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四海108287136
-
2 # 美苑繪趣
美國每個人都可以配槍,但不是每個人都能天天揹著一把AK47去上班、去校園、去商場,當然遇到槍擊案當然不能立即拿出槍來應對,因為來往的普通老百姓不都是警察。
-
3 # 智圓行方wym
美華人在很多問題上顯得很死板,大有刻舟求劍式的愚蠢。就拿公民持槍這件事來說吧,最初據說是為了防止政府掌權者濫用手中的權力。但是經過這麼多年國家政治制度基本上已經完善和固定了,全民持槍的必要性早已經不再存在,但是美華人不願意變通。另一個理由是公民有了槍遇到不法侵害容易自衛。這一點也不能成立。現在恐怖主義猖獗,壞人沒有道德約束,好人卻為道義所束縛。所以,槍在壞人手裡的作用要遠遠大於普通老百姓!還有一個論調,是說每年死於槍殺的人數遠遠少於交通事故,所以沒有什麼了不起。這更是荒謬了,一個是犯罪,一個是意外,怎麼能夠類比呢?至於把持槍權和民主自由掛鉤就更是不倫不類了。對於死於槍下的無辜生命有什麼民主自由可言呢?一句話,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政治制度,美華人恰恰是在這一點上犯了糊塗,認為自己的制度是最完美的。結果遇到制度性的缺陷就只能掩耳盜鈴了。
-
4 # 三碗過岡
美國購槍自由不代表可以自由攜帶槍支進入公共場所,何況那是警察的事,你開槍制止開槍者,那些神經本來就高度緊張的警察完全可能不問青紅皂白當場讓人枉死
-
5 # 浪漫之旅羊羊羊
這就是美國民主燈塔的最好寫照,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成為無辜的槍下之鬼,反正就是免費發我美國綠卡,我也不稀罕,在中國至少我沒有這樣的擔心。
-
6 # 步驚雷37
正常人平時社會活動不會帶著把槍晃悠吧?何況美國法律也有規定,而罪犯就不同了,這是有備殺無備的事。所以什麼拿槍自衛,基本是忽悠
-
7 # 真正學習者
哈哈,真希望是那樣,那樣就更是真正的一道美國獨立戰爭的風景線,佩洛西很可能送到妓院做打雜工,她太老了,客人瞧不起老妓女啊,她連線客都沒權利啦!!!
-
8 # 百科雜談哥
不是不想拿槍出來制止,問題是別人突然拿出衝鋒槍掃射,你還來得及回家把槍拿來去打他嗎?還有美國這方面的政策也不會支援民眾代替警察和槍匪交戰,這樣會加重局面失控,也許死的人更多,警察畢竟是吃專業飯的,怎樣擊斃他們,採取什麼戰術,誰來指揮,都是有全套規劃的,普通百姓不會有專業警察想的那麼周密
-
9 # 勃朗寧WU
人人可以擁有槍支,並不意味著人人已經擁有槍支。在美國,私人槍支數量巨大,但普及率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大,已經購買槍支的只是一部分人。
另外,美國法律對攜帶槍支有嚴格規定,絕大多數購槍者並不能隨身攜帶。再加上在突發事件中,拔槍射擊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質和高超的射擊技能,普通持槍者未必做的到。
還有,在公共場所的混亂狀況下,一時很難判斷事件性質,以及兇手位置、人數、武器、射擊能力等等,觀察和分析都需要時間,為避免受傷和誤傷,應該首先選擇逃避。
-
10 # 視聽團仔
8月3日,美國德州又雙叒叕槍擊了
一把AK47,死了20人,傷了20多人。
美國大家都知道的,公民可以擁有槍支(持槍和擁槍又不一樣,有的地方只能購買後在家或者特定地方用,有的地方揣身上),但是德州這個地方不太一樣,民風相當剽悍,畫風差不多是這樣的:
2017年10月1日晚,拉斯維加斯露天音樂會上發生了槍擊後,第二天德州就變成這種畫風了。
其實不僅僅是德州,其他允許公開持槍的州,例如俄勒岡州、密西西比州、威斯康辛州、猶他州和科羅拉多州,基本都是這樣。但這只是槍擊案發生後,絕大部分時間,大家也不會整天扛著槍跑。
但注意,由於美國各個州,乃至各個城市的法律不一樣,可以購買、擁有、持有、使用什麼樣的槍支都不一樣,差異都很大,但是槍擊案卻不分地方。
其實大家不知道有沒有看過一部電影叫《校塔槍擊案》,講述了1966年8月1日,德克薩斯大學發生了槍擊案,曾任海軍陸戰神槍手的查爾斯·惠特曼殺死妻子和母親後登上校區高塔大開殺戒,殺18人傷31人。
電影中平民遭到無差別射擊
德州平民冒著被擊中的危險拯救中槍民眾。
當時德州老百姓是怎麼幹的呢?拿起槍跟槍手互射......
