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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樂體壇

    球員降薪,大勢所趨。只是為什麼中國足協和中超公司不實行降薪呢?雖然只是建議,但“一刀切”的建議方案,真的可行麼?

    雖然中國足協只是建議和倡導,沒有強制執行權,降薪勢必要俱樂部和球員、教練員去達成共識,才有可能達到目的。但是從這方案來看,中國足協的做法也夠令人心寒的。

    ▶為什麼降薪只提到國內俱樂部球員和教練員呢?外援的薪水才是球隊支出的大頭。同樣外教的薪水也不低。

    想要外援/外教同意降薪,確實有極大難度,畢竟他們是來中國足球淘金的,至於俱樂部以及聯賽的生死存亡和他們關係不大,他們可以跳槽到其它聯賽去繼續其職業生涯。

    從這來看,降薪不談及外援/外教,似乎也可以理解。中國足球需要他們來撐場面,關鍵也在於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只是為什麼只針對國內球員和教練呢?有難處,並不代表沒可能。如果俱樂部和外援/外教們好好溝通及協商,或許他們也會支援降薪。縱觀歐洲主流聯賽,不也同樣執行降薪的方案嘛。

    換個角度思考,如果他們是在歐洲聯賽效力,那降薪也是無法避免的。為什麼在中國足球職業聯賽就不同意呢?或許他們在這就是大爺的緣故吧,足協也心中有數,聯賽主要還得靠他們才有前途。

    ▶“一刀切”,弊大於利。階梯式的降薪方案才符合聯賽現狀。

    眾所周知,中甲/中乙球員和中超球員的收入,壓根無法相比。在中超,年薪幾十萬、幾百萬,甚至過千萬,也不稀奇。但在中甲/中乙,很多球員的薪水和工薪族差不多,僅夠維持正常的生活而已。

    據保定容大球員爆料,被俱樂部長期欠薪的他們,養家餬口都變得非常艱難。可能要去從事快遞、外賣這些容易上手的工作,才能讓他們有收入,繼續維持正常的生活。

    如果採取“一刀切”的降薪方案,即使是不少於30%的幅度,對於高收入球員,也無關痛癢。糧倉充足,不至於坐吃山空,同樣可以過奢華的生活。可是本就收入低微的球員呢?他們也有家庭,上有老下有小,都不活啦?

    連基本生活保障都無法滿足,那勢必會給聯賽帶來無休止的傷害!消極怠工,假球、賭球,都有可能重出江湖啦。

    所以,對於降薪的方案,必須慎之又慎,絕不可輕易妄下結論。

    中國足協要不別建議,要不就仔細想個周全之策,否則“偷雞不成蝕把米”。

  • 2 # 久古gg

    《新方案》推出的“降薪指導意見”遵循的幾個原則是:一是減薪必須符合中國相關法律規定;二是減薪指導意見非強制性規定,俱樂部與球員在就減薪問題溝透過程中必須嚴格尊重契約,減薪需要雙方在友好協商的條件下落實;三是國內職業俱樂部減薪也需要在國際足聯相關規則及指導意見框架下進行。這個“減薪指導意見”的適用物件是中超、中甲和中乙所有俱樂部,不包括薪資水平相對較低的俱樂部青訓工作參與者及普通職員。

    那麼,對足協這一降薪方案,我們應該如何解讀呢?

    第一、降薪的主要背景

    從大的方面來說,主要是疫情期間各國聯賽陸續停擺,俱樂部特別是五大聯賽的收入銳減甚至“絕收”,西甲率先提出要求降薪。但真正影響到中國足壇的,我認為應該是國際足聯。

    1、4月8日凌晨,國際足聯官方釋出公告,就疫情影響下的合同、薪資、轉會等問題的提出指導性意見。

    國際足聯鼓勵俱樂部與球員根據所在國家的法律政策商討解決方案,建議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包括政策為球員和俱樂部提供了何種支援措施、是否應當降薪或延遲支付薪資、是否辦理了保險等。而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產生爭議並提交國際足聯裁決。後者將根據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定:俱樂部是否為球員達成協議作出了真摯的努力;俱樂部的經濟狀況如何;與球員合同約定薪資相比,降薪的比例是多少;降薪後球員的淨收入是多少;俱樂部是否對待所有球員平等。

