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前段時間碰到此問題,研究了很久。
Indesign 有個“字型工具”外掛,版本好像是1.5,可以轉曲或者解除字型限制。
更根本的方法是使用字型開發軟體 FontCreator 改變其許可權。但請記住留意你家信箱,有可能收到法院傳票。
目前官方英文最新版9.0,XX漢化最新版7.5。
軟體使用方法:開啟某個已安裝在電腦上的字型--檢視字型屬性--法定資訊--內嵌的許可屬性:有4級許可權,從上到下為:無限制(可安裝)、讀寫(可編輯)、只讀(顯示和列印)、限制(禁止嵌入)。改變即可。
如果你的 FontCreator 軟體版本較低,介面、字樣有些不同,去掉勾選帶“保留”、“限制”字樣的選項,勾選“可編輯”、“預覽和列印”之類即可。
附加說明:
嵌入性許可,即控制字型的使用範圍,最低的許可權(不允許嵌入)意味著禁止移植、複製、轉移到本機、本軟體以外使用(除非你改變它的字型屬性,變成圖形、曲線)。不甚準確,大意如此。
2、國內在2010年前後,有過大規模字型檔維權風波。方正字型檔接連起訴某茶葉企業、某酒店、寶潔(飄柔等數十款產品使用了方正倩體的幾個字,在商品名稱和商標上)、暴雪(魔獸遊戲的介面使用了五個方正字型檔,銷售裝機量680萬臺)、漢儀字型檔起訴南京某嬰幼兒產品,還有好像是文曲星PDA等等,各被告包括負連帶責任的關聯方(例如銷售商家樂福和遊戲代理公司、設計廣告公司等)。其中暴雪被索賠4.08億元,寶潔被索賠50萬元。
各訴訟歷經一二審,原告方字型檔企業有輸有贏。暴雪一案訴至最高院,暴雪方敗訴,賠償200萬;寶潔方則勝訴。
各案勝敗因素很複雜,各法院判詞不一,說來話長,總而言之是:
字型檔企業勝訴的原因----某個字型檔,例如魔獸世界中使用的幾個方正字型(北魏楷體、細黑、剪紙、隸變),作為一種軟體,例如使用在遊戲中,就構成了著作權侵權,侵犯了複製權、發行權、獲得報酬權。也就是說整個字型(字型檔),是作為軟體收到著作權保護。
方正索賠暴雪(及其連帶方)4億元的依據是:字型檔超出許可範圍的銷售損失、遊戲銷售經營的獲利,等等。前一個依據,方正最終未提供其許可給他人的價格,無法計算。後一個依據,遊戲停用、替換其它字型後,遊戲銷售未見影響(結論是該字型對遊戲利潤無直接因果關係),無法確定具體侵權數額。但因遊戲裝機數量巨大,顯然已經超出了最高法定賠償額,於是酌情判定賠償額200萬元。
訴訟的背景,是國內字型檔企業長期受盜版等侵權行為困擾,無法在市場上獲得合理回報,而字型檔的開發費用巨大,包括向原權利人購買(例如靜蕾字型向徐靜蕾購買,顯仁簡體向接頭流浪的殘疾農民崔顯仁5萬元購買)、工作人員進行數字化開發等,耗費數千萬元,而銷售字型檔的收入虧損非常嚴重。相比之下,日本某字型檔企業每年銷售收入幾千萬元,美國蒙納公司年收入一億美元。
綜上所述,改變字型的許可許可權有法律風險,超出範圍使用已經風險巨大,直接篡改檔案屬性可能更為嚴重。
剛好前段時間碰到此問題,研究了很久。
Indesign 有個“字型工具”外掛,版本好像是1.5,可以轉曲或者解除字型限制。
更根本的方法是使用字型開發軟體 FontCreator 改變其許可權。但請記住留意你家信箱,有可能收到法院傳票。
目前官方英文最新版9.0,XX漢化最新版7.5。
軟體使用方法:開啟某個已安裝在電腦上的字型--檢視字型屬性--法定資訊--內嵌的許可屬性:有4級許可權,從上到下為:無限制(可安裝)、讀寫(可編輯)、只讀(顯示和列印)、限制(禁止嵌入)。改變即可。
如果你的 FontCreator 軟體版本較低,介面、字樣有些不同,去掉勾選帶“保留”、“限制”字樣的選項,勾選“可編輯”、“預覽和列印”之類即可。
附加說明:
嵌入性許可,即控制字型的使用範圍,最低的許可權(不允許嵌入)意味著禁止移植、複製、轉移到本機、本軟體以外使用(除非你改變它的字型屬性,變成圖形、曲線)。不甚準確,大意如此。
2、國內在2010年前後,有過大規模字型檔維權風波。方正字型檔接連起訴某茶葉企業、某酒店、寶潔(飄柔等數十款產品使用了方正倩體的幾個字,在商品名稱和商標上)、暴雪(魔獸遊戲的介面使用了五個方正字型檔,銷售裝機量680萬臺)、漢儀字型檔起訴南京某嬰幼兒產品,還有好像是文曲星PDA等等,各被告包括負連帶責任的關聯方(例如銷售商家樂福和遊戲代理公司、設計廣告公司等)。其中暴雪被索賠4.08億元,寶潔被索賠50萬元。
各訴訟歷經一二審,原告方字型檔企業有輸有贏。暴雪一案訴至最高院,暴雪方敗訴,賠償200萬;寶潔方則勝訴。
各案勝敗因素很複雜,各法院判詞不一,說來話長,總而言之是:
字型檔企業勝訴的原因----某個字型檔,例如魔獸世界中使用的幾個方正字型(北魏楷體、細黑、剪紙、隸變),作為一種軟體,例如使用在遊戲中,就構成了著作權侵權,侵犯了複製權、發行權、獲得報酬權。也就是說整個字型(字型檔),是作為軟體收到著作權保護。
方正索賠暴雪(及其連帶方)4億元的依據是:字型檔超出許可範圍的銷售損失、遊戲銷售經營的獲利,等等。前一個依據,方正最終未提供其許可給他人的價格,無法計算。後一個依據,遊戲停用、替換其它字型後,遊戲銷售未見影響(結論是該字型對遊戲利潤無直接因果關係),無法確定具體侵權數額。但因遊戲裝機數量巨大,顯然已經超出了最高法定賠償額,於是酌情判定賠償額200萬元。
訴訟的背景,是國內字型檔企業長期受盜版等侵權行為困擾,無法在市場上獲得合理回報,而字型檔的開發費用巨大,包括向原權利人購買(例如靜蕾字型向徐靜蕾購買,顯仁簡體向接頭流浪的殘疾農民崔顯仁5萬元購買)、工作人員進行數字化開發等,耗費數千萬元,而銷售字型檔的收入虧損非常嚴重。相比之下,日本某字型檔企業每年銷售收入幾千萬元,美國蒙納公司年收入一億美元。
綜上所述,改變字型的許可許可權有法律風險,超出範圍使用已經風險巨大,直接篡改檔案屬性可能更為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