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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昊天大叔看電影

    其實有多少這樣的人卻是無法得知,但是確實是有,有一些人為了找尋自己的存在感在網路上大放厥詞,這種人不管是愛狗人士也好恨狗人士也罷都是存在的,兩方之間的爭鬥也很大程度是這種人引起的,其實大部分不喜歡狗的人並不能稱之為恨狗人士,這是不對的,沒有人會真正的和一隻狗過不去, 而一些真正的愛狗人士,也不會吧夠的利益放在第一,大放狗權至上的言論,對他人進行道德綁架,甚至因為狗而傷人。再來說別人即使真的很狗那為什麼恨狗,做為一個養狗人我站在中立的角度去說,養犬人應該在自身找原因,上面說過沒有人會真的和一隻狗過不去,真正過不去的是哪個不文明養狗的養狗人,就拿我自己身來說做為一個養狗人尚且不想出門踩狗屎,大半夜被流浪狗的吠叫吵醒,更不要說那些不喜歡狗的人了!將心比心的說,愛狗不愛狗都沒錯,但是既然愛狗,請拿出自己的責任感,愛狗不是一味的寵愛,而是要加以管理文明養犬。不對他人造成影響,不愛狗也沒關係,儘量的控制自己遇到不文明的養犬及時報警處理。 如果傷害到自己追究犬主的責任,如果討厭狗,也請不要毒狗,因為這並不是解決的唯一方法對於那些在網路上惡意傳播不良言論的人我想說,不知道你是出於什麼心理,視為了謀求利益還是真的出於好心,但請你不要以這種方式去進行這樣做只會繼發矛盾並不能解決問題。您說對嗎?

  • 2 # 老頭無票15

    狗害其實是人害。放狗亂跑,流浪狗都是養狗者造成的,是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必須嚴格管理、重罰養狗者。狗只傷人,嚴重的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養狗者的刑事責任。 邯鄲警方“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事拘留狗主人: https://www.365yg.com/a6555342887825965572#mid=156751944908185

  • 3 # 吳206734918

    我也喜歡養狗,但對愛狗和恨狗的兩個極端人群,都沒好感!認為它們是變態,特別是愛狗人士當中的-部分人更變態!一個人喜歡式厭惡什麼是個人的事,但超越道義並幹攏,或要求旁人也和自己一樣意願,一樣去作就過份了!

  • 4 # 風箏7935

    動物是動物,人是人,你想保護動物,還是想保護人?出發點在哪裡?

    無意激發矛盾,隨著寵物越來越多,傷人事件也越來越多,是不是應該有相關政策出臺,並且嚴格執行下去,這樣無論是對寵物,還是對監管人,都是有好處的,可以有效避免互相傷害的機率,建議有關部門重視.

  • 5 # 望卿舒眉

    真的討厭狗的人很多嗎?反正我是不愛也不討厭。

    不文明養狗的人雖然對我有影響但不是很嚴重,但我一直反感愛狗人士原因如下

    1:為達目的不記後果。

    最主要事蹟就是高速攔車,當時第一次看到這個新聞真的是目瞪口呆。另外還有在玉林一條路貼滿紅色牛皮癬宣傳單。

    這些人做事無法無天,想做就做根本不考慮給社會帶來多大危害。

    2:喜歡利用網路暴力目無王法。別人有錯你可以選擇報警,但是利用網路暴力逼別人自殺,刁民行為

    3:神神叨叨迷信思想。口頭禪“以後必有報應”“下輩子XXX”“人在做天在看”,可能我比較年輕接受的教育一直都是弘揚科學抵制迷信,所以看到有人散播迷信思想時,對這些人就會很牴觸