    3、4月9日,足協召開各職業聯賽俱樂部代表研討會。經過充分討論,與會代表表示尊重國際足聯關於疫情影響下處理球員合同及轉會的相關指導意見,原則上一致同意俱樂部和球員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實行全隊統一標準的合理減薪,減薪週期從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賽季聯賽開賽日。具體減薪方案指導意見由中國足協組織職業俱樂部以及球員、教練員代表、法律專業人士在內的工作組制訂並公佈。

    4、其間,足協也國際足聯進行了多次溝通,並獲得國際足聯的支援。國際足聯足球事務副秘書長馬蒂亞斯專門致信中國足協,對中國足協幫助俱樂部和球員、教練員協商尋求解決方案、兼顧各方利益的積極態度表示支援。國際足聯鼓勵中國足協依據國際足聯的指導原則、本國適用法律,並結合當地實際,形成自己的指導建議,國際足聯將全力協助中國足協處理足球管理方面的事務。

    5、4月20日,根據國際足聯的指導檔案、上述4月9日會議精神及其後系列相關工作,考慮到計稅等複雜因素,足協綜合各方意見後確定“不少於30%”的比例,倡導俱樂部球員、教練員減薪,最終形成了疫情期間中國足協的“減薪指導意見(草案)”。

    第二、“階梯式”減薪方案為什麼被放棄?

    1、上述4月9日會議在討論過程中,曾有意見認為,國內職業聯賽球員的薪資並不相同,不應該採取一刀切,而應該根據收入的不同採取不同的降低比例。比如,年薪在59萬元至99萬元區間的球員降薪10%;年薪在100萬元至299萬元的球員降薪20%;年薪在300萬元以上的降薪30%。這就是所謂的“隊梯式降薪方案”。

    2、放棄“階梯式降薪方案”的原因分析。在足協會後的新聞通稿中,有如下表述:“三級職業足球聯賽俱樂部代表表示,尊重國際足聯關於疫情影響下處理球員合同及轉會的相關指導意見,原則上一致同意俱樂部和球員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實行全隊統一標準的合理減薪。”

    個人認為,足協之所以不採納“階梯式減薪方案”,並非是京媒說的“計稅等複雜因素的影響”。球員與俱樂部約定的都是稅後年薪,如何計稅,那是俱樂部與國家相關部門的事情,什麼收入按哪個稅率,都是國家規定,拿30萬年薪與300萬年薪,稅率如何也不存在“計稅的複雜因素”。真正的原因,應該是足協認真按照國際足聯的指導意見中的“俱樂部是否對待所有球員平等”。

    “是否平等”有多種解讀,收入高的多減點、收入低的少減一點,這是一種“平等”;無論收入高低,統一按一種標準來減,也是一種平等。在沒有統一標準的情況下,我認為後一種解讀更符合國際足聯的原義,也更能避免節外生枝。比如,收入高的認為自己能力更強,應該多拿。這些球員降薪的比例更高,則他們會認為自己受到不公平、不平等的對待。至少“強”與“更強”,什麼才叫“強”,什麼才叫“更強”,沒有統一的標準,扯起來就沒完沒了。

    第三、為什麼按照統一不少於30%比例減薪?

