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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朱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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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空肖
這個主要是看個人的追求和選擇!
在這裡,說兩點:
第一,如果你有結婚的慾望,沒有什麼不可以;但是,前提是你要能確保自己能夠有能力協調好父母和伴侶的相處。也很有可能你們會處在一個屋簷下等!有了房子,你可以不那麼辛苦,但也註定可能你選擇的將會是老婆兒女熱炕頭,一眼就看得到頭的生活。說白了,就是按照世俗和家裡人安排去生活!
第二,如果你是個寫作者,並且有獨立思想的人,請遠離家人,遠離父母!這個提法多半會遭到很多人的痛罵,指責不孝等!但是,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任何人都是自私的,包括題主提到的回家結婚就給一套房子的父母,未嘗不是一種“自私”呢?因為,這是另一種叫魂。
因為,一個思想者,一個寫作者,如果離家人和父母近,你是無法靜下來去思考的,因為你會受到過多的世俗干擾,你將不能成為自己!父母在,不遠遊是一種孝道,也是一種世俗倫理,大凡放不下世俗倫理的人,是很難成為思想者的!
最關鍵的是,你自己究竟屬於哪一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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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蔓風時光
我覺得看自己的情況吧!
一、如果我工作不是很好,我不想結婚。
那麼,我會和父母溝通,說明自己的想法,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如果為了得到房子結婚,甚至,連物件都沒有。是那種相親沒多久的結婚也會過得不幸福。我相信,自己說明立場。父母是可以理解的,再說了,房子要給自己那也是時間問題。不用著急一時,而工作,能讓自己有更多的價值。有更多的時間做自己的事情。結婚卻有很多事要做,比如,催生孩子,生了孩子還有自己帶,處理兩邊的家人關係等。都是需要花時間和精力的。
二、我想結婚不想在那份工作待著,甚至,我有自己的心意物件。
這樣,我可以接受父母給我房子,我離職不做。和自己喜歡的物件結婚也是幸福。因為有了房子,有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歸屬感。
另外,結婚了也是可以出來工作的。這並不矛盾,兩個人還可以一起為了以後努力。共同奮鬥,這樣的生活也能更有動力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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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感故事小屋
第一點:假如是我心愛的女人,因為房子的問題而遲遲不能結婚,這時候女方父母決定給我們一套房子用於結婚,那我肯定是要辭去工作的,因為我不想錯過這個機會!
工作可以再找,而機會卻只有一次!更何況我們又彼此喜歡,相愛,我為啥不接受呢?
第二點,假如對方不是我喜歡的女人,而女孩又喜歡我,他的父母知道我的家境不好,為了讓她女兒得到我,就買一套房子來套牢我!
這種情況下我會慎重考慮的,理由很簡單:和不喜歡的女孩結婚,未必未來幸福!尤其這樣還不如不結婚!我不會因為對方給我開出這麼優厚的條件而去妥協!
沒有房子可以慢慢賺錢來買,而婚姻一旦選擇錯了,也許是一輩子的痛苦!所以說我不會辭掉工作而回家專門跟一個我不喜歡的女人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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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戒和同修
不行,這說明對方父母希望你婚後迴歸家庭,不希望你出去工作,但我認為有房子是結婚的條件,決不能成為放棄工作的條件,因為有房子並不意味著有錢,放棄工作就意味著放棄經濟獨立,前者屬於安居,後者屬於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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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渭北農人甲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工作次之。選擇婚姻,前提是先選對人。 如果男女雙方經過深入瞭解,確實情投意合,有了愛情的基礎,適合結婚。那麼,這種事情,簡直就是太好了;如果不是你太理想的物件,你正在為這段“愛情”而猶猶豫豫,那麼,就要冷靜考慮一下了。 你這邊可能不上心,而對方卻已經上心了——對方愛你,而且需要你來結婚。你是不是能真的也愛對方,並且會接受對方成為自己終身的伴侶,並與對方生兒育女?如能,恭喜,你太幸運了。辭掉了的工作,回頭可以再找,只要自己有理想有能力,會找上的;如不能,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需要權衡是捨棄繼續追求到另外的愛情呢,還是選擇得到房子委屈自己去婚姻生活呢?我個人認為,沒有了愛情,即使得到了房子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幸福的人生。寧願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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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赤耳劍
如果感情深厚穩固 那麼你可以選擇辭職
因為辭職不代表不工作了 你可以在本地找工作 對方父母給你房 無非就是擔心你們兩地分居不好
如果你不是真愛她 那麼也請你考慮 這樣用物質來選擇的婚姻還是比較現實的 婚姻是大事 結婚了就要想著過一輩子 現在離婚不奇怪 但是我們何必要走那一步呢 一輩子恩恩愛愛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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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婚姻感情就那點事
如果他閨女和我是真心相愛,我一定辭工回來結婚!說到這肯定會有人說:一套房子就讓你把工作辭了,見財起意!
