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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保小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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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經文化評論
很多人都知道失業有失業保險金,但是對失業保險金卻存在很多誤解,最主要的誤解是認為只要不工作就能領取失業保險金,而且會一直領取下去,甚至認為失業金應該能夠保障自己的正常生活消費需求。
首先,我們經常混淆了失業保險和社會救濟的區別
很多人之所以對失業保險存在誤解,是因為從根本上混淆了失業保險和社會救濟的不同,甚至把失業保險混同於一般的社會救濟,而實際上這兩者有根本性的區別:
失業保險和社會救濟的物件完全不同。
失業保險的物件是具有勞動能力、曾經工作的勞動者,由於各種原因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從而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進行救助;社會救濟的物件則是那些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根本沒有勞動能力的老、弱、病、殘人員以及那些沒有固定收入、收入不能維持最低生活的城鄉居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救濟。
失業保險和社會救濟的管理部門完全不同
失業保險歸勞動保險部門負責,屬於勞動保障部門的一部分;社會救濟則歸屬於民政部門負責,屬於社會保障和救濟的一部分。
這些人大部分是。
失業保險和社會救濟領取的期限不同。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有嚴格的期限規定,根據連續工作時限、繳費時間長短透過申請進行發放,如果再就業就停止發放,同時最長髮放期限不超過兩年;社會救濟是符合救濟條件的人,根據民政部門確定的救濟標準按期發放,社會救濟的發放沒有固定的期限,完全根據個人和家庭的現實情況。
其次,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是有條件的?更重要的是領取的先決條件你知道嗎?
失業保險金並不是只要失業或者不工作就可以領取的,必須是你在職期間交納了失業保險,並符合一定條件才能領取的保險金。
《社會保障法》第四十五條對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因此,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具備一些重要的條件:
一是要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前提是必須在檔案在戶籍地或者或常住地的街道社保所辦理失業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登記手續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是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一年以上,沒有達到一年以上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按照規定必須是參加了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以上。
三是被動中斷就業的而不是自己不願意工作的,這一點特別重要,只有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提出並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除名或者開除、用人單位辭退的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自己不願意工作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所以有的人說自己不想工作、主動辭職了,當然就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四是有工作意願的人。雖然已辦理了失業登記,但必須有求職意願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五是需要在解除關係60日內提出申請、辦理手續並在次月17日才能發放。
因此,從上面的規定可以看出,主觀上不工作、不想工作、從來沒有工作的,是不可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其三,領取失業保險金有明確的金額規定和領取最長期限,超過最長期限就不能再領取失業保險金
以2019年北京市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情況為例,領取金額根據繳費的年限而可以領取不同的失業保險金額度: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36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63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90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617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645元;
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1536元發放。
而能夠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也有明確的規定:
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只能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只能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最多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最多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每多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根據上面的規定可以確定,曾經工作過、工作期間繳納了失業保險一年以上、被動失業而不是主動不工作、有工作意願而不是自己不想工作、根據繳費的年限明確發放不同的失業保險金額度標準、根據繳納累計時間的長短明確領取失業保險的期限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4個月。
這就是有關失業保險金的領取規定,是不是與我們的想象差異特別大,你還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嗎?你能領取多少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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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鑫財經
我正在辦理離職做自媒體,所以專門研究過這個問題。
簡單來說,並不是離職就能領取失業金,更不是不工作就能領取失業金。
如果想要領取失業金,有三個先決條件。
第一 企業為你繳納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屬於社會保險的一種,也是我們常說的“五險一金”中五險的一種,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個人繳納1%,企業繳納2%。
第二 累計繳費年限在一年以上即使繳納失業保險,也要達到一定的年限(1年),可不是你這個月繳納,下個月失業就能領取,必須繳納1年以上才能領取,繳費時間年限越長,領取失業金的時間也就越長,但是最長的領取期限也不超過24個月。
第三 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非本人億元中斷就業的意思是,我願意上班,不願意回家,但是企業不讓我繼續上班,非得攆我回家(比如開除)。
所以被公司解僱或者公司破產是可以領失業金的,但如果是自己主動辭職,比如我現在自己不想幹了想要回家做自媒體,這不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領取失業金小貼士除了上面說的領取失業金的三個條件,還有兩點要注意,否則也無法領失業金
1.需要有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如果單位拒絕出具相關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可以向社保局投訴。
2.領取期限
各地規定不一樣,但一般來說失業人員需要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旦超過了60日就無法辦理了,一定要注意。
如果你符合條件,持以下材料到社保部門登記辦理
身份證原件
銀行卡原件影印件
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如果符合領取條件的,一般當月辦理申領手續,第二個月就可以收到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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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懂社保
樓主你好,只要不工作就可以領取到失業金嗎?失業金待遇該如何領取呢?首先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大家,不工作那麼很明顯是領不到失業金待遇的,失業金待遇的領取條件,基本上是要同時具備這樣的兩個條件,第1個條件就是正常參加失業保險,並且保證自己失業保險的參保年限在一週年以上,這是一個條件。
那麼第2個條件也是相對來說比較難以達到的條件,就是必須是你所在的工作單位由企業來單方面解除你個人的勞動合同,只有企業單方面解除你的個人勞動合同,那麼你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所以說自己付錢在家,或者說自己主動的離開工作單位,那麼這種條件是不具備享受失業金待遇的。
