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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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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圍城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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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
(2020年3月30日)
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是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的內在要求,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為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促進要素自主有序流動,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造力和市場活力,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現就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破除阻礙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擴大要素市場化配置範圍,健全要素市場體系,推進要素市場制度建設,實現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打下堅實制度基礎。
二、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
(三)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建立公平合理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製度。建立公共利益徵地的相關制度規定。
(四)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健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供應、作價出資(入股)等工業用地市場供應體系。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調整完善產業用地政策,創新使用方式,推動不同產業用地型別合理轉換,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
(五)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研究完善促進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稅費制度。以多種方式推進國有企業存量用地盤活利用。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深入推進建設用地整理,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為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六)完善土地管理體制。完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施年度建設用地總量調控制度,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推動土地計劃指標更加合理化,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應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城鄉建設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加強土地供應利用統計監測。實施城鄉土地統一調查、統一規劃、統一整治、統一登記。推動制定不動產登記法。
三、引導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
(七)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動超大、特大城市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探索推動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實現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建立城鎮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與常住人口掛鉤機制,推動公共資源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
(八)暢通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渠道。健全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加快建立協調銜接的勞動力、人才流動政策體系和交流合作機制。營造公平就業環境,依法糾正身份、性別等就業歧視現象,保障城鄉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權利。進一步暢通企業、社會組織人員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渠道。最佳化國有企事業單位面向社會選人用人機制,深入推行國有企業分級分類公開招聘。加強就業援助,實施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完善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加快提升人事檔案資訊化水平。
(九)完善技術技能評價制度。創新評價標準,以職業能力為核心制定職業標準,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係等制約,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渠道。加快建立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推進社會化職稱評審。完善技術工人評價選拔制度。探索實現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學歷證書互通銜接。加強公共衛生隊伍建設,健全執業人員培養、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
(十)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暢通海外科學家來華工作通道。在職業資格認定認可、子女教育、商業醫療保險以及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等方面,為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創新創業提供便利。
四、推進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
(十一)完善股票市場基礎制度。制定出臺完善股票市場基礎制度的意見。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改革完善股票市場發行、交易、退市等制度。鼓勵和引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推動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完善主機板、科創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市場建設。
(十二)加快發展債券市場。穩步擴大債券市場規模,豐富債券市場品種,推進債券市場互聯互通。統一公司信用類債券資訊披露標準,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探索對公司信用類債券實行發行註冊管理制。加強債券市場評級機構統一準入管理,規範信用評級行業發展。
(十三)增加有效金融服務供給。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大中小合理分工的銀行機構體系,最佳化金融資源配置,放寬金融服務業市場準入,推動信用資訊深度開發利用,增加服務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供給。建立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激勵約束機制。推進綠色金融創新。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法治化退出機制。
(十四)主動有序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和人民幣資本專案可兌換。逐步推進證券、基金行業對內對外雙向開放,有序推進期貨市場對外開放。逐步放寬外資金融機構准入條件,推進境內金融機構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
五、加快發展技術要素市場
(十五)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支援重大技術裝備、重點新材料等領域的自主智慧財產權市場化運營。
(十六)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方式。改革科研專案立項和組織實施方式,堅持目標引領,強化成果導向,建立健全多元化支援機制。完善專業機構管理專案機制。加強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建設。支援有條件的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案。建立市場化社會化的科研成果評價制度,修訂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及科技成果登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態化路演和科技創新諮詢制度。