  • 6 # 請叫我雷鋒181122921

    有誰見過投藥毒老鼠被抓的????下毒犯罪是指偷偷把毒放入被害人經常吃的食物和水源。。。除非愛狗人士天天把小區草坪上的能吃的骨頭,剩飯全吃了。那可能解釋為對愛狗人士特定下毒的行為。最重要的是異煙妍人吃了沒事,老鼠藥人吃了會死,都不算下毒,笑死了。。。。。養狗應向政府繳存咬人闖禍保證金,每隻狗不低於50萬並要有擔保人簽字,沒錢拿房產證抵押,不牽繩,不戴嘴套,抓一次犯1萬。規定凌晨l點到6點遛狗時間,其餘時間不得遛狗,抓住一次一萬。剩下的狗全當流浪狗,送狗肉店。。咬人了,輕傷賠償十萬起,重傷賠償一百萬起並負法律責任。咬死人了錢不夠擔保人賣房賠錢。政府只要管賠償受害人就行,其他都不用管。。。。每一個極端愛狗人士背後都有千千萬萬個所謂的正常愛狗人士默默的支援,才讓這些人有持無恐,幹出什麼高速攔車,人肉他人,給人送花圈這類畜牲不如的事情,網友千萬別被這些正常愛人士忽悠了。。。。。。本人早就預料到學挍會經常發生狗吃人的現象,特別是幾歲的孩子,在肉食動物的眼裡絕對是香甜可口的肉丸子,想想都可怕。。。。等什麼時候正常愛狗人士支援狗肉連鎖火鍋店,才能稱為理性愛狗人士。。。。。每一個所謂不講理噁心的極端愛狗人士背後都有千千萬萬所謂的正常愛狗人士默默支援,才能讓他們有持無恐,所以大家千萬不要被這些所謂的正常愛狗人士忽悠,矇騙,只要養狗的那個不是咬人闖禍後各種推拖,有誰主動跳出來承擔責任??。。我這有好的解決方案。。。。很多SB說,人殺人,是不是把人也殺完,根據這個思路那老鼠偷東西,被打死,人也有小偷是不是把所有人都殺完,最討厭拿畜生和人比的SB,說愛狗人士是狗雜種聽到了肯定說我罵人。火腿腸加魚鉤。。。一咬人了,立馬變無主的流浪狗。。。。玉林狗肉應象蘭州拉麵一樣,全國連鎖。。。全國被狗咬死咬殘小孩要不到賠償的父母,現在就應該去何興麗家摔死兩隻狗,讓全國網友討論一下,是不是愛狗人士應該負責孩子一生所有的治療及生活費用。。全國各地咬死咬殘小孩的新聞少了嗎???不能因為狗是愛狗人士親爹,被打死了就哭天喊地,闖了禍了要麼假裝沒看見,要麼就說是孩子手賤,反正各種胡攪蠻纏,網友有目共睹。。。。。。。就好比你家鄰居有個精神病天天拿個棍子在附近轉,有一天突然打傷你家人了,鄰居也非常客氣的看傷賠醫療費,並勸你別和精神病計較,但實際上因為這件事,你損失了很多好機會,原本的好心情變的很糟糕,你家小孩天天活在可能被打傷的恐懼中,就算鄰居在怎麼大方的賠償,怕你心裡都感覺被精神病打傷非常划不來????更何況隨時咬人的畜牲????多少小孩被咬死咬殘,就算你賣房賣車賠一千萬,對傷者死者都是不公平,如果愛狗人士支援每個人把沒拴的流浪狗送狗肉店,就算有漏網的狗咬人了,那隻會認為太倒黴。。如果每個城市都有狗肉店,象有些人養陣子不好玩了,順便賣給肉店,又能掙點錢,又能避免變成流浪狗危害社會。。。很多人講我家人被狗要咬了才這麼恨狗。。。我若家人被狗咬殘了,我一定全國到處走訪病床上被狗咬殘咬死的孩子,做好記錄與影片,讓每個家長講講孩子的痛苦,讓家長提供所有資料,包括對我的授權書,做成宣傳片,然找性格和我一樣的人,去玉林或愛狗人士家門口拉橫幅,發資料,放宣傳片,讓愛狗人士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賠償協議。。那兒有虐狗,那兒就有我們正義的身影。。。。。,我是心繫被狗咬殘的可憐孩子。。。。你說怎麼辦???給個方案。。。。。認同的朋友請轉發

  • 7 # 偶爾也是不錯的

    猶豫大多數養狗人的不文明,事故不斷,可以說是被人反感!這個時候一起為己牟利的人,炒作玉林!把問題放大化,然後高速攔車,人肉搜尋虐狗人,把問題平常話,目的是讓人捐款,他們從中牟利!這麼喜歡狗的人,從問題開始從沒提倡過文明養狗,一味的到處救狗!我就想問問,救那麼多狗,怎麼處理的,我怎麼從沒看到過後續報道呢!捐的錢呢!

