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港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規範餐飲服務食品留樣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集體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以便於必要時檢驗。
2、留樣的採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裝置,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3、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製作。
4、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製作的食品成品,其他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5、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汙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於100g。
6、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汙染,貼好食品標籤,待留樣食品冷卻後,放入專用冷藏箱內,並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飲、留樣人。
7、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
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港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規範餐飲服務食品留樣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集體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以便於必要時檢驗。
2、留樣的採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裝置,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3、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製作。
4、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製作的食品成品,其他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5、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汙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於100g。
6、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汙染,貼好食品標籤,待留樣食品冷卻後,放入專用冷藏箱內,並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飲、留樣人。
7、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