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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民國年間那些事

    五四運動的一個標誌性事件是火燒趙家樓,趙家樓就是時任交通總長曹汝霖的住宅,學生們為什麼火燒曹汝霖的家呢?

    其實,這個事情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

    1919年5月4日那天,也就是五四運動爆發的當天,曹汝霖正在中南海總統府參加宴會,為回國述職的駐日公使章宗祥接風。宴會期間,警察總監彙報說天安門一帶有1000多名學生集會,聲討政府無能,致使和會失敗,並攻擊曹汝霖等親日派。據曹汝霖在回憶錄中回憶,他當時也沒當回事,宴會結束後就和章宗祥一起回家了。

    學生們在天安門集合後,到政府機關和各國駐華使館遞交請願書,但事情不巧,那一天恰好是星期日,各機關和使領館大都不辦公。這時候有人喊了聲:“到趙家樓找曹汝霖算賬去!”於是學生們便來到曹汝霖住宅,後來有人將曹家搗毀,打了章宗祥一頓,並一把火燒了趙家樓。據當時到趙家樓的學生回憶,這次行動完全是偶然的,大部分學生甚至不知道趙家樓在哪裡。

    學生們為什麼搗毀曹汝霖住宅呢?

    原來曹汝霖與章宗祥、陸宗輿等人都是留日出身,曹還參與了袁世凱時期“二十一條”的談判工作,被華人視為親日派。巴黎和會期間,中國代表團要求和會取消日本強加給中國的不平等條約,取消日本在山東的各項特權,但和會不僅沒有答應中方的要求,反而將戰前德國在山東的特權轉交日本。訊息傳回國內,學生們對日本恨之入骨,但又沒有辦法找日本人出氣,於是曹汝霖等人成了替罪羊。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當時北洋政府的實際控制者是皖系首腦段祺瑞,此人向日本大肆借款,推行其武力統一政策。段氏此舉遭到朝野許多人的反對,而曹汝霖又是段祺瑞的主要助手和幕僚,這也是曹汝霖遭殃的一個原因。

    據曹汝霖回憶,因害怕出事,所以事先有警察在他家保護,但上面要求對學生要“文明對待”,所以這些警察手裡什麼武器都沒拿,連根警棍都沒有,學生動起手來只能乾瞪眼。火燒趙家樓後,警察總監帶人來捉人,逮走了還沒走的20多名學生,曹汝霖要求不要為難這些盲從的學生,後來這些人馬上被釋放了。曹汝霖的回憶和其他五四運動當事人特別是被捕學生的回憶基本一致,說明他沒有說謊,基本情況就是這個樣子。

  • 2 # 正商參閱

    五四運動爆發後,學生打著愛國的旗號,罷課遊行,甚是威武。一開始,遊行還比較理性溫和,後來在一些學生領袖的煽動下卻變味了,直至毆打所謂的“賣國賊”。

    首當其衝的就是曹汝霖。

    為什麼呢?

    曹汝霖早年留學日本,清末擔任外交次長,主要負責對日關係,跟日本人打過多年的交道。後來,他又擔任過袁世凱的外交總長,奉命跟日本進行過借款談判。所以,當時很多華人認為他是親日派。而當時,中日矛盾是主要的民族矛盾,畢竟一衣帶水還吃過敗仗,心氣不能吞。

    你曹汝霖跟日本人勾肩搭臂,肯定不是好東西。

    你敢賣國,我就敢揍你。

    浩浩蕩蕩的遊行隊伍,衝進曹汝霖私人住處,想揪住這個賣國賊,痛打一頓。很不巧,學生掘地三尺,也沒找到曹汝霖,這賊子不知藏起來了還是跑掉了。

    怎麼辦?

