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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474493451212

    永遠不會。

    我少年時寫模仿四孃的“四娘體”,寫得還不如四娘。那時候我寫的東西,拿出來,夠各位把三天隔夜飯吐出來的。

    可是無論我以後經歷了什麼,將來會經歷什麼,我都不會認為我年少時“不識愁滋味”。我最多隻會承認我認識了更多這世間的真相。現在的“多懂”,都證明不了年少時的“不懂”。

    成年人有成年人的憂愁,少年人有少年人的憂愁。少年人的憂愁不是經歷人生起落、是非悲喜而誕生的,而是與生俱來。但它也是真實的,不應被抹滅的。比較程度的深淺沒有意義。大地震中家破人亡,截了兩條肢的人嘗試了人間最悲的悲苦,最痛的傷痛,最深的迷茫。是否被背叛,被出軌就不悲苦了?是否只截一條肢就不值一提了?是否畢業後找不到工作就不是真的迷茫了?在家暴環境裡成長起來的孩子沒有資格痛苦對嗎?是否我們能說,你跟人比比,你跟經歷大地震的一比,你這是“不識愁滋味啊”。他愁是愁,我愁也是愁。我經歷的不如他多,不如他慘,但我的愁同樣是真實的。

    辛棄疾寫“少年不識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他寫的是他自己。可惜之處在於,後來人解讀的時候,將其奉為真理。將詞人的少年時期,視為普天下的少年人。拿這句話去教育別人。或者將自己亂代入。

    你將自己代入,本與我無關。但在大人們時常居高臨下地勸解“你還小,等你長大就明白了”,或者意味深長地感嘆一句“少年不識愁滋味啊”之時,我常覺得幾分悲涼。大人喜歡將小孩看成傻子。也許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年少時就是傻子。但小孩有自己的思想,小孩的情緒也需要被體諒。可惜,他們沒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和能力。他們被當做傻子來對待,所以他們以後會成為傻子。

    有一天同事說孩子不愛去幼兒園,我就順嘴講起我小時候也不愛去。小時候中午要求必須午睡,躺在幼兒園的小床上,蓋上有星星月亮的小毯子,睜著眼睛看天花板。聽到老師來了趕緊閉上,走了再睜開。他很詫異,這你都還記得啊。當然啦,我還記得好多呢。記得兩三歲時奶奶家看上去非常偉岸的大門,伸手踮腳也夠不到門環。記得爺爺推著小車帶我去集上買糖葫蘆。記得東牆黑漆漆房間裡的鹹鴨蛋,記得他們養的貓,豎著尾巴在小桌子旁繞來繞去,尾巴掃在桌沿上。記得記得大大的一碗豆奶粉——家窮,小的時候喝的不是奶粉,是豆奶粉。三歲半我不在奶奶家住,去上幼兒園了。幼兒園裡也有好多記憶。我不是什麼都記得的。只不過大人以為孩子不記得的,他也許會記得。

    囉裡囉嗦這麼多,只為了說,請你們接受世上有懂得愁滋味的少年,他的愁與你們的愁不同,你們的愁他還沒經歷過,但你們無權嘲笑他、輕視他,認為他的愁是矯情做作、不值一提。請你們以平等的,尊重的心去對待每一個孩子。如果可以的話,也善待自己,在現實允許的範圍內,善待他人。人生的苦楚,也可得到一些開解與寬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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