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質保金”,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其一是指質量保脩金,其二是指質量保證金。質保金在建築施工企業比較常見,遇到質保金到期,應該作何處理呢?
「質保金」到期的處理,可分為三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質保金」到期,未發生保修義務,全額收回的,施工企業應以質保金全額為銷售額,根據所選的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例1
某施工企業一般納稅人乙與甲企業2019年6月15日簽訂A工程結算書,結算書中約定,合同結算總價款為21,800萬元,預留質保金654萬元(雙方約定:在實際收款時開具發票),到期日為2020年6月15日。乙企業對A工程選用一般計稅方法 。
乙企業2020年6月15日的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質保金 654
貸:工程結算 600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54
2019年6月15日質保金到期,未發生保修義務,乙企業全額收回654萬元質保金,並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借:銀行存款 654
貸:應收賬款 654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5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4
第二種情形:「質保金」到期前,發生保修義務,施工企業選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發生的保修費用,進項稅額可以據實抵扣,到期回收保脩金應計算銷項稅額。
例2
假定例1中,2020年1月5日,甲方通知乙企業,由於工程出現缺陷,乙企業應承擔工程保修義務,乙企業預計需要50萬元。至3月15日,乙企業完成保修作業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發生保修費用價稅合計57萬元,其中取得專票並認證抵扣9萬元, 6月15日收到質保金654萬元。
①2020年1月5日,預計保修費用:
借:銷售費用 50
貸:預計負債 50
②保修發生成本費用:
借:預計負債 4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9
貸:銀行存款 57
借:預計負債 2
貸:銷售費用 2
「質保金」返還業務處理同例1
第三種情形:「質保金」到期前,甲方扣除乙方「質保金」,自行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乙方在甲方扣除「質保金」之日發生納稅義務,確認銷項稅額。
例3
假定例1中,2020年1月5日,甲方通知乙企業,由於工程出現缺陷,甲方決定扣除質保金65.4萬元,直接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2020年6月15日乙企業收到質保金588.6萬元【654萬元-65.4萬元】。
①2020年1月5日,甲方扣除質保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 65.4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質保金 65.4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5.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4
2020年6月15日,收到剩餘質保金時:
借:銀行存款 588.60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質保金 588.60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48.6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8.60
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質保金”,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其一是指質量保脩金,其二是指質量保證金。質保金在建築施工企業比較常見,遇到質保金到期,應該作何處理呢?
「質保金」到期的處理,可分為三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質保金」到期,未發生保修義務,全額收回的,施工企業應以質保金全額為銷售額,根據所選的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例1
某施工企業一般納稅人乙與甲企業2019年6月15日簽訂A工程結算書,結算書中約定,合同結算總價款為21,800萬元,預留質保金654萬元(雙方約定:在實際收款時開具發票),到期日為2020年6月15日。乙企業對A工程選用一般計稅方法 。
乙企業2020年6月15日的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質保金 654
貸:工程結算 600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54
2019年6月15日質保金到期,未發生保修義務,乙企業全額收回654萬元質保金,並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借:銀行存款 654
貸:應收賬款 654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5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4
第二種情形:「質保金」到期前,發生保修義務,施工企業選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發生的保修費用,進項稅額可以據實抵扣,到期回收保脩金應計算銷項稅額。
例2
假定例1中,2020年1月5日,甲方通知乙企業,由於工程出現缺陷,乙企業應承擔工程保修義務,乙企業預計需要50萬元。至3月15日,乙企業完成保修作業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發生保修費用價稅合計57萬元,其中取得專票並認證抵扣9萬元, 6月15日收到質保金654萬元。
①2020年1月5日,預計保修費用:
借:銷售費用 50
貸:預計負債 50
②保修發生成本費用:
借:預計負債 4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9
貸:銀行存款 57
借:預計負債 2
貸:銷售費用 2
「質保金」返還業務處理同例1
第三種情形:「質保金」到期前,甲方扣除乙方「質保金」,自行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乙方在甲方扣除「質保金」之日發生納稅義務,確認銷項稅額。
例3
假定例1中,2020年1月5日,甲方通知乙企業,由於工程出現缺陷,甲方決定扣除質保金65.4萬元,直接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2020年6月15日乙企業收到質保金588.6萬元【654萬元-65.4萬元】。
①2020年1月5日,甲方扣除質保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 65.4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質保金 65.4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5.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4
2020年6月15日,收到剩餘質保金時:
借:銀行存款 588.60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質保金 588.60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48.6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