  • 8 # 劉貴剛mark

    有必要起草《飼養寵物法》和《動物保護法》、杭州狗主人打人事件後、掀起了一波社會對城市飼養寵物的輿論、談論城市該不該有狗等等、看起來飼養寵物已經導致一系列社會矛盾、從人和狗的矛盾升級為飼養寵物的和愛狗人士和社會不愛狗人群的矛盾、城市管理和狗之間矛盾、為了化解矛盾和養狗造成一系列問題、我認為有必要依靠我們法治社會的法律來解決這個飼養寵物問題、共同營造美好和諧的社會和城市環境。

    《飼養寵物法》應該規定以下事項、包含養寵物應該做到那些不做那些、出現狗傷人後民事賠償制度、和主人應該承擔那些民事和刑事責任;我認為下面幾點可以參考;

    第一、遛狗必須栓繩、不栓繩的給予行政罰款、第一次給予50-200元、第二次給予200-300元、最高處罰5萬元;

    第二、狗的狗屎必須由遛狗的包裝到垃圾桶、不予處理的、發現可以給予行政罰款、第一次給予50-200元、第二次給予200-300元、最高處罰5萬元;

    第三、養狗去指定網站進行備案、包含犬種、年齡和寵物監護人、監護人應該是有獨立民事行為人所在區域都備案、取消審批、備案就給狗證、無論是什麼房都可以,不備案的如果出現傷人事件、賠償翻倍;

    第四、對於干擾鄰居和其他人生活的、由受影響的人進行投訴處理、屬於事實的、主人必須賠禮道歉和抑制擾民發生、適當賠償精神損失、絕不改正或者無法改正的、狗應該交於收容所收養、當主人可以處理或者搬入其他地方後擾民等現象不會出現後後可以把狗接回來;但是在收容所的費用應該由狗主人承擔;

    第五、由於主人沒有栓繩和管理不當導致狗傷人事件、狗主人支付醫療費以外、應對支付對應受害人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護工費、嚴重的還有營養費等等、受害人親屬來照顧的除了護工費以外還得支付親屬的誤工費;

    第六、由於主人沒有栓繩和管理不當導致狗傷人導致殘疾和死亡的(包含由於寵物沒有打疫苗咬人後受害人狂犬病病發死亡)、除了參照工傷進行對應賠償(包含死亡賠償金、贍養費等等)、還得對狗和狗主人進行刑事處罰、處罰標準可以按照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標準去處理、針對飼養烈性寵物而管理不當和由於管理不當任由寵物傷人按照故意傷害罪、如果故意讓動物傷人的按照故意殺人罪論處;

    以上主人以監護人作為主人、沒有備案的、以家中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經常照顧夠的作為主人論處;行政處罰單位建議以城市綜合執法部門進行、必須持證處罰、開處單據;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參照《刑法》《刑事起訴法》和《民法》《民事訴訟法》。

    《動物保護法》這個不應當只包含狗、還要包含食用動物、針對隨意捕殺動物、以殘忍方式、虐待方式殺害動物、根據造成社會影響情況給予行政和刑事處罰;為什麼這個也很重要、因為隨意捕殺動物和以殘忍方式、虐待方式殺害動物會導致人們心理變態、以這種方式報復社會和殺害他認為是該死的人、作為文明社會我們應該營造溫暖和尊重生命權的社會氛圍和環境,如果虐待動物和以殘忍方式殺害動物合法,說不準有人會模仿以殘忍方式和虐待方式殺人和對待人。不應該給社會傳播殘忍和血腥

  • 9 # 峨嵋老

    老實說我反對的不是狗,而是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

    平常注意觀察你就會發現,這些“愛狗人士”本質上是極端偏激人格,平時生活中這些愛狗人士並不大方也不善良,狗傷了人認為是狗的問題而不是自己的過錯,強詞奪理,狗仗人勢,還不講道德,你會發現他們與自己家人、鄰居關係也處理得不是太好。