    好辦,不知誰點起了火吧,焚燒了曹汝霖的宅邸。

    這一把火,燒出了五四運動中看似正義、其實無恥的一幕——火燒趙家樓。

    這一把火,燒出了一個狼狽不堪的賣國賊子——曹汝霖。

    他從此聲名掃地,民國政府迫於輿論壓力,棄卒保車,非但沒有嚴懲違法防火的學生,反而讓他辭職,其實就是變相承認學生行為是愛國的,你曹汝霖就是賣國。

    這一把火,還燒出了一個威風凜凜的“愛國青年”——梅思平。火燒趙家樓的第一把火,就是他放的。當時他成了媒體中的紅人,愛國青年的代表。

    歷史就會這麼順著教科書演下去麼?不會的。教科書不提的,並不代表歷史上不存在。

    歷史不是任人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小姑娘,而是歷經風霜後洞若觀火的猥瑣大叔。有些故事開端很美好,但結尾非常冷酷,甚至充滿黑色幽默般的諷刺,令人無限唏噓。

    火燒趙家樓後,面對眾人非議,曹汝霖退出了政界。當時,他寫了一首詩:

    人生安分即逍遙,莫問明時嘆不遭。

    赫赫幾時還寂寂,閒閒到底勝勞勞。

    一心水靜唯平好,萬事如棋不著高。

    王榭功名有遺恨,爭做劉阮醉陶陶。

    曹汝霖用一首詩表達了出世修行的志向,他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

    賦閒在家的他並沒開始享清福,一方面經營銀行,另一方面,利用銀行賺的錢,積極做慈善。

    日本人佔領華北,推行以華制華策略,積極籠絡名人政客,培養漢奸。作為精通日語、長期與日本人交流甚至認識很多日本高官的曹汝霖,並沒有擔任過偽政權的任何職位。相比之下,汪精衛的嘴臉,大家都是知道的。

    不過,為了保住醫院,曹汝霖還是頗費口舌。當日本人一再利誘,曹汝霖仍不為所動。日本人甚至威脅過他,但曹汝霖沒有屈服,保持了自己的民族氣節。

    “賣國賊”曹汝霖卻在晚年,對火燒趙家樓進行了全面的自我總結:“此事距今四十餘年,回想起來,於己於人,亦有好處。雖然於不明不白之中,犧牲了我們三人,卻喚起了多數人的愛國心,總算得到代價。”

  • 3 # 球球503

    本回答是為曹、章、陸三人翻案的。

    首先說火燒趙家樓。

    五四當天火燒趙家樓,有一個問題似乎沒有人注意。交通總長曹汝霖家住哪裡,學生何以知道?即便知道,以往和此後的學潮,學生都是衝擊黨政機關,直接去某人家裡打砸燒的情況,極為罕見。況且五四是突發事件,事先並無周密策劃,到曹汝霖家更是臨時起意。曹汝霖晚年寫有《曹汝霖一生之回憶》,給了一個說法:林長民的煽動是火燒趙家樓的原因。

    林長民,字宗孟,福建福州人,女兒林徽因家喻戶曉,弟弟林覺民是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一篇《與妻書》足以彪炳千古。然而林長民自己卻是一個沒節操的研究系政客。他也很清楚這一點。研究系曾拉攏胡適未果,林長民說:“適之我們不怪他,他是個處女,不願意同我們做過妓女的人往來。” 曹汝霖回憶,1918年徐世昌當選總統,林長民請曹汝霖推薦自己當總統府秘書長。徐世昌聽了曹的推薦,說:“我用不上這樣的磐磐大才。” 任用吳笈孫為秘書長,林氏以為是曹氏壞了自己的好事,由此懷恨在心。另外,曹汝霖所屬的新交通系掌握著鐵路和交通銀行,比財政部還有錢,是研究系垂涎的位置。巴黎外交失敗的訊息,就是他首先登在報紙上,才為華人所知的,這篇文章叫《外交警報敬告國民》(1919年5月2日《晨報》)。五四當天,他還到北大附近演講,旁邊就放著棺材,說:“曹汝霖不但要出賣山東。甚至連全中國都要賣掉;簽訂了《二十一條》還不夠,將來必定要與日本簽訂中日合併條約呢!曹汝霖有權力,可能殺我;我拼一條命,要跟他鬥到底!故將棺木預備在此。”數百名聽眾向林長民報以熱烈的掌聲和歡呼聲。曹汝霖家在哪裡很可能是他透露給學生的。

