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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老虎有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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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秋實219918066
最近做了點調查調查,即取消物業公司後如何管理物業,有個小區由原物業公司管理,十餘年矛盾多多。他們仍在業主大會之下保留業委會(名稱而已,叫管委會推進會的都有),實行自治後,物業管理模式變了,首先對原物業進行審計訴訟,結果討回27萬之多。(158戶,建築面積18000左右)。2001年竣工的商品房繼續保持1.2元/平方米物業費標準,停車費降到250元/輛/月,全部留存維修基金整存5年期,進出口一個最多用過5名保安值守。2名保潔。實際是物業費停車費,即公益收入在運轉,為了調動業主繳費積極性,採取了按標準預交多得的規定,用發現金卡(300原/)的獎勵,最多的拿到5~6張,最少300元/最多1800,有的業主說,這相當於繳納的物業費的返還。山西太原一小區,從2013年開始自治至今。物業費0.45元,將近300部車,不用繳費,它的業委會採取另一模式,有的是有專長的參加業委會,也是承包人。最關鍵的是一位一心為業主服務的女同志,她甚至為困難業主代繳物業費。她的事蹟可在中新網及新浪部落格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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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user9860852390171
任何一個小區都需要服務物件,業主交費並得到物業提供的優質服務,本就天經地義。為什麼會出現如此物業亂象呢?究其根源還是監管不力造成的。就拿我們小區來說吧,70萬平近萬戶的居民小區,物業收入年/千萬元以上,而實際用於物業服務的支出,絕對不會超過600萬元,物業公司從不供佈物業費用的使用情況,而且亂收費、隨意漲價,侵犯業主權益,安保措施極差,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嚴重,小區業主多年多次自發組織成立業委會維權一直無果,去年山竹颱風,由於物業不負責任,造成地下車庫嚴重進水一週,水泡車輛數百臺,給廣大車主造成經濟損失數千萬元,停水停電近十天給數千戶居民生活帶來極大不便,廣大業主雖經多方維權但至今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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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51752814889
雖然取消物業有利有弊,但是我還是贊成取消物業,取消物業不是因為物業費貴,不是不願意交錢,是因為一年交幾千塊,但是感覺自己像租戶一樣,處處受到物業的限制,手裡提了好多東西麻煩保安開下門還要遭受保安的白眼,懟他他還說他只為物業服務,臥槽,你的工資是我們業主給的,不是物業給你發工資好嗎,太欺負人了。如果取消物業,我們可以成立業委會,自己請保安保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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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dl41192687
取消物業是正確的,1.物業在小區不是管理為主,小區成了物業公司斂財的工具,賬目魚目混珠。2.物業對小區的環境,秩序維護,安保等的沒有管理,弄幾個人做樣子。3.小區物業滋生黑社會存在,白天做人,晚上做鬼,對小區業主強買強賣。4.物業不是小區的服務者是小區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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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懂知識的小胖子
物業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否則不用大夥兒吵吵市場就會淘汰了。說到物業的優缺點,其實是很明顯的,物業的優點就是服務性和專業性,而缺點主要是集中在物業公司的能力水平上和盡心盡責上。小區有物業公司存在,可以使小區業主得到物業公司提供的基礎服務,比如小區內的衛生保潔,綠化美化,安全保衛,裝置維護等,一個好的物業,能夠為業主帶來方便有序的小區環境。現在的小區都是價值很高的商品房,不論是小區裝置和樓體的維修保養,還是小區內的環境衛生,都需要專業人員來完成。而作為小區的共有人—業主,在這方面就沒有什麼優勢可言,一沒時間,二不專業,所以現在很多小區都把小區管理這項工作委託給了物業公司。然而,隨著物業行業的發展,現在很多物業公司已經迷失了本性,對待業主從受委託人變成了小區的主人,巧立名目亂收費,威脅毆打小區業主,服務不到位等等問題相繼出現,使得曾經對物業存在充滿好感的業主紛紛倒戈,與物業公司成為仇敵。現在即使有業主無理取鬧,大家也會選擇支援業主,因為物業公司在人們的心裡已經沒有好印象了。物業公司走到現在這麼尷尬地步,可以說是咎由自取,如果所有物業公司都能夠一心為小區業主著想,把服務做好做到位,遇到問題與業主協商解決,還至於出現紛紛要取締物業的情況嗎。同時,當前的物業管理還缺乏專門的管理機構,婆婆多管理各自為政,不能做到齊心合力,這也使得物業管理不到位。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小區物業存在有利有弊,還是要根據自己小區的實際情況來選擇,是否保留物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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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左世龍
物業本身就是商業,物業為了本身的利益就會做出傷害業主的事情,比例:小區的車位,每個業主有車的要向物業一年要絞一千多元費用,甚至更高,如果成立業主管委會,這項就不存在,現在物業費2.5元一平,對於業主來說是很大的一筆開銷,我們按揭買房的人壓力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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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橋流水71548449
