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在古文裡的意思大部分與現代漢語字義相同。相同部分不列舉,只回答不同部分。
現代漢語不再使用的實詞意義主要有:
1、並列,並行。
如:《史記·酈食其列傳》:“蜀漢之粟,方船而下。”——方船指船隻並聯,現代漢語指方形的船。
再如:兩車並排行駛稱“方軌”,並排的窗戶稱“方軒”。
2、等同,相當 。同“仿”。
如:《戰國策》:“今者,齊、 韓相方,而國圍攻焉,豈有敢曰我其以三萬救是者乎哉?”——齊、 韓相方,現代漢語用“相仿”。
3、表示比擬。
如:呂布使用的“方天畫戟”,其中的方天為“可與上天相比”。
4、辨別。
如:《國語·楚語下》:“民神雜糅,不可方物。”——方物即“分辨事物”。
5、指周遭,四旁。
如:陶淵明《歸園田居》:“方宅十餘畝,草屋八九間。”—— 方宅,沿住宅周邊。
6、道理、學問。
如:《韓非子·六反》:“學道立方,離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學之士。”——立方,建立學說。
再如:“見笑於大方之家。”——被大方之家恥笑。大方之家,有大學問的人。
此外,“方”作副詞、介詞時,與現代漢語的區別主要有:
1、對應現代漢語“剛才”。
如:方才;如夢方醒。
2、對應現代漢語“正要”、“正當”、“正在”。
如:“守門卒方熟睡”;方興未艾。“今治水軍八十萬眾,方與將軍會獵於吳。”
3、對應於“在”、“當”。
如:“方其盛時必毀”;“方今之時,僅免刑焉。”
“方”在古文裡的意思大部分與現代漢語字義相同。相同部分不列舉,只回答不同部分。
現代漢語不再使用的實詞意義主要有:
1、並列,並行。
如:《史記·酈食其列傳》:“蜀漢之粟,方船而下。”——方船指船隻並聯,現代漢語指方形的船。
再如:兩車並排行駛稱“方軌”,並排的窗戶稱“方軒”。
2、等同,相當 。同“仿”。
如:《戰國策》:“今者,齊、 韓相方,而國圍攻焉,豈有敢曰我其以三萬救是者乎哉?”——齊、 韓相方,現代漢語用“相仿”。
3、表示比擬。
如:呂布使用的“方天畫戟”,其中的方天為“可與上天相比”。
4、辨別。
如:《國語·楚語下》:“民神雜糅,不可方物。”——方物即“分辨事物”。
5、指周遭,四旁。
如:陶淵明《歸園田居》:“方宅十餘畝,草屋八九間。”—— 方宅,沿住宅周邊。
6、道理、學問。
如:《韓非子·六反》:“學道立方,離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學之士。”——立方,建立學說。
再如:“見笑於大方之家。”——被大方之家恥笑。大方之家,有大學問的人。
此外,“方”作副詞、介詞時,與現代漢語的區別主要有:
1、對應現代漢語“剛才”。
如:方才;如夢方醒。
2、對應現代漢語“正要”、“正當”、“正在”。
如:“守門卒方熟睡”;方興未艾。“今治水軍八十萬眾,方與將軍會獵於吳。”
3、對應於“在”、“當”。
如:“方其盛時必毀”;“方今之時,僅免刑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