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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發展,人的知識和生活方式會越來越碎片化,在這個資訊越來越發達的時代中,人和人的意識沒有趨同,反而朝向越來越細化的方向發展,未來物業行業會不會因為業主的碎片化導致更少的交流而出現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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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牧心爸爸

    不會。二者應是唇齒相依的關係,沒有業主很難形成專業規範的物業管理,二者在一定程度上相互促進,越來越和諧才是正道,天敵不至於,不要以偏概全。律政閱讀,分享一些有趣的維權知識,解答社會中發生的故事,一些觸及法律卻被容易被忽視的小問題。純手工原創碼字,覺得有幫助活著啟發的朋友麻煩轉發和點贊,有什麼問題可以關注後留言或者私信交流,一起探討,謝謝大家!

  • 2 # 倍兒爽8

    物服企業和業主是服務和被服務的關係。物服公司是城市化程序的產物,過去的城市髒、亂、差,多是機關單位宿舍區,街道等,無專人管理,最多就是有打掃地的。現在城市美化了,分工更加精細,新建小區隨處可見,於是就有了物服企業。但現階段物服業普遍做的不是很好,究因是初級階段,服務不是很完美,職工素質差等等吧!雙方只會越來越好。

  • 3 # 大熊有肉

    中國的物業管理開始於八十年代初,從初期的無序,到中期的迅猛發展,再到現在的穩定、理性,已經歷了二十多年的歷史。整體看來,現今的物業服務市場已日漸成熟,物業管理的法規更加完善,政府監管物管行業也愈加規範。

    在成熟的行業環境中,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事件卻屢有發生,這兩者之間存在著微妙關係。

  • 4 # 銳眼說小區

    題主在文中的簡述可以看出題主是一個深入思考的人,但題主的這個提問可以說是多慮了。為什麼呢,主要從下面幾個方面論述吧。

    如今的現狀,確實是有很多的小區裡的很多業主,對物業公司的服務及人員是有很大意見甚至對抗的。但是實踐可以說明一切。正如題主所言:“人的知識和生活方式會越來越碎片化,在這個資訊越來越發達的時代中,人和人的意識沒有趨同,反而朝向越來越細化的方向發展”也正因為題主的觀察和分析到位,也就可以確定:如果小區裡沒有物業公司的服務,但肯定也要有其他的人來服務,那麼假如不要他人來服務要輪流安排小區裡的人來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行不行呢?相信在一些微型小區、居民結構簡單的小區裡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在一些大型小區、裝置裝置複雜、居民成員結構複雜的小區,是不可能做到的。這就會產生什麼結果呢?那就是小區的混亂,相信這樣的情景,是什麼人都不願意看到的。

    那麼出現了這些情況後會怎麼樣呢?

    首先題主也應該相信,城市居民小區是一個城市最基本的結構單元,它也是屬於社會治理、國家治理的重要一個方面。在城市居民小區有一定比例的混亂的時候,已經影響到社會治理、國家治理了,國家肯定會從政策層面、法律層面、行為層面等等組織強有力的人員進行深入調研後,提出有效的治理方式的。這裡特別要說明的是,中國政府的社會治理能力是比較先進的,這是客觀的評價。比起世界上眾多的國家,中國的社會治理是很安全的。特別是當政府把它當成一個問題,啟動了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時候,小區的治理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

    題主顧慮的原因是,單純的把小區分為業主跟物業公司的二元結構了。其實如果打個比喻,小區的物業公司就如同一個家庭裡的保姆,並不是每個家庭都需要保姆的,也並不是每一個小區都需要物業服務公司的。只不過,很多不理解的業主,適應不過來的業主,對小區的基本情況是完全不瞭解的。對一些大型小區、複雜小區來說,其實什麼都是可以嘗試的,並且已經有很多小區已經嘗試過了的,那就是不要物業公司後或者物業公司忍受不了自行撤出後,小區是個什麼局面,相信很多小區的居民已經深有體會的。

    另外,一些小區居民在探索了有物業、物業撤出、自我管理、外包管理之後,也會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的。但不管怎樣,小區總是要有人來服務和完成很多的事務工作的,人是聰明人,總會找到一條適合自己的路子的。也相信對物業服務有抱怨的很多人,在碰了幾次的石頭後,腦袋會明白過來的。

    就現在的條件來說,本人認為,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是一條不錯的路子。但是,對於業主委員會來說,卻有很多的人並沒有理解到它的真髓和核心,以為小區有了業委會,就要完全依靠業委會的那麼幾個人來為小區服務,監督物業公司,跟開發商等去爭鬥等等。其實,這是完全錯誤的思想和方法,也是不現實的。那麼業委會準確理解應該是什麼呢?