業主不會自請人來管理?現在物業快成黑社會了,說白了,業主是你的衣食父母,你卻變成業主的大爺,你說該不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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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易幼欽
取消物業是不可能的,因為自己不需要並不等同別人不需要,尤其是很多高檔小區。所以筆者贊同兩個觀點:
1)必須提高物管人員的服務素質,聘請物業管理時每一位員必須背誦《物業管理法》相關內容以及物管協議或透過其它途徑考核。
2)絕對支援或推廣物業自管和以各種途提高自管能力,只要沒了市場,物業才會有危機感或者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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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智慧的愛
支援,減少人民內部矛盾,生活減負,公平,公義,公開為民,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還業主人身自由權,正常居住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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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哎~還要辣油啊
支援 。應由社群居委會監管,選本小區退休人員組織團隊服務與本小區,既豐富老年生活又可加強鄰里感情聯絡,創造小區和諧社會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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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飛鷹等月亮兔
支援取消物業,業主自己管理!比如一個小區有500戶居民,可選舉出業主委員會成員50人,有這麼個微信群,辦啥事都是透明的,每件事可以微信投票決定商量,保安自己招人,保潔有那麼多保潔公司,可以不滿意隨時更換,在招個財務,兩個處理糾紛的大領導,兩個水電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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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陳83063684
我認為取消物業公司只有利沒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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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愛夢永恆2
支援取消物業。取消後業主自己當家做主人,才有主人翁意識,共用裝置才能得到更好的維護和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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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使用者4024308408614
取消物業公司,由社群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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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高冷露珠Ct
堅決反對,自己的小區自己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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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大駐馬553
支援取消物業,像換燈泡什麼的小事,現在有專業水電工做,挺方便的,物業就知道宰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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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燦爛河流ez
堅決取消物業,拿著錢讓別人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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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旭140449231
建立居民自治制度,小區安裝天眼聯網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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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sm88sm
取消物業沒有缺點,取消物業還佰姓安寧的生活。
回覆列表
取消物業有利有弊,但利大於弊:
利:緩解了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有利社群和諧;業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管理小區;降低物業管理成本,讓利於業主。但這需要小區全體業主團結齊心,業委會秉公辦事無私心,才能把事情辦好。
弊:專業化管理能力缺失。
我贊成取消物業。取消物業後,不等於不要物業管理,只是由過去的業主被物業公司管理改為業主自管,老舊小區相對簡單,可交街道居委會代管;智慧化較高的小區還是需要專業化的管理,可以採取職業經理人管理模式。由業委會或居委會選聘專案經理,專案經理按照業委會或居委會的要求開展工作,保安、保潔、工程維修、電梯養護等可由業委會直接與社會專業公司簽訂協議(因為有的行業必須有資質才行,如電梯養護),專案經理監督檢查,服務標準、物業費標準由業主討論決定,實現自己的地盤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