    總統徐世昌為了擴大自己的勢力,也樂得聯合研究系,斬去段祺瑞一大財源。所以不等曹汝霖遞辭呈,就下發了辭職照準的命令。

    再說說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三人的所謂賣國。

    外交失敗,失敗在哪裡?主要就是民四條約(即所謂“二十一條”,日本提了二十一條,其實最後只簽了十四條,該約一般稱中日民四條約,即民國四年所訂條約) 和山東問題換文,曹、章分別參與了兩個外交檔案的談判。但是曹主要是談鐵路相關問題,陸徵祥、顧維鈞、陸宗輿都參與了民四條約的談判。

    電影《我的一九一九》裡,顧維鈞憑一句“山東是中國的耶路撒冷”就打動了國際友人,簡直把國際流氓分贓大會拍成日本晨間劇了。當時顧先生辯鋒犀利,一度使得日本代表牧野伸顯無法招架,靠的是過硬的專業技巧:

    1、民四條約乃出於日本強迫,沒有效力;

    2、即使條約有效,約定的也是世界大戰中的臨時辦法,最終辦還要和會議定。

    3、即使條約有效,也沒有阻止中國對德宣戰,中德之間的約章,已因宣戰全部消滅。

    4、即使德國租借膠州灣的條約有效,《條約》還明文規定不能轉給第三國。

    這時,這時,日本代表丟擲了《山東問題換文》。因為是秘密簽訂的,顧維鈞也不知道。原來1914年時,日本擅自出兵佔領膠濟鐵路沿線,一直不肯走,還自己任命官員管理地方。1918年,中日簽訂滿蒙四路和濟順高徐鐵路借款合同時,中國駐日大使章宗祥趁機提出要膠濟鐵路沿線日軍撤到青島,日本同意,但要求膠濟鐵路所屬確定後也要中日合辦,章宗祥也答應了。這就是《山東問題換文》。要知道,雙方就山東問題換文時,世上誰也不知道第一次世界大戰馬上就要結束了,事後看當然不划算。但當時列強無暇東顧,中國獨自與日本週旋,又有什麼辦法呢?在談判桌上為國忍辱,在家還要被政敵暗算,這就是曹、章、陸的悲劇。

    說說林長民的結局。1925年,奉系大將郭松齡反水,率大軍七萬出關,進軍瀋陽。林長民正在他帳下效力,郭松齡後來兵敗如山倒,林氏也在逃跑的路上被槍殺。

  • 4 # 兮兮說事兒

    五四運動轟轟烈烈地拉開了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序幕。其中,“火燒趙家樓”可謂五四運動開始的標誌性事件。學生們一把大火,點燃了時任政府交通總長曹汝霖的府邸。教科書上說,五四運動的導火索是巴黎和會上的外交失敗。那麼,外交失敗到底與曹汝霖有怎樣的關係?他究竟做過哪些喪權辱國的事情?

    五四運動的導火索——巴黎和會

    1919年,以英法美為首的32個國家在巴黎舉行會議,商討戰後的各項國際事宜。簡單的說,就是仗打完了,大家要坐下來,分割一下勝利果實。

    但是,這種分割可不是按照功勞或是道義來進行分配的。大國各個心懷鬼胎,都想撈到更多的好處,而參會的小國,則成為了大國的魚肉。

    (巴黎和會三巨頭)

    中國本是戰勝國,在和會上提出要求,索回戰敗國德國在山東膠州灣侵佔的領土,這本是順理成章的。然而,日本脅迫英美法將德國在膠州灣強佔的所有特權,全部移交給日本。

    此訊息傳回國內,自然是群情激憤,學生集會遊行,要求中國使團拒絕簽署這樣的不平等條約。五四運動因此爆發。

    二十一條

    那麼,日本是以什麼樣的理由,要求將德國在中國膠州灣所具有的一切權益轉給自己的呢?這就涉及到1915年,也就是五四運動爆發的5年前,袁世凱政府與日本簽署的一條協議。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在歐洲已經打得火熱,日本趁機向德國提出要求,以還復中國為目的,勒令德國接觸在中國山東的一切武裝,並將租界及各項所有權無條件交還給日本。如德國不答應,日本將採取一切必要之措施。

