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可以克服這些節能的市場障礙,這些公司將具有廣闊的業務市場。加拿大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對此十分重視。在聯邦政府的支援下,魁北克省政府與電力公司合作成立了第一個ESCO。該ESCO是商業性的服務公司,經過幾年執行顯示了它的盈利機會和生命力,此後該類公司迅速發展。加拿大聯邦政府支援ESCO的發展,並要求政府機關大樓帶頭接受ESCO的服務。加拿大的六家大銀行都支援ESCO,銀行也對客戶的專案進行評估,並優先給予資金支援。
為促進政府機關大樓帶頭接受ESCO的服務,加拿大聯邦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1992年,加拿大政府開始實施“聯邦政府建築物節能促進計劃”( The Federal Buildings Initiative,簡稱FBI計劃),其目的是幫助各聯邦政府機構與ESCO合作進行辦公樓宇的節能工作,並制訂了在2000年前聯邦政府機構節能30%的目標。
實施這一計劃的意義是:
1.政府在節能工作上起示範作用(有利於政府推動節能工作);
2.可節省財政開支20%-30%(節省下來的資金留給政府機構);
4.提高政府機構的工作效率(室內工作條件得到改善);
5.增加社會就業機會(ESCO形成新興產業);
6.推動全社會節能,減少環境汙染,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
聯邦政府對政府機構與ESCO的合作方式提出了規範:
1.每個合同不超過2,500萬加元,合同期不超過8年;
2.必須以節能效益回收投資;
3.如果涉及樓宇改造升級,能源費用不能超過原水平;
4.政府機構只能與透過資格審查的ESCO進行合作;
5.專案採購必須透過公開招標(QBL)。
政府在實施FBI中提供的服務包括:
1.培訓;
2.編制指南和合同樣本;
3.審查ESCO的資格;
4.審查合同,提出修改建議;
5.認可裝置加速折舊的優惠。
FBI詳細制訂了政府機構執行合同能源管理專案的方法指南和執行程式。
加拿大ESCO的主要業務市場為政府大樓、商業建築、學校、醫院的節能改造,工業企業的節能技術改造,居民用能裝置的升級。據加拿大ESCO協會保守的估計,加拿大的節能服務市場潛力約200億加元。1990-1994年,該協會所屬公司的營業額每年遞增60%。目前已完成10億加元工作量,主要是由協會50多個成員單位完成的。1994年完成工作量約2億加元,平均每個專案150萬加元。專案規模逐漸擴大,最近有一個公司簽署了一個8000萬至1億加元的專案,該專案是建築物照明、空調、供熱等綜合性的節能改造專案。
加拿大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支援節能服務公司,不僅要求政府機關大樓帶頭接受ESCO的服務,同時鼓勵企業和居民接受ESCO的服務。加拿大的六家大銀行也都支援ESCO,銀行也對使用者和專案進行評估,並給予資金支援。
二、美國
美國是ESCO的發源地,是ESCO產業最發達的國家。在美國,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支援 ESCO的發展,把這種支援作為促進節能和保護環境的重要政策措施。
美國政府對ESCO有利的政策包括:
1.政府制訂了有關建築物節能的標準和法規;
2.政府制訂的有關環境保護的法案;
3.政府頒佈的若干能源審計的標準;
4.各州政府關於電力公司進行綜合資源規劃(IRP)的法案(ESCO參與其中的機會);
5.美國國會透過的有關聯邦政府的所有辦公樓宇至2005年節能30%的目標的議案;
6.議會透過的有關聯邦政府機構應與ESCO合作進行合同能源管理實現節能目標的議案;
7.美國能源部對政府機關進行具體的指導和幫助,制訂了若干關於合同能源管理的指導性檔案。
美國的ESCO有以下幾種型別:
1.獨立的ESCO
美國最早出現的ESCO都是獨立的,ESCO的服務範圍比較廣泛,有學校、醫院、商業建築、公共服務設施、政府機關、居民和工廠企業。這些公司的業務隨市場需求的變化而調整,也常常有自己獨特的專業優勢。
2.附屬於節能裝置製造商的ESCO
在美國,一些節能裝置製造商注意到,透過ESCO的服務可以推銷他們所生產的裝置,因此,他們乾脆自己創辦附屬的ESCO。這些ESCO以自己所生產的裝置,組合各種成熟技術,開啟節能服務市場。