(十七)培育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加強國家技術轉移區域中心建設。支援科技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建立技術研發中心、產業研究院、中試基地等新型研發機構。積極推進科研院所分類改革,加快推進應用技術類科研院所市場化、企業化發展。支援高校、科研機構和科技企業設立技術轉移部門。建立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體系,提高技術轉移專業服務能力。
(十八)促進技術要素與資本要素融合發展。積極探索透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科技保險等方式推動科技成果資本化。鼓勵商業銀行採用智慧財產權質押、預期收益質押等融資方式,為促進技術轉移轉化提供更多金融產品服務。
(十九)支援國際科技創新合作。深化基礎研究國際合作,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探索國際科技創新合作新模式,擴大科技領域對外開放。加大抗病毒藥物及疫苗研發國際合作力度。開展創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動試點,發展離岸創新創業,探索推動外籍科學家領銜承擔政府支援科技專案。發展技術貿易,促進技術進口來源多元化,擴大技術出口。
六、加快培育資料要素市場
(二十)推進政府資料開放共享。最佳化經濟治理基礎資料庫,加快推動各地區各部門間資料共享交換,制定出臺新一批資料共享責任清單。研究建立促進企業登記、交通運輸、氣象等公共資料開放和資料資源有效流動的制度規範。
(二十一)提升社會資料資源價值。培育數字經濟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支援構建農業、工業、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規範化資料開發利用的場景。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推動人工智慧、可穿戴裝置、車聯網、物聯網等領域資料採集標準化。
(二十二)加強資料資源整合和安全保護。探索建立統一規範的資料管理制度,提高資料質量和規範性,豐富資料產品。研究根據資料性質完善產權性質。制定資料隱私保護制度和安全審查制度。推動完善適用於大資料環境下的資料分類分級安全保護制度,加強對政務資料、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資料的保護。
七、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
(二十五)健全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面貫徹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科研、技術、管理人才,充分體現技術、知識、管理、資料等要素的價值。
八、健全要素市場執行機制
(二十六)健全要素市場化交易平臺。拓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功能。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平臺,完善技術成果轉化公開交易與監管體系。引導培育大資料交易市場,依法合規開展資料交易。支援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要素交易平臺建設,規範要素交易平臺治理,健全要素交易資訊披露制度。
(二十七)完善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研究制定土地、技術市場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資料產權交易和行業自律機制。推進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推進實物資產證券化。鼓勵要素交易平臺與各類金融機構、中介機構合作,形成涵蓋產權界定、價格評估、流轉交易、擔保、保險等業務的綜合服務體系。
(二十八)提升要素交易監管水平。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規範交易行為,健全投訴舉報查處機制,防止發生損害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的行為。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失信行為認定、失信聯合懲戒、信用修復等機制。健全交易風險防範處置機制。
(二十九)增強要素應急配置能力。把要素的應急管理和配置作為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適應應急物資生產調配和應急管理需要,建立對相關生產要素的緊急調撥、採購等制度,提高應急狀態下的要素高效協同配置能力。鼓勵運用大資料、人工智慧、雲計算等數字技術,在應急管理、疫情防控、資源調配、社會管理等方面更好發揮作用。
九、組織保障
(三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重要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研究制定出臺配套政策措施,確保本意見確定的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三十一)營造良好改革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進一步減少政府對要素的直接配置。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機構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確保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獲取要素。
(三十二)推動改革穩步實施。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前提下,開展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示範。及時總結經驗,認真研究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不符合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按程式抓緊推動調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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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平臺林子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這個指導意見屬於深化改革類的檔案,對於繼續推動改革有指導作用。中國的土地型別有2種,一種是國有土地,一種是集體土地。在房地產發展的這30多年,城市化也發生了巨大的飛躍。在城市化的擴充套件過程中,也就出現了各種問題,想著能想到的有這些。第一,城市擴充套件到農村,佔用了農村的集體土地。第二,原本城市內就有的城中村,屬於市中心的地段,但是土地性質依然是集體土地,城中村的面貌還未改變,土地的價值沒有完全體現出來。第三,原本城市規劃的工業用地,隨著工業的變革或轉移,或者城市擴張進入原本規劃沒有想到的工業區,也出現了原本規劃方面的前瞻性不足。第四,用地指標的問題,原本國家是有18億畝的農業用地指標,在全國的分配情況不一致,珠三角長三角可能在國家推進大灣區建設的過程中,大灣區屬於超級城市群,是國家的戰略,必然會壓縮農業用地指標,這些指標必須置換到其他省份。這些問題是隨著城市化程序出現的,也必然會在城市的進展中深化改革。國家的目的並不是降低房價,而是就是字面的意思,理清各種生產要素在市場化方面的最佳化配置。土地要素來看,也是為了繼續推動城市化程序。將原本犬牙交錯的城市建成區夾雜城中村,舊村落,工業廠房用地,農業用地等等,做一個調整。該是屬於城市用地的,就調整為城市用地,需要調整工業用地性質的,就調整為商住用地。一線城市或大灣區需要建設農業用地指標的,可以跟其他省份調節。城市的更加城市化,工業區的就專注工業區,農業生產的就專注農業生產。各司其職。
回覆列表
首先,繼續肯定管理層的初心是好的,是希望透過各種方式增加土地供應來平抑土地價格,並透過“麵粉降價來最終實現麵包降價,讓老百姓買得起”的路徑實現;
其次,出臺這個政策初心雖好,但為什麼要出臺這樣的政策,一方面是如上所述希望平抑“原材料”價格,但另一方面也反應了在疫情之下要啟動經濟,還是脫不開土地財政這個最直接、最依賴、最實際分不開的干係;
第三,增加土地供應其實非常有限,因為有些是高於房地產範疇的國家管理邊界,而且因為城市發展的不均衡現象非常嚴重,有些地方的土地價值其實非常有限,只是一線城市土地畢竟有限,新興發展城市又不想將其引入土地財政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也很無奈;
最後,只有在存量上動腦筋,之前關於工業用地透過一定方式變更屬性的做法,其實在一線城市是最好的路徑,因為之前的計劃經濟時代,屯於“兩點一線”的發展模式,導致今天有大量的廠房和工業用地,“霸佔”了今天的市中心核心位置,而國家經濟的轉型包括上海經濟的轉型,傳統行業不僅難以生存而且本來已經實現了騰籠換鳥的產業轉移模式,加快這部分土地的變更進入市場,實現稀釋麵粉價格的圍魏救趙,至少邏輯上是合理的。
但是,目前的政策而言,工業工地的變更方向還僅限於商辦,但事實上疫情之後,居家辦公更加成為潮流,現有的商辦面積在不能擴大城市招商引資的背景下,也已經供大於求了,所以再增加商辦面積,也只是遠水解不了近渴,但變更為住宅則是需要各級管理層重新研究和探討,還要考慮類似北上廣生這些城市的人口容量和管理能力,是否能夠承載類似5000萬級別的人口,所以路漫漫其修遠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