    放棄階梯式減薪方案,是為了避免產生新的問題。那麼,統一按照不少於30%的比例減薪,又是出於什麼考慮的呢?個人認為主要有兩個方面:

    1、參考五大聯賽一些做法。4月6日,意甲20支球隊達成一致,如果賽季最終可以恢復並踢完,降薪幅度為1/6;如果聯賽最終無法恢復,所有球員都降薪1/3。這兩種方案,分別為俱樂部節省開支2.6億、5.2億歐元。尤文則按此前在3月29日製定的方案執行,即全部一線球員放棄領取3-6月的薪水。尤文此舉將為球隊節省近1億歐元;C羅願意放棄領取1030萬歐元的固定工資。

    已陷入破產危機的沙爾克04則於近日官宣,“為拯救俱樂部,沙爾克球員已經接受降薪1/3”,同時“同意再延期支付1/3薪水。”

    巴薩和球員之間的協議則更為豐富:國家緊急法實施期間,巴薩球員只拿30%的工資(減薪幅度高達70%)。第一階段從3月14日開始至5月9日,在第一個月,巴薩球員少拿1400萬歐元,約佔年薪的5.75%。在國家緊急法延續56天的情況下,巴薩球員將少拿2613萬歐元,佔年薪的10.73%。梅西則每個月少拿500萬歐元,而在此前,他已經向巴塞羅納和阿根廷醫院捐款100萬歐元。

    巴薩俱樂部青訓營以及其他體育專案在居家隔離期間,每個月降薪200萬歐元,總計達到373萬歐元。則整個巴薩在“封城令”期間將節省超過3000萬歐元的薪水支出。

    等等。

    2、中超與日、韓聯賽球員年薪相比。據《足球報》記者李璇爆料,目前的中超外援中有47人年薪超過稅後300萬歐元。《東方體育日報》此前則報道,2019賽季中超球員的總薪酬高達48億人民幣,人均約120萬美元(約合850元人民幣),居五大聯賽之後的世界足壇年薪第六位。而同期的日本、南韓聯賽國內球員最高年薪,約為700萬元人民幣。

    中超聯賽的年薪還不包括各種獎勵,用某俱樂部老闆的說法,“那才是大頭”。啥意思呢?按照“中超四帽”之“獎金帽”規定,亞冠贏球獎為600萬(單位:元/人民幣場,下同)、平球獎200萬;中超贏球獎300萬,平球獎100萬。19賽季,恆大和國安分別取得23勝3平和23勝1平的成績,則獎金分別為7200萬和7000萬;上港為20勝6平,獎金為6600萬;蘇寧15勝8平,魯能15勝6平,獎金分別為5300萬、5100萬。加上亞冠的獎勵,則恆大上賽季的獎金約為恆大獎金總額超過1個億;國安8400萬,上港則9200萬,魯能則接近8000萬。

    也就是說,有亞冠任務的4支球隊的主力球員,至少將增加300萬元。即中超頂薪本土球員,年收入不低於1500萬。而據媒體報道,即便上賽季大部分時間養傷,恆大球員于漢超的年收入也超過1500萬,或介於1000萬至1500萬元之間,幾乎是J聯賽本土最高球員年薪的2倍(J聯賽的獎金分配辦法不詳)。而恆大本賽季離隊的3名老將,包括歸化球員,恆大基本上採取“免費送”的方式,很可能只在年薪方面要求對半承擔。僅此一項,恆大則減少支出4000萬從上。

    從以上兩大項來看,五大聯賽不少球隊按疫情(停擺、封城令)期間的1/3降幅計。而中超本土球員年薪減少1/3後,與J聯賽本土球員最高收入仍然只高不低。

    粗略測算,如果聯賽6月份開啟,每月減薪30%,則全年降薪幅度約為10%;如果賽季無法重啟,則降幅超1/3。事實上,目前足協提出的方案也只是界定為疫情期間,球員減少年薪也只有不到年薪的8%,相比於五大聯賽,還屬於比較低的範疇。

    第四、評價

    足協提出的按“統一不少於30%減薪”的指導方案,是有一定依據的,更是通盤考慮的結果。既參考了世界足壇的普遍做法,也考慮了中超與日韓球員的對比,特別是媒體和網友經常拿中超與J、K聯賽進行比較的情況。另一方面,減薪不包括薪資水平相對較低的俱樂部青訓工作參與者及普通職員,體現了足協對青訓工作的重視,這一點也比較得人心。