3.附屬於公用事業公司(電力公司/天然氣公司/自來水公司)的節能服務公司,特別是電力供應公司注意到,ESCO及其客戶所獲得的節電收益實際上就是電力公司的收益的減少,因為節電減少了電力公司的電力銷售量,因此許多電力公司開辦了附屬的ESCO。附屬於電力公司的ESCO不僅能彌補因節電而引起的電力公司的銷售損失,而且可以透過ESCO的服務,提高供電質量,改善電力公司在電力供應市場中的競爭地位,因為美國在推進電力生產和供應體系的改革(電力重組)以來,電力供應的市場競爭激烈起來。
1985年以來,美國政府曾以25億美元的財政預算支援政府機構的節能專案,其目的是使政府在節能和環境保護方面起示範作用,其效果是明顯的,凡是實施節能專案的政府樓宇,平均用能下降15%,而工作環境得到了改善。後來由於美國政府財政緊缺,開始用其它方式籌集政府樓宇的節能資金,並認為可以發揮ESCO的作用。1992年美國聯邦政府透過一個議案(EPAct),要求政府機構與ESCO合作進行合同能源管理,達到既不需要增加政府預算,又取得節能效果的目的。該議案要求聯邦政府的所有辦公樓宇至2005年節能30%(與1985年相比);1995年,美國聯邦政府機構的能源費用為79億美元。如果要實現議案所要求的目標,聯邦政府機構的節能投資需求為60億美元,其中30億美元將來自財政撥款,0.8億美元將來自電力公司的基金,25億美元來自ESCO的合同能源管理。為此,聯邦政府開始執行一項“聯邦政府能源管理計劃(FEMP)”,該計劃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幫助ESCO在聯邦政府的辦公樓宇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同時為了指導政府機構與ESCO的合作,政府通告了已透過美國能源部資格審查的ESCO名單(目前為88家),併發布了各種型別合同的標準模式,編制了“聯邦政府能源專案的方法和驗證指南”(“Measurement and Verification Guideline for Federal Energy Projects”),並舉辦了各種型別的培訓班和研討會,發行了大量的錄影培訓教材。各州政府也通過了類似的法案。1998年美國加州透過的一個法案規定,ESCO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所應得到的資金回收,可直接從政府機構原應向能源供應部門(如電力公司)交付的帳單中取得;也就是說,ESCO應得的那部分節能效益由電力公司作為政府機構應交的“電費”的一部分收取,再轉給ESCO,這樣ESCO的資金回收更有了保障。目前政府樓宇的節能措施主要是:綠色照明,樓內通道指示燈改裝,燈光自動控制,空調系統改造,建築物保溫,窗戶改造,電動機、鍋爐的更換和控制,樓宇升級,太陽能利用裝置等,專案投資回收期一般在10年以內。在合同結束後,聯邦政府將得到全部節能效益。
三、西班牙
歐洲各國的ESCO是在80年代末期逐步發展起來的,公司專案運作的核心也是同用戶進行節能效益分享。但是,歐洲ESCO運作的專案有別於美國和加拿大,主要是幫助使用者進行技術升級以及熱電聯產一類的專案,專案投資規模較大,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較長,專案的融資以及專案實施的合同也較為複雜。歐洲ESCO同美國、加拿大相比型別不是很多,其產生和發展除了市場的因素外,更多的是依靠政府有關能源開發、環境保護政策為其營造了一個發展的環境。
在歐盟國家中,西班牙是電力相對短缺的國家之一,因此,開發電力滿足經濟發展對電力的需求成為西班牙節能服務公司產生、發展的契機和動力。近幾年,西班牙政府從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目標出發,制定釋出了一系列鼓勵開發熱電聯產、可再生能源的“硬性”政策,這些政策的核心內容是:
1.允許私人公司興辦熱電聯產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專案;
2.電力公司必須按政府規定的價格收購私人電力公司的電力。