    他們愛狗卻影響了別人的正常活,甚至對小孩造成了傷害,他們待狗比待人好,講狗權不講人權,極少去幫助親朋好友卻把狗捧上了天,這很不正常。

    別看他們嘴上說善待動物,其實十分虛偽,把狗當玩具,以狗取樂於自己,他們違背社會法理也違背自然法則,不計劃產狗任由生產,任由流浪。

    愛狗的很多行為不合法,甚至高速公路上攔車,不允許別人吃狗肉,人是處於地球上的高等動物,在食物鏈也是處最頂瑞,做為動物屬性的狗,人是可以做為食物利用的,從古到今人們吃狗肉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可硬是讓“愛狗人士”絞和得不能吃。

    他們不讓吃狗肉卻餵狗內吃肉。

    有的“愛狗人士”傾家蕩產去收留流浪狗,還要讓社會人士給狗及愛狗人士捐款,他們認為狗至高。更有甚者還要求給流浪狗辦低保,給狗辦養老院,救護所,配服務員和保健醫生,浪費公共資源,滿足自己狹隘的偽善,同時也為了達到某種私利目的。

    他們每天早上、白天、晚上把大量的時間用去陪伴狗、遛狗,卻不去陪伴老人,不去清理狗屎,浪費大量的時間去陪狗卻不去做有益社會和有益人的事,難道不是偽善嗎。

    他們每天給狗投餵的狗食少則十幾元,多到則幾十元到幾百元,超過了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今天社會還不是很富有,還有很多貧困人口更需要支助。

    滿嘴的愛與善,其實他們以狗取樂,愛狗傷財,養狗傷人,極少去關心身邊的弱勢人群,他們在愛狗身上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他們光養狗消耗的食物糧食足夠幾千萬人的口糧,且不知地世界上☆還有無數缺衣缺糧缺飲用水的飢渴人群。

    你相信這些愛狗人士的偏激與偽善嗎,他們叫喊著人仁義道德,卻做著反人類之事。按照愛狗人士的邏輯,人類只能成素食動物,食肉動物不能獵殺食草動物。

    所以說,愛狗人士不僅浪費有限的社會和自然資源,而且他們是虛偽的,是反人類的,是反社會法則的,是反自然法則的。

    “愛狗人士”用極端的方式去幹涉法律並不禁止的行為,干擾商家的正常經營,干涉他人食用狗肉。把自己的極端偏激人格強加於人。

    原因愛狗人士往往在社交及與人交往上有障礙,才養狗以償,親狗怨人,多以漫罵,極端,自我,對立的行為方式待人處事,對狗有耐心對人有惡意。

    他們愛狗養狗不遵紀守法,對狗造成了事實上的傷害,說是愛狗其實是借狗奇託自己的情緒,需要時把狗當著玩物,不需要時就棄之,造成了無數流浪狗任之滿地流浪。每年對婦女、老兒和孩子造成了幾百萬的咬傷及更多的對自然的傷害,愛狗不愛人。他們養狗愛狗不遵紀守法才最大的對狗對人的傷害!

    他們養狗的根本原因是內心空虛,孤獨,寂寞,無所正事,又不善於正常的社會交流與勾通,他們就以養狗來替代這些。目的是以狗取樂,以狗寄情,以狗補空虛,更有以狗謀利的“愛狗人士”。其本質上都是虛偽的,偏激的,自私的,不人道的偽善!

    由於這些大量“愛狗人士”的偽善和偏激,造成了更多的人與人,人與狗的矛盾。“愛狗人士”這個詞已經從一箇中性詞發展成了貶義詞!

  • 10 # 痴呆11

    就題目而言我宣告,我不是愛狗人士也不是恨狗人士,出題人出的題目本身是不是有問題,有待商權。個人認為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依法辦事),卻給搞得沸沸揚揚,由此可見如此一個大國竟然如此搞笑,狗的事情竟然能沒完沒了的講個沒完,可見其中有利可圖。告訴大家一個訊息,(不知道是好訊息還是壞訊息)日本在抗癌工作研究中又獲得諾獎,是日本某大學教授,年齡72歲。我們成千上萬人在討論狗,唉!差距就是差距,……不說了。

  • 11 # 涇渭大雁

    九月一日起市政新規實施方案主城區內禁養大型犬烈性犬,養犬出門要栓繩否則要處罰措施,但是各個小區大型犬烈性犬以舊在禁養區內活動,有誰能去遵守規定只有重罰才能帶來文明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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