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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民工賈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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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中東
這種影片真心看不得,男男互毆我還敬你是一條漢子,男人打女人,在東北分分鐘給你踢殘了,周圍竟然還有看熱鬧不攔架的,都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冷漠看客!
我自己怕狗,但我不痛恨它們,我痛恨那些不文明養狗的人,你家狗比人都重要麼? 打女人的小男人祝你在監獄裡面度過餘生!
被打的徐女士說,男子直接把她按倒在地上打,“我的兩個孩子就在旁邊看著,當著我3歲女兒的面,他騎在我的身上左右揮拳,邊毆打邊罵,用力的扇我的耳光,用拳頭猛力的捶打我的頭部和麵部。”
自己的寶寶親眼看到媽媽被打,嚇得連續跳起來,這給兩個小寶寶多大的心理傷害?!一位母親,本能的驅趕小狗,又有什麼錯?!建議法官重罰!狠罰!該罰款多少?我覺得至少50萬!孩子的心理創傷沒那麼便宜!
為什麼要我們這些不養狗、怕狗、有小孩的人承擔風險,擔驚受怕呢?他們有養狗的權力,我們也有感覺到威脅就消除威脅(趕走、撲殺)的權力;養狗的人為國家多交稅了嗎?並沒有,現實情況是這些狗主和狗蠶食了部分我們的自由和公共活動空間!所以狗主別再叫囂,別不自知!呼籲國家健全法制管控寵物飼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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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233803638846
人把狗當著兒子,試問,你兒子(狗)侵犯別人小孩,不管自己的狗,反而去打其小孩的母親,在路人勸說下,過錯在狗,人家帶小孩也回了,二次一又追去狂打小孩的母親,德性在那 ,狂言外地人,丟了杭州人的臉,司法應重判,若有黑社會背景,應一查到底。還百姓公道,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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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空軍選手
如果能判個三年五年就判吧 實在判不了 就看在我這麼佩服霸道養狗男情況下就三年乘以五年 來個十五年行不 這也可能是大部分網友希望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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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浙江高興
願意在派出所和解不追究起訴7萬10萬。15萬左右。不和解走司法程式。估計2/3年,最少一年半以上。因為手指斷了屬於輕傷。因為公眾影響太惡劣。可以提交民事賠償醫藥費誤工費醫藥費護理費。也就2萬左右吧。個人看法。主要還是看法院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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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y真空
個人覺得賠不了多少錢。如果是我的話,我就會問他說,你這個怪胎還能活幾年?大家說對吧?狗的命最長也就十幾年,他是不人不狗會有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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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靜遙遠的星
這個影片我看過好多遍,每看一次就特別希望這個狠毒的男人被人用鐵鏈子栓住,然後用烙鐵燒紅來烙遍全身,方解心頭之恨。
從他的爛狗追著小孩跑,他就應該制止,不但沒有,還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對這個母親下毒手,氣焰十分囂張,打一次嫌不夠,第二次下手更狠毒,直接按地上騎著打,看著旁邊的大人只是看,兩個小孩眼睜睜看著媽媽捱打受辱,那種驚嚇和無助,讓人看了真的心酸。
明知自己遛狗不栓已經是錯,還惡語相向動手打人,簡直太惡劣,太沒有人性了。即然狗是他的孩子,子不教,父之過,這條狗他沒教好,他就應該為他的過付出慘痛的代價。
我不知傷情的界定,但從畫面上看得出,他下手那麼狠,應該非常嚴重,現在嚴打,這件事,希望這位媽媽不要接受調解,必須讓法律還自己一個公道;狗主被判多少年的刑都不嫌多,錢賠二三十萬也不為過,只是可憐兩個小孩心裡上的陰影要伴隨他們的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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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冬
故意傷害罪,欺辱婦女兒童罪。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賠償受害人醫藥費精神損失費誤工費,心理疏導及營養補償各種費用300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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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139050563260
狗主人狗不分,已經成為畜生了。狗永遠是狗成不了人,人喜歡狗可以,但不要變態成為狗。就算你的狗值一個億也比不了一個人重要,別拿畜生和人比,除非你是畜生。如果狗主覺得你的狗比人高貴,請你扒在地上我給你上鍊條,把狗主放到狗籠裡面去,這樣你更有成就感,更能炫耀你終於做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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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香山紅5
①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當地的公檢法應該快,以最快的速度迴應世人的關注。
②本案的罪名有:公共場合尋滋事罪、故意傷害罪、侮辱婦女罪等:那個重選那個,或合併認定:要讓金某徹底感受這一衝動的代價,要讓金某父母徹底感受沒有好好教育兒子的代價,要讓金某徹底感受沒有好好學習、好好做人的代價
④精神損失費要支援,沒有8~10萬不放過
⑤罰款:根據養狗條例足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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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陽光
養寵物可以作為愛好。但不能因它而破壞了整個社會環境和社會穩定以及人生安全。這種現象不僅是杭州乃至全國比較普遍的。所以有關部門應重拳出擊,不能仗狗的威風傷害別人的幸福!應按國家有關法律對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警示教育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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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手機使用者67370647450
我覺得判刑十年,給母子三人每人賠付精神損失費十萬,預付誤工費,倍員費各十萬,共計五十萬。醫藥費和其它方面的費用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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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等待115322352
常看到的是問題,後果均嚴重,惡人太惡,壞人太壞,結果都是刑拘三日,五日,哎,心寒。狗咬狗主打,欺人沒王法,現在炒的洶,處理結果不一定令人民群眾滿意。我認為五年以上,罰賠二十萬,看還囂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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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家合萬事興151801647
對狗爹金某必須賠償徐女士50萬,並判刑15年以上!!!但,對於金某這個倭寇式人渣殘忍的毆打母子三,這種處罰都還不解全華人民心頭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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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位養狗人。
對狗狗,有特別深的感情!對狗狗就像對待自己的“親人”一樣,我們吃什麼!狗狗吃什麼!狗狗是很通人性的!
我每次回家,只要聽到我的車聲,它能辨別出來,就會迎我到路上,跟在車後搖頭晃腦。
人一下車,它就會把前腿搭到人身上,表示“親切”!後來,我的狗狗被人偷去,很是“傷心”,對偷狗人恨之入骨!在後來,養了幾隻,都被偷去,曾一度不想養狗狗了,可是後來又養了一隻!因為攆小孩,雖然不咬人,小孩是害怕的,我就把它拴上了。自己人不害怕,但是別人不知道什麼情況,狗一攆人,都是狠緊張的!作為餘杭這位男士金某,別人打他的狗,心情我能理解!但是,問題在於,你的狗狗至於咬不咬人是另一回事,因為孩子是害怕的,那位母親打狗狗也是應該的,母愛是天性!你視狗“如兒”,母親視孩子如命!
這位金某男士,不僅不從自身找原因,既不拴繩,狗攆小孩,已經不文明!居然打人,打的還是女士(好男不跟女鬥),並且還當著孩子的面,更欺人太甚的是,別人拉開,第二次居然騎在女人身上“暴打”,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出現了骨折!金某和狗沒有區別!亂咬人!
個人認為,無論是從道德上還是從法律上,此渣男都得嚴懲!除賠償醫療費用還有精神驚嚇費外,必須刑事拘留。滅一滅他的囂張氣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