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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檢驗科祁一針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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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進的藥師
醫院裡從病人體內抽取用於檢查的血液,在初次檢查完畢後,一般會先冷藏放置幾天,方便日後複檢。幾天後會進行丟棄銷燬,在醫院內部是不存在倒賣、重新利用的。
在醫院檢驗科,最具感染性的就是血液,所以在檢驗完後的血液,會及時丟棄到一個醫療廢物袋,這種袋子是全國衛生機構統一的,黃色袋子,標有危險的標誌。檢驗完全後的血液,連同抽血針頭、儲存血液的管子一起丟入醫療廢物袋,並打包。暫時放到醫院的醫療廢物存放處。
並由當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監管派專人專車收集管轄區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集中到銷燬區統一銷燬,並記錄在案。
這些醫療廢物只能透過專車集中運送,不能透過人流量多的運輸途徑運輸。比如飛機、火車、船、班車,這些都是不允許的,避免意外洩露導致大面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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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孫建業
我們在醫院體檢都要抽血進行化驗,也就是檢測身體的各項指標。但是檢測後的血樣根據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按醫療廢物處理,由醫院統一收集並暫時貯存,然後由市級人民政府設定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用專車運輸並處置。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專案。登記資料至少儲存3年。同時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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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之初
醫院抽血、採集人體其他標本,以供診療所用。這些東西使用過後就被稱做“醫療廢物”,簡稱醫廢。
國家對醫療廢棄物的處置管理都有嚴格規定。醫療機構在開展執業活動過程中必然會產生醫療廢物,大體上分為三類:感染性醫廢、損傷性醫廢、藥物性醫廢等。
感染性醫廢:包括體液、組織標本、一次性輸液管、陰道鴨嘴窺器、使用過的棉籤棉球、一次性繃帶、包布、紗布紗條、一次性床上用品等。
損傷性醫廢:包括手術刀片、一次性注射器、針頭以及其他能劃傷人體的材料。
藥物性醫廢:包括過期藥品、過期疫苗、過期消毒液等。
醫療廢棄物的處置,由國家設立或者指定設立的專門企業進行回收,統一分類、消毒、焚燒、分解等。零容忍私售使用醫療廢物,這是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所以醫院採血使用過後也會被分解消毒處理掉。陝西省目前唯一獲得醫廢處置的單位是衛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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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醫院臨床藥師
曾經在進修的時候,在檢驗科學習了一段時間,也參加過相關的學術會議,在檢驗科進修學習的時候,剛開始也有過相關的疑問,但是,在裡面學習了一段時間後,相關的問題就解決了。其實患者在檢驗科抽了血以後,檢驗師會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常規檢查,如果時間較久,會按照相關規定儲存血液,尤其是要進行血培養的相關檢查,都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血液儲存時間較長的話,一般都放在低溫儲存,比如放在冰箱裡,而且血液的儲存有規定的溫度和溼度。
我們在拿到化驗結果以後,結果單最下面就會有一個提示,本次結果僅對本次檢查負責,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絡檢驗科,這說明我們在拿到檢查報告後,我們的血液還是儲存在檢驗科,有疑問還可以去檢驗科查的,當過了規定的時間,那麼檢驗科就會按照相關規定處理。我們這醫院會經常看到黃色的袋子,那種黃色袋子就是當裝醫療廢物的,在檢驗科也有那種黃色袋子,一般血液就裝在那個那種袋子裡面,如果化驗者超過規定時間沒有疑問,那麼患者血液就會當成醫療廢物拿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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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思君者
以前,針對類似問題和獻血問題,做過解答。
實際上,類似問題,去了解下,求證下,都會讓自己更加接近真相,也能讓自己長長知識,但,很多時候,很多人,是不會這樣做的,哪怕網上有人親歷告訴他某些獻血、用血、報銷的經歷,也是不會去信的,寧可在鍵盤前罵“被拿去賣錢了”
有這問題,無非是一個,“拿去賣錢了”,賣給血液製品公司了,坑了。
但,實際上,可行嗎?
想想看,去醫院的病人,或多或少,都是有病的!也就是血液極可能是不安全的,這個血,拿來“生產”,安全嗎?你敢用嗎?
其次,要檢測嗎?查艾滋查梅毒,查抗體,一點點血,夠查嗎?每“一點”都查一套病毒檢測,成本不高?