所以很明顯你沒有工作,那麼你既不是企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也沒有正常的參加自己失業保險的待遇,那麼就不具備享受失業金的待遇。無非你同時具備了這樣的兩個條件,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而且失業金待遇的領取期限是極為有限的,如果僅僅只是參加了一年的失業保險,那麼基本上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是不會超過三個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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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暖心人社
失業金是失業保險待遇的一種,想領取失業金,還有一點點小麻煩。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領取失業金條件需要三個:
第一,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這是最根本的。參保才有待遇,不參保沒有待遇。這種情況尤其是要注意企業沒有繳納保險或者欠保的情況,一樣是不能連續失業金的,我們只能透過投訴維權的方式,向勞動監察部門維權要求解決。
第二,非本人意願失業。非本人意願怎麼確定呢?按照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有關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形包括:(一)勞動合同期滿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提前解散的。(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到41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主要是指用人單位裁減解除勞動職工,這也是我們最經常遇到的情況。(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也就是說即使違反紀律被開除,一樣可以屬於非本人意願失業。(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說除了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職工本人提出離職的情況以外,其他職工本人提出離職的情況都屬於個人意願失業。
《勞動合同法》第38條是怎樣的呢?實際上主要是指用人單位違法的情形,比如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沒有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了勞動者權益;用人單位因欺詐、脅迫等手段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其他情形。上述情形,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也需要按照有關規定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另外,還有以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這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立即離職。
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離職,不僅屬於非本人意願失業,而且還可以享受經濟補償金。
第3種情形,是有求職意願。基本的表現就是需要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失業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登記證)。實際上我們國家的失業率有兩種方式,一種叫做城鎮登記失業率,另一種叫做城鎮調查失業率。2019年9月份城鎮調查失業率是5.2%,而城鎮登記失業率卻不足4%。兩者之間還是有非常大的差距的,只有登記了才能領取失業金。
失業保險的待遇失業保險的待遇主要包括失業金、國家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失業期間的喪葬費和撫卹金、救濟金待遇。
另外,失業保險基金還被用於穩崗補貼、創業補貼、技能提升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等等。2019年國家將使用1000億元,促進職業技能提升。
失業金的領取時間是按照失業保險每繳費一年領取三個月失業保險待遇的標準規定的,但是繳費10年以上才可以最長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
失業金的標準,國家要求要逐步過渡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還是越來越高的。
所以說,領取失業金實際上也是一種需要各種條件的事情,一般需要經縣級人社部門稽核,到鎮、街道人社保障部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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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勞拉探險記
面對失業,許多人感到恐慌。現在許多人提前購買失業保險,以減輕突然失業對家庭和生活的影響。失業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基金中的一項專項基金,主要是為保障失業後工薪階層的基本生活而設立的。
接下來說下大家最關心的話題,失業金如何領取?
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式1.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失業人員出具勞動關係終止或者解除證明,並自勞動關係終止或者解除之日起15日內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失業人員憑本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終止或者解除證明,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和個人身份證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從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你能得到多少失業救濟金?事實上,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時間長短取決於失業者在原單位支付的失業保險中長大的時間。根據失業保險條例,支付一年不滿兩年的人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救濟金,支付兩年不滿三年的人可以領取六個月的失業救濟金,依此類推,最長期限不超過24個月或兩年。具體規定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超過1年不滿2年的,應當領取失業保險金3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超過2年不滿3年的,應當領取失業保險金6個月;
3.如果累計繳費時間超過3年但少於4年,員工將獲得9個月的失業保險。
4.累計繳費時間超過4年不滿5年的,應當領取失業保險金12個月;
5.累計繳費時間超過5年的,將繳納1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6.累計繳費時間超過5年的,失業保險費每年增加一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關於失業救濟金的數額,根據規定: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第一至第十二個月,失業保險金按失業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45%支付。在接下來的12個月裡,我將獲得失業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35%。失業保險福利不得低於領取福利的地方一級上市最低月工資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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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失業金並不是這樣領取的。我們所謂的失業金確實是給沒有參加工作的人所準備的,但是領取失業金的條件除了這個沒有工作單位之外,首先你還要正常的來參加失業保險,並且自己的這個失業必須是由原工作單位造成的,也就是說必須是單位提出主動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麼這種情況下你才可以享受失業金的待遇。
如果說你從未參加過工作,那麼一直是處於失業的狀態,很明顯你是沒有參加失業保險的,所以說也是不具備享受失業金的待遇,這是一個方面,另外一個方面就是領取失業金需要一個必備的前提條件,那麼就是。必須是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有些人想了我參加工作了,也交失業保險了,那麼我自己主動提出離職,是不是就可以享受到失業金呢?
實際上這樣的做法也是不可以的,因為必須是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所以說我們只能夠透過企業單位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所謂的因非本人意願離開工作崗位,並保證自己的失業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在一週年以上,那麼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當然失業保險參保年限越長,領取失業金的待遇也就越長,最長的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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