    本人的觀點是,一個小區的事務,絕不可能僅僅是物業公司的事務,很多事情物業公司是無法解決、也不可能解決,也不是他們的職責範圍內的事。就如同一個家庭裡的保姆,不可能解決家庭裡的所有事務。難道夫妻吵架、孩子碰壞傢俱、家用電器壞了這些事情,也要保姆負責嗎?同樣的,對於一個小區來說,業主要分得清自己的義務和職責。現如今,小區的很多業主是隻要自己的權利,卻不願意承擔自己的責任和義務,那是肯定不行的。甚至很多業主,就分不清、或者不願意分清小區裡,哪些是自己應該做的事,哪些是物業公司的事,哪些是開發商的事等等,把物業公司看成萬能的無限服務公司。

    最後,其實小區業委會的職能就是組織和立規,組織就是根據很多業主的特長,安排動員他們為小區的事務來做一些不同的事情;立規就制定大家都遵守的規矩,而這些規矩並不都是完全對物業公司的,其實很多規矩是針對所有業主的。而且,在解決處理小區的很多不屬於物業公司的事的時候,那是需要廣大業主主動參與、並自覺遵守的。

    解決了上述的思想觀念、組織行為、定規立矩後,相信小區的秩序和環境會越來越好的。當然,前提條件就是小區的多數業主的思想意識、觀念行為提高了。我也相信很多的小區會經過滿意、混亂、治理、變好等的不同形態。

    我自己的感受是,社會治理是最複雜的事情,同樣小區治理也是很複雜的事情。因為人是有思想、有觀點、有行為的,並且隨時都會變的,因此比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工程建設等等方面難得多,也複雜得多。但是,不管怎樣,任何人如果不想花出自己的一些時間和精力,參與到處理和解決小區的很多事務中去,僅僅以為出了一點錢就能變好、在網上、小區微信群、QQ群裡罵罵就能解決問題,那是不現實,也絕對不可能的。

  • 5 # 老包有時不線上

    西方人有一個思維定式,不是黑的就是白的,兩者必居其一。在對待物業和業主的矛盾關係上,也是不能這樣、非此即彼的認定。

    提問人問在未來物業會和業主形成天敵嗎?

    筆者認為不會。

    提問人的說法:“人的知識和生活方式會越來越碎片化,在這個資訊越來越發達的時代中,人和人的意識沒有趨同,反而朝向越來越細化的方向發展”,筆者只有部分認同。

    社會資訊確實越來越發達,資訊的傳達扁平化,人和人的意識確實沒有完全相同的,但是普世價值觀還是能夠形成的,形成共同的認知,即道理。

    在中國房地產高速發展的30年中,無數的商品化小區拔地而起,無論從經驗還是現狀來看,有物業管理的小區,給當地的城市人民帶來安居樂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以筆者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商品化小區,離不開物業管理,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雖然有很多小區嘗試著業主自管,但是成效甚微,極個別住宅小區,如長沙的東成大廈和杭州的恩濟花苑能夠成功,確實因為有它獨特的原因,其他小區難以複製,沒有推廣價值。

    隨著生活節奏的加快,為了提高有效性,所有人都意識到:各行各業需要專業人員從事專業的工作!大家可以快餐外賣小哥的表現就可知什麼是專業化、高效率!