至少,有血型吧,不同血型的,極其可能相互反應、溶血,這個要查,還得分類收集,不累嗎?
而抽一管血,大概幾毫升,相對獻血200ml,大概需要40-50管血,才夠,這點量要怎麼收集?
按醫院操作來說,一管血給你查幾個專案,可能就可以收費幾十幾百,查完或者多出來的血,想要“收集”,你還要花時間“分門別類”地放一邊、後面還得倒出來、混在一起,搞半天才搞40-50管,才夠200ml,傻嗎?平時去大醫院,抽血、化驗、發報告,都忙不過來,我多幹一點點,幾秒鐘抽多一管血就能收你幾十幾百塊錢,來錢更快,還用得著一管一管收集起來賣?還沒算後面的儲存各方面的成本呢,不管怎樣,都不如多抽你幾管血多發幾個報告來錢更快!
再一個,實際上,醫院採血用的管子,注意的話,可以看到五顏六色,不同專案抽血檢查,裡面新增的“試劑”不同,有抗凝的,有特殊藥物的,這些不同新增成分的“血液”混在一起,能用嗎?
包括獻血用血的,也被傳言“拿去賣了”。實際上,除了特殊用血,基本是兩百塊左右一袋,這點錢,說實話,採集和儲存成本都不夠!檢測,儲存費用,都在那裡。別不信,自己去找找資料,再自己想想。
而且,這錢,還是可以報銷的。不可否認,肯定有報銷不了、報銷不順暢的例子,但,在網上,同樣可以查詢到很多有親身經歷、順利報銷經過的例子。
實際上,血站採血,跟“賣血”的血不一樣。
再說到血液製品。中國國情是,血液製品,由專門企業生產,經有關部門審批後,在指定地方設立“血漿站”,這個有別於平常的“血站”。前者是企業設立,不屬於“無償獻血無償用血”範疇,並且,有一定“補助”。
而,從專業上來說,他們採集的“血液”也有別於平常大家所說的“獻血”,與醫院抽血檢查的“採血”也不同。採血成分不同,需求的“血”也不同。簡單說,正常情況下的,抽血化驗,獻血的“血”是不適合用於這些企業的血液製品生產的。
所以,不存在說,化驗多的血,被拿去“賣”了。
那,醫院抽血的血液去哪了?
正規程式,是說正規程式,會按規定,在儲存期(有些可能有複查的需要)過後,按醫療廢物,並且是傳染性醫療廢物(想想看,很多疾病都是血液傳播,而且,一旦血液汙染,大病極其危險)處置。
正規的有條件的,一般是自行透過高壓高溫等方式處理,處理完畢後,歸類於汙染性醫療廢物,打包由指定的處理機構(一般是當地政府設立的醫療廢物處理機構),統一上門收集、運送回去進一步處理,集中焚燒、掩埋。
至於一些小地方,或者監管不到的,有沒有自行處理,比如簡單高壓後,用生活汙水渠道排棄,就不好說,所以,違規處理(違規排放)的可能性有,但,所謂的“收集起來賣錢”可能性基本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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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普外三角針
很多人可能有這麼一個疑惑,以前去醫院看病的時候,只要在手指頭上扎一下,取一點點血就可以做檢查了,為什麼現在去醫院看病要一管一管的抽,而且一抽還抽好幾管,是不是醫院假借檢驗之名,把我們的血拿去賣了?
當然不可能!第一,那點血太少,沒有儲存和收集價值;第二,血可能添加了化學試劑,或被離心等處理,不能再輸入人體;第三,既然是病人的血,你覺得那血安全嗎?
之所以現在抽的血要比以前抽得多,是因為檢驗儀器先進了、檢查的專案更多了。以前沒有先進的檢驗儀器的時候,很多專案是靠人工來做、人眼看、人腦計數的,不僅工作效率慢,還容易出錯。科技發達了,各種各樣的檢驗儀器誕生了,都是自動化操作。每一管都需要一個探頭伸進去取樣或取出部分做特定檢驗,如果太少就會取不足樣本,這樣得出的結果就不準確。
隨著檢查專案的增加,以前可能一管血就夠了,而現在一管血不能滿足要求,因為不同管裝的血用途並不一樣。有一部分血要用來離心、有的要用來做培養、有的要新增專門的試劑,所以才會抽多管血。當然,抽出的血不可能恰好完全用完,剩餘的一部分血通常會恆溫儲存3-7天,防止有人需要複查。如果過了儲存期不需要複查後,會集中高溫滅菌,當作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理。
人體具有強大的造血功能,用來檢驗抽的那點血根本不會對人體造成任何影響,希望大家不要再聽信謠言,認為醫生會把剩餘的血拿去賣,絕對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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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愛護120
很多人可能有這麼一個疑惑,以前去醫院看病的時候,只要在手指頭上扎一下,取一點點血就可以做檢查了,為什麼現在去醫院看病要一管一管的抽,而且一抽還抽好幾管,這些血最好去哪裡了,怎麼處理的?