    德國自然不會答應這樣的要求,於是日本對德國宣戰。但是他們並沒有向歐洲派遣軍隊,而是從山東龍口登陸,沿途佔領萊州半島各個城鎮。

    本欲保持中立的袁世凱,見日本如此明目張膽的入侵,向日本提出正式照會,要求日方撤軍,日方隨即提出二十一條。

    這二十一條中,除涉及滿洲、內蒙等地的礦產、工商等經營權外,還有一點最為關鍵的,便是“承認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益,山東省不得讓與或租借他國。”

    袁世凱政府經過與日方的反覆談判,雖最終並未完全接受日方的要求,但是依然保留了上述日本有關山東方面的權益。該協議,最終被稱為《中日民四條約》。

    這一條約在巴黎和會上被日方利用,成為了他們竊取山東的藉口,給巴黎的中國使團造成了很大的被動。

    這個喪權辱國的《民四條約》,正是由“火燒趙家樓”的主角曹汝霖談判並完成簽署的。

    這便是為什麼五四運動的學生們會將曹汝霖視為重要賣國賊的原因。

    (在五四運動中受到學生衝擊的三個人)

    曹汝霖冤枉嗎?

    所以,下一個問題便是,曹汝霖是被冤枉的嗎?

    我們先來看一下他的自述。

    在曹汝霖的回憶錄中,對於《民四條約》的簽訂,他這樣寫道:

    “世人對此交涉不究內容,以訛傳訛,盡失真相。尤異者,我雖列席會議,而此約之簽字者是外交總長陸徵祥,我是次長何能簽約?世人都誤以為由我簽字,張冠李戴,反未提及陸氏,亦是不可思議之事。”

    可見,曹汝霖對於這件事,大致有兩點辯解。第一,他認為世人不懂得深究外交條款,看不到他們從二十一條斡旋至《民四條約》付出的努力。第二,他說代表簽字的人是陸徵祥,結果卻全都怪到他的頭上,讓他覺得十分不可思議。

    曹汝霖這樣想,也不能說全是狡辯。以當時中國之實力,在外交上面吃虧,確實不能簡單地將賣國的罪名扣在外交官身上。二十一條的談判期間,持續了三個多月,曹汝霖在回憶錄中記載到,他每天七點便開始研究外交對策,陸徵祥、袁世凱等人皆為此嘔心瀝血。從態度上說,這次談判,幾位外交官員並無太多可以苛求之處。

    (巴黎和會上的中國代表團)

    曹汝霖不冤枉嗎?

    至於五四事變之時,學生只衝擊了他的府邸,我想原因有二。

    一是,當時主導《民四條約》簽訂的袁世凱已經離世,而陸徵祥正帶著顧維鈞在巴黎和會上談判,學生們能在國內找到的只有三號人物曹汝霖。

    二是,曹汝霖除《民四條約》以外,還有幾條不太光彩的記錄。爭議最大的,便是“西原借款”。西原借款的時間在《民四條約》之後。段祺瑞政府因為缺錢,向日本前後借款1.45億日元,借款的抵押物是東北的築路權、森林、礦產等所有權。這一借款的主理人,也是曹汝霖。

    對此,曹汝霖自己的解釋是,“西原借款”抵押物,不是日方早日獲取的權利,便是難以兌現的物品,與早年間以關稅等實利為抵押物相比,算是佔了很大的便宜。事實上,最後西原借款確實成了日本政府的一筆爛賬,約1.2億日元未歸還日本,不了了之。

    在歷史的長河中,整體大勢很難因個人而有所改變,但是其中的個人難免被裹挾其中,身不由己。曹汝霖早年也曾經懷著一腔強國的熱情,留學海外,發憤圖強。可人到中年,卻被扣上了賣國賊的帽子。

    後來,在華北被日軍佔領期間,他堅決不接受任何為政府職務,僅掛了一些名譽閒職,並利用自己與日本高層相識的種種關係,營救了眾多被日軍關押起來的地下工作者。總算證明了他自己的愛國之心並未泯滅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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