    物業管理企業就是在飛速這個背景中,磕磕絆絆,逐漸成長。不能因為物業和業主一些的矛盾產生,一筆否定了物業公司的作用,這是一葉障目的認知。

    物業管理涉及很多種型別,商業寫字樓、工廠、工業園區、學校、機關事業單位、風景園區等都發展的挺好,沒啥激烈的矛盾!可偏偏在住宅物業總是出現不和諧的聲音!這僅僅怪罪於物業公司或業主嗎?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矛盾產生及發酵的原因很多,簡單的說,廣大業主和物業公司對法律法規不是很清楚,雙方的權責利不清晰,雙方都缺少契約精神。都是各講各的理由,確沒有形成共同的認知形成共同的道理。

    業主方和物業公司出現了矛盾,雙方不是積極理性地溝通,而是採取了雙方都不能接受的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本來雙方得益合作的事情,變成了互相傷害!矛盾愈加表面化、激烈化。

    在這個時候,社會環境的外力就很重要,有些地方的小區矛盾已經不是談判宣傳能夠解決的了,也就是說這個物業矛盾的解決已經不再小區內,而在小區外,是整個社會性的問題。

    只要解決了這個問題,小區的物業管理,應該可以走向正規化,良性化發展。

    無論怎麼說,物業公司和業主絕對不是天敵!雙方應該是共生共榮的關係!

  • 6 # 我將與你同行

    物業管理和業主之間本來就是一種服務關係和被服務關係。

    現階段,物業管理與業主之間的一些矛盾,是社會發展的一個過程,隨著社會的發展,雙方的關係會越來越和諧的。

    物業管理公司現在與業主之間的矛盾,主要是兩者之間的關係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雖然從法律層面來說,物業管理公司就是為業主服務管理的企業,兩者之間的矛盾和糾紛主要是沒有理順關係,隨著人們的要求越來越高,政策和法規的不斷細化,雙方的關係會得到進一步改善。

    作為業主來說,生活中需要許多的服務,這個市場還會不斷擴大,只要有需求就會服務,所以,物業公司的市場潛力巨大。

    物業管理公司本身就是一個服務小區和服務業主的企業,雙方的關係就是一個合同關係,業主出資買服務,物業根據合同約定進行服務,其實雙方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個合作關係。

    現在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主要是幾個方面造成的。

    1,物業公司與業主的服務合同,可能沒有做到雙方自願,公平公正的簽訂。

    2,物業公司沒有擺平位置,充當了開發商的先鋒,重管理輕服務。

    3,業主作為分散的個體,對小區事務沒有發言權。根據相關規定,小區事務只有成立業委會,或者大多數業主認可的前提下,才會對小區事務有決定權。

    4,現在,雙方主要是沒有做到平等協商,缺乏有效溝通機制。

  • 7 # 手機使用者52336832985

    對物業監管不力,物業市場違法犯罪突出,服務產品質量太差,收.費過高,亂收費問題嚴重。業主被動接受服務,與市場經濟自由原則違背,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抗交費是業主最簡單最直接的反抗。

  • 8 # 春韻劉姥姥

    在未來,物業管理會和業主形成天敵嗎?

    朋友不會的。

    我為什麼這樣說呢?

    因為我覺得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隨著國家對方方面面著手管理。物業問題也會迎刃而解。

    這幾年,國家對扶貧工作抓的很緊,有多少貧困人口擺脫了貧困。國家對民生問題很重視,要不了多久,物業問題也會解決。

    業主們在國家方方面面的政策關懷下,生活越來越好了。進入新的生活小區,大家都會由,原來的各個方面的不適應,慢慢的就會接納。逐步的適應生活的改變。時間會證明,一切問題都能改變。

    我堅持自己的觀點,是因為我相信黨和政府。

    國有千萬家,有國才有家。

    物業和業主不會成為天敵。

    物業和業主是誰也離不開誰的僱傭關係。

    你講的,人的知識和生活方式會越來越碎片化。業主的碎片化導致和物業難以交流。

    你說的碎片化我不明白。

    我覺得物業和業主成為天敵是不會發生的。

  • 9 # 海岸Coast149947502

    業主大會難召開,業主委員會很難成立,開發商的物業公司壟斷經營。雙方就是天敵,發生多起業主與物業公司的衝突,無人解決。

  • 10 # tm小小

    都是相互的?業主素質提高了

    物業公司?自然也提高了?

    我是小區保安?也是大門保安

    親生體會到?我們國家住小區的人

    真的不餘農民工?素質太低下了

    ,不就是住在小區嗎???牛逼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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