最後是怎麼解決槍手呢?兩個警察和一個武裝平民......就在警察上塔樓交戰的時候,底下還有人瞎打......
直接參與的三名警察和一名平民。
其實這個時候其實大家能發現,不是老百姓沒有帶槍,而是很多時候槍手都是殺個措手不及,尤其是發生在槍擊的場所,並非是民眾家中,而是公眾場所,槍擊發生的時候,場面發生混亂時,情況變得更加混亂。
所以第一條就是:在混亂的情況下,怎麼分辨誰是槍手,誰是平民呢?胡亂還擊是否會造成更嚴重的後果?(這裡一定要參考別斯蘭人質事件,一堆老毛子持槍救孩子,混亂中333人遇難)當然不是沒有人想過“以暴制暴”,時隔50年後有人提出了:“槍支保衛和平,保護人民安全。”
“惠特曼的事件告訴我們,武裝學生和公民才能保證人類屠殺的傷亡率降到最低。”——一位激進的持槍權倡導者。
在Whitman事件發生五十週年的紀念日上,倖存者們將聚集起來為其揭幕,就在同一天,德克薩斯州成為全國第八個允許學生攜帶槍支進入校園(某些情況下甚至可以進入教室和宿舍)的州。
其實站在咱們這個角度,能變得更安全就見鬼了。而事實也證明,這次事件之後,美國的大規模槍擊事件開始激增。
趙承熙槍擊案後祈禱的民眾
據統計,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每十年間美國發生的校園槍擊案都在增長,其中最被人熟知的有1999年哥倫拜恩高中襲擊案,造成13人死亡、23人受傷;2007年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的韓裔學生趙承熙槍殺32人;北伊利諾伊大學校園槍擊案造成5人遇難,21人受傷等等。
槍擊發生時警察根本無法第一時間作出反應,那麼民眾第一時間自衛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之所以支援攜帶槍支進入校園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對於此類突發惡性事件,警察往往是來不及趕到的,只有處在現場的潛在受害者有可能制止兇手,而武器就是此時此刻他們所需要的。
但是誰能保證兇手不會藏匿在受害者之中呢?當慘劇突然發生後,武裝平民能夠快速作出正確反應麼?
所以說,限制反擊的第二條就是:槍擊發生時,平民無法迅速地作出反應,在短短的幾分鐘裡,槍手很可能就能打出幾百發子彈了。第三條,就是不同的州法律不一樣。2016年6月12日,弗羅裡達州奧蘭多的酒吧發生槍擊案,49人死亡,51人受傷,兇手手持突擊步槍、手槍和爆炸物,直到特種部隊到來才將其解決。
比如佛羅里達州槍法規定不可帶槍進投票站、聯邦大樓、比賽場館、法院、學校、酒吧裡。
那麼槍手很顯然就更喜歡挑這種場所,在這種情況之下,平民根本無法還擊。
再比如在紐約,彈匣容量不可超過10發;在紐澤西,不能超15發。但是如果有一個手拿從黑市購買的大威力步槍的槍手出現在他們面前,他們又如何還擊呢?
畢竟在美國,不是所有州都能像德州那樣,到時候連還手之力都沒有。
所以槍擊案發生的時候,基本都是,先跑,再躲,最後不行再還擊。
鬼知道你會遭遇什麼樣的情況,對方有多少人,拿著什麼樣的武器。
說起AK47,突然想起來1997年的北好萊塢劫案,2名劫匪,5把突擊步槍,其中3把AK47,裝著100發的彈鼓,鋼芯穿甲彈,3000發彈藥,被滿全身的自制卡夫拉防彈衣......
讓平民反抗這個.......
回覆列表
因為只有悍匪和神經有問題的才會揹著槍上街,一般人的理念是擁槍和擁有駕照一樣,二者都可以殺人。但更多的是個人喜好,擁有駕照一樣擁有持槍證和槍支並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