首先,為什麼要抽很多管的血液因為不同的化驗專案,對血液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有的血液需要抗凝,有的不需要,所以要採用不同的抽血管。還有,不同的抽血專案,需要不同的機器來做,也需要分開抽血。一般體檢或者入院的時候,可能會檢查血常規,生化肝腎功能,凝血,腫瘤指標,甲狀腺功能等等,每一個專案都需要一管血液,所以需要抽很多管的血液,不同的採血管,可以從採血管的顏色來區分。
住院的時候為什麼要天天抽血
有些患者可能會有這種疑惑,為什麼住院的時候,每天都需要抽血,剛住院抽一次,出院時候在抽一次,難道不行嗎?醫院多抽血難道是為了多賺錢嗎?
答案當然是錯誤的,每天醫院抽血的特定人群是不同的,有些病人是因為外科病,例如骨折等情況,當然是不需要每天抽血的。但是有很多病人都是因為身體內部發生了病變,而導致的住院。
這個時候,就需要每天抽血,根據抽血結果的化驗單對症下藥,看看病情有沒有好轉,有沒有加重,這是非常重要的環節,是對病人病情的負責。糖尿病患者更需要一天3次抽血,餐前餐後,用來檢測血糖的變化,用來跟蹤病情,是醫院檢查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最後,抽的血液都到哪裡去了醫院化驗完畢的血液,通常都會儲存3-7天,這是為了防止有的人需要複查。而且這些血液的儲存都是要在特定的恆溫狀態下存放。 之後使用完畢的血液,需要經過高壓滅菌,這是為了殺死可能存在的病毒。
然後就變成了“醫療廢品”,每個醫院都有專門的收集點,所有的醫療廢品按照分類放在一起,然後由有醫療廢品處理資質的單位統一運到專門的地點進行消毒處理。
按照國務院頒佈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嚴格執行有關流程。首先檢測的標本需要集中儲存一週,以免有的患者需要複查。一週後,這些標本在出檢驗科前必須高溫高壓消毒以及化學方法滅菌,確保標本的安全性,然後就變成了醫療廢品,和其它的醫療廢品分類一起由專門廢品處理單位拉走處理焚燒掉。
所以放心醫院抽血化驗後的血不會被再利用或者轉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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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醫路愛生活
首先不用擔心別的,正規醫院是文明的就醫場所、是關係到群眾健康的頭等大事,不會去做那些傷天害理的事,在臨床診療中、沒有哪一位醫生不比病人家屬更希望患者康復的!檢驗抽的血一般在檢驗結果出來以後、血樣都經過高壓滅菌後、試劑管子等耗材均按醫療垃圾處理,由衛生管理機構指定專人回收、統一再次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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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Sherry168788735
我記得有一次我驗血,當時驗血單子裡沒有血型這個結果,我就跑去了檢驗科,檢驗科醫生去裡面搬出來了我前幾天抽出來的那管血。應該是過了時間就統一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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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思君者
提出這種問題,無非是類似“為什麼無償獻血,用血還有收那麼貴的費用”,“那麼多人獻血,怎麼還不夠用”,“都把別人獻血拿去賣錢賣給藥企了”,“為了賺錢故意多開檢查、多抽血,然後拿去賣給藥企賺錢”……
其實,有很多事實,很容易在網路求證。
首先,可以在百度等,去了解幾個詞:
無償獻血、獻血漿、血漿採集、血製品
也就是說,平時的獻血,和獻血漿根本不是一回事!