婚姻是頭等大事,就算你不辭工也得請假回來辦婚禮,而且我的情況買套30、40萬房子要奮鬥二三十年!有真愛還有房,工作辭了,再找!
不管岳父岳母什麼心理,至少他們認可我能給她女兒快樂幸福,值得他們將女兒託付於我,認同我的人品!許多人都說: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岳父岳母的認可與行動某些程度上不就是知己嗎?
對我來講,人生得一愛妻牽手終身才是完美的!因為兄弟姐妹始終會有的他們自己的家,他們也會有屬於自己的生活!大多數都是他們能幫你一時,卻不能幫你一世!當然也有少數例外,比如有智障的家人!如果是正常的人,即使兄弟姐妹經常接濟你,你都不好意思!所以婚後能經常陪伴自己的也就只有妻子!
既然岳父岳母愛人都那麼信任我那麼有誠意,我不辭工回家結婚對得起他們嗎?唉,可惜我結婚,這等好事想想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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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陶醉之夢
對方父母說給你一套房子,叫你辭職回去結婚回還是不回?首先我們理一下這個問題,對方父母在什麼情況下給你房子?還有什麼附加條件沒有?還有你的工作一個月多少錢?家裡有沒有房子?你是否自己有能力買房子?對方是你愛的人還是愛你的人?或者是雙方相愛的?如果對方說買房子是有附加條件的,叫你做上門女婿你是否願意?對方是不是你愛的人?如果願意加是你可以考慮去。
你現在的工作如果可以自己買房子了,就請不要接受對方父母的好意,人要有骨氣,你接受了對方的房子以後的事多多少少得聽他們的。跟相愛的人在自己的努力下生活更舒服,如果現在的工作很好也可以自己負擔房子問題,那就不要去那邊了吧!
如果你現在工作不好,也沒有錢買房子結婚,跟相愛的她想結婚了又沒有錢,也不介意過去女方那邊,這樣的話就不要考慮了,支援過去,去了或者人生就改變了。
還有對方是你愛的人嗎?如果她是愛你的人,你並沒有愛她,在種種誘惑下考慮過去……那也沒有什麼好說的,每個人的選擇不同,人各有志吧!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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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談天說地道東西
如果你和對方也是相愛的,既然對方父母也同意,並且對方父母還願意給你一套房,叫你辭了工作回來結婚的話,那你應該選擇這樣的機會和對方結婚,工作哪裡都可以找,但婚姻不一定隨時都有這樣的機會,你們之間也相愛,父母也是同意的,那婚後在一起也容易幸福快樂。如果你們之間是你不怎麼愛對方,對方卻是愛你的,對方父母也是喜歡你的話,也願意給你買房結婚,如果你願意少奮鬥的話,當然也可以選擇和對方結婚,這樣以後就沒有買房的壓力,至於和對方之間的關係,感情也是可以培養的,就算以後和對方真過不下去而離婚,那至少還可以分得一定的財產,對於你來說,也沒有什麼損失;當然,要是你不愛對方,對方即使很愛你,對方父母也願意買房讓你們結婚,你當然也可以拒絕。
總之,得根據你自己的意願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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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我們兩是否真的相愛好久,而且我們兩個人計劃要結婚,當然我們兩個人如果商量達成一致妥協,那我會願意暫時辭去工作去嫁給他,並且給他生一個可愛的猴子。
所有都安排妥當之後,我以後還是要回歸職場的,因為我自己內心離不開職場,而且自己要做一個獨立有魅力的女性。暫時為了愛的人,只要他是值得的,妥協一下沒什麼大不了。
真正有實力的女性,結完婚生完孩子一樣可以在職場叱詫風雲,我有那份信心與魄力。但是美好的愛情與婚姻有時候是不可等待的,為了愛人,暫時犧牲一下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