這種政策極大地鼓勵了私人投資者向熱電聯產和風力發電專案發展。由於這些私人公司為使用者開發熱電專案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完全採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新機制,這對使用者來說既避免了直接投資所帶來的資金風險和專案技術風險,還從專案中收益,很受使用者的歡迎。因此,ESCO的業務發展很迅速,目前其業務每年以5%—10%的速度增長。此外,政府在扶持ESCO的發展方面不光透過政策給ESCO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而且在市場開拓、技術開發、風險管理、執行機制等方面為私人公司做出示範。具體的做法是:將80年代隸屬於工貿部的能源研究所,逐步改製為兼有政策研究和專案示範(示範節能服務公司)雙重功能的能源機構(IDAE),該機構不僅為西班牙政府制定節能政策提供諮詢服務和技術支援,而且也是一個地地道道的ESCO。但IDAE作為ESCO所開發的專案帶有拓展和示範性質,特別是在專案融資、合同能源管理形式以及專案風險管理等方面,均在全國先行一步,一旦專案執行成功,就將有關的專案執行機制、市場潛力等透過各種媒體介紹給私人ESCO, 如果私人公司啟動這些專案後,IDEA就退出該市場,把好的市場和機會留給私人ESCO,然後再去開發新的專案和市場。西班牙私人ESCO之所以在全國發展迅速,除了其潛在的節能市場和政府的相關配套政策以外,IDAE的先導和示範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西班牙的的ESCO專案運作機制同美國、加拿大基本相同,但也有其獨到之處。
首先,西班牙的ESCO主要實施熱電聯產和風力發電專案,而工業節能改造專案和商廈照明專案較少。其原因是工業部門相對來說節能的潛力較小、專案實施的風險較大,而選擇熱電聯產專案和風力發電專案,有政府政策的保證。而且,為了避免來自使用者方面的市場風險,所選定熱電聯產的客戶絕大多數為效益回報相對穩定的商業、醫院、政府辦公大樓等公益事業部門,這一點同美國、加拿大的ESCO選擇政府大樓、醫院、學校實施照明和樓宇控制系統改造的道理是一樣的。
其次,ESCO具有融資和投資的能力,可以向銀行貸款,也可以直接投資專案,這種投資方式稱為“第三方融資”。具體的講就是針對擬投資的專案成立專門的合資公司,由合資公司具體落實專案的投資、運營、管理和維護。專案的這種執行方式保證了專案的技術先進、一定的經濟效益、後續的技術支援,企業在不增加負擔的情況下,減少了能源執行成本,並在合同結束後得到一套先進的裝置。
此外,由於西班牙ESCO經營的專案大多數為電力開發專案,因此與使用者的合同方式也就多種多樣,除了類似美國、加拿大ESCO的效益分享合同以外,還有BOT(建設、執行、轉讓)、BOO(建設、執行、擁有)和BLT(建設、租借、轉讓)三種形式。對ESCO而言,前兩種形式投資的風險較小,專案建成後,完全由ESCO來執行、經營,而沒有客戶的介入,ESCO透過投資和專案的經營獲得效益。第三種專案運營的方式,其實質是裝置(專案)租賃。目前,私人公司開發的風電專案大多采用BOO,熱電聯產專案較多采用BOT和BLT形式。ESCO根據專案的技術和客戶的情況,選擇不同的合同管理方式,與客戶簽訂不同型別的合同,以保證降低專案的風險。
在西班牙,熱電聯產專案對客戶的吸引力,除了可降低能源成本和不需要增加投入而取得高效裝置以外,還表現在如下兩個方面:
1.熱電聯產和風電專案為客戶建立了一套獨立的能源供應系統,可以保證客戶的能源供應,使客戶免遭停電和停熱的困擾;
2.ESCO為客戶的能源供應系統升級,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而不花費客戶的精力和時間,使其集中精力考慮企業的運營和發展,這一點正迎合了西班牙經營者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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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佛斯公司1933年在丹麥創立,經過近80年的發展,已經成為丹麥最大的工業集團之一。 “節能環保”這四個字就在丹佛斯的基因之中。作為世界節能減排的領先者,丹佛斯的使命就是不斷為各行各業提供節能產品和整套解決方案。可以說,從上世紀三十年代成立公司以來,丹佛斯的每個產品的設計目的都離不開幫助客戶節能減排,提高能效。前不久,丹佛斯公佈了全球新的戰略,重申在未來專注於客戶,針對氣候和能源變化提供專業的解決方案。正是在這種想法的基礎上,丹佛斯對旗下各部門進行了調整,使丹佛斯所有的部門都為氣候變化提供服務。 http://www.danfoss.com/china 這是丹佛斯公司的網頁,你可以去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