臨床上,你生病了,大出血,需要輸血的,都是透過“無償獻血”得來的,一般是全血、成分血等。這個由“血站”負責,包括交錢用血、用血後報銷。
而,血製品原料的血漿,是另一種採集,跟平時“獻血”不一樣,是一種特殊方式的採集,只採集需要部分。這個由藥企根據國家法定要求設立的血漿站負責,不得“買賣”,但可以“補助”。個人需要血漿證(檢測合格)才能獻血漿。
在以前因為某些原因,有些血漿站變相採集,而個人因為有“補助”而藉此“營生”,導致了某些問題爆發(如傳染病流行)。
瞭解這些資訊後,不難理解相關獻血、血製品的知識。也就是說,平時獻血和血製品原料血漿採集,根本不是一回事,而且由不同部門負責。很難說兩者可以混用。並且需要“檢測合格”。
而抽血檢查的那點血,基本都是病人,難保有什麼傳染病這些,就像外面流傳的“割腎”,“偷器官”,給你一個尿毒症的腎臟,你用?既然有錢“買”了,還專門偷一顆不知底細、甚至是壞的腎臟安上去找死?而且還有配對等一整套環節,真以為摘下來、安上去就能用?
獻血和用血、血製品也是如此。不可能找你有艾滋有病毒的血來用。
所以,抽血那點量,還要拿出來做檢測排除病毒等再用,基本一大半不合格,豈不是成本太高?這是其一。其二,按血製品生產原料採集,都是“單人份”儲存,什麼意思?
就類似你獻血是一袋,別人是一袋,你用的時候也是,即使一個產婦大出血,需要用十個人二十個人獻血量(這也是獻血跟不上用血速度原因),不會是一下子把十幾袋血混在一起用,而是一袋袋輸,期間還有間隔等要求。所以,單檢查那點血,根本搞這麼複雜,根本不划算!不如直接“給錢”你讓你“賣血”來得快(當然,這個不能說賣,叫做“補助”,也因為它不是血站負責,不屬於“免費獻血”,不能享受“用血免費”的權利)
所以,檢查的抽血,還有平常的獻血,跟血漿採集不是一回事,不能用於生產血製品。而,檢查抽血基本都是“病人”,血量少,即使有符合條件,即使能用,你要一管一管挑出來,工作量大不說,還危險,從成本上說更是不划算。
那麼,這些“標本”最後去了哪裡?有相關管理要求。按醫療廢棄物處置等要求,進行高壓消毒等,最後交由醫療廢棄物處理中心處理。也就是,這類標本跟其它標本(大小便、分泌物等),混在一起當作“醫療垃圾”了(當然,屬於高危級別的,要分類放,並且經過高壓消毒等)。因此,上面提到的,即使有用、可以用,不說監管這些環節,你至少還得從裡面挑出來,挑半天得幾管,用得著這麼費力嗎?血漿站給幾百塊錢就能抽一大袋的事!
於現實中,也肯定有些基層單位處理不規範的,比方沒有嚴格執行分類、高壓滅毒等,但這種一般都是小衛生院等,這點血即使能用、也是少得可憐。他們可能直接送往醫療廢物處理中心焚燒,或者自行處理(不排除簡單處理後倒下水道),後者也許在某些時候會形成傳染病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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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每次化驗採血都要採好幾管,每個管子採三到五毫升,那麼多血液最後一定流轉到血站,用於臨床輸血了——這是我聽到的最為理想的說法。如果有一天技術發展到這般先進,能夠把實驗室廢棄的標本變成臨床用血為病人輸注,那麼可怕的“血荒”也就不會發生了。闢了謠,轉入正題:實驗室每天用過的標本肯定會有剩餘,那麼醫院是如何處理這些廢棄標本的呢?這裡面有一套完整的流程,這些流程不是醫院自己隨隨便便制定的,而是依照國務院頒佈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沒錯,不按照相關規定來處理這些廢物是違法行為。那麼具體的流程是怎麼樣的呢? 首先,檢測完的標本要集中儲存一週,以備複查。
一週之後,這些標本就算真的“沒用”了,但是還不能隨便扔到垃圾堆,因為這些標本用我們的行話叫做“感染性醫療廢物”,有可能攜帶任何細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可能會造成疾病的傳播。所以標本在出檢驗科之前必須經過高溫高壓滅菌,否則連檢驗科的大門都不可以出去的。 滅菌之後就相對安全了,從微生物的角度講幾乎達到了“食用標準”。
但是這些標本還不能隨隨便便扔到垃圾堆,要由專門的人員將這些標本送到醫院的指定位置,最後被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運出醫院處理。一管血液標本在醫院的旅程至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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