    特別是對國際足聯的“指導性檔案”精神吃得非常透、把握的非常準。別看只是“統一按照30%“這麼簡單的幾個字,卻是一番運籌帷幄、集大成之結晶,可謂高水平傑作。

    如果採取“階梯式減薪方案”,如上所述,勢必會產生各種各樣的攀比心理,人為的造成各種思想的混亂、增加新的難題。搞不好,還有人向國際足聯提出上訴之類,這恰是最忌諱的事情。

    從相關報道來看,足協在處理減薪問題上,首先堅持在國際足聯相關規則及指導意見框架內進行,尊重契約精神,友好協商的指導原則,並特別強調只是指導意見而非強制性規定。其次,在具體做法上,反覆討論、研究,反覆溝通,兼顧各方利益,操作非常謹慎。初步方案出臺後,再返回俱樂部進行再討論,最後才形成正式指導方案。而這些做法,也得到了國際足聯的好評以及鼓勵和支援。僅此而言,我認為足協確實值得表揚。

    足協主席陳戌源在三亞探望國足期間,也表示足協倡導球員減薪,並希望國腳拉“帶好這個頭”。這一系列的做法,不但給中國足協樹立了形象,也給整個中國足球樹立了形象,給中國足球加了分!

  • 3 # 不止足球

    雖然此前不少媒體都表示,中國足協將會實施階梯降薪,但是令人沒有想到的是,足協還是選擇了“一刀切”——所有球員都將降薪30%。

    毫無疑問,足協的降薪方案將會對中低收入球員和年輕球員造成嚴重的影響。首先,中超聯賽球員的收入差距本來就比較大,許多球員的收入是比較低的,有的球員的收入幾乎是外援的零頭。而年輕球員由於本身就沒什麼積蓄,如果降薪30%,必將對他們的正常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其次,一般球員的收入都是由工資和獎金組成,目前聯賽遲遲不能重啟,球員的獎金收入也就變成了零,他們只能指望工資收入維持生活。因此,對於中低收入球員來說,足協的政策是非常不友好的!

    目前,各方都對足協的降薪方案表達了不滿。很多人表示足協的決定不顧中國聯賽的實際情況,不顧中低收入球員的感受。

  • 4 # 享受看球

    降薪可以,但是不分收入年薪多少,統一來個一刀切、一個比例,顯得簡單粗暴了點!

    最早傳出的風聲是階梯式降薪,就是根據球員年薪多少,劃定降薪幅度,簡單說就是年薪高降薪幅度大,年薪少的減薪幅度小。

    不知道什麼原因,現在又傳出了一刀切,統一降薪百分之三十的說法,這可能讓收入比較少的年輕球員、次級聯賽球員感到不滿。本來收入就不高,再來個降薪三分之一,日子太難過了吧。

    不過足協也只能是指導性意見,具體每個俱樂部、每個球員的降薪幅度、持續時間範圍還需要俱樂部和球員進行商議。但是我們中國足球環境下,似乎也就按照足協的意思去辦了,俱樂部好不容易找到了“尚方寶劍”,肯定會“嚴格”執行的。再說在我們這種體制下,球員能有多大說話權利,很難說!

    足協為什麼會改變原有的階梯式降薪辦法呢?可能是因為這種方案難以操作,只有一刀切更符合國情,大家應該都懂得!

    有幾個問題,需要注意。

    一是外援降薪嗎?歸化球員降薪嗎?如果都降薪的話,從法律層面如何解決?

    二是如果俱樂部與球員商量不成,有個別球員就是不同意,怎麼辦?阿森納就有三個球員不同意俱樂部降薪15%,聽說還有隊中的10號球員!

    三是俱樂部在降薪中,有多大自主權,是不是可能採取變更方式,比如說明降暗不降,前些日子就傳出有南方俱樂部用房子抵工資,或者說有區別的降薪,等等,足協作為主管部門,如何監管?

    四是有些俱樂部可能不願意降薪,比如受疫情影響較小,或者害怕降薪之後影響聯賽成績,是不是可以不降薪?

    我估計,足協既然是指導性意見,就只是給俱樂部一個操作指導,具體怎麼去做,就看各俱樂部的了,足協應該不會干預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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