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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茶花女北島靜待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甲申)

    二月封淮神為長源佑順大淮之神,御書“靈瀆安瀾”額懸之。

    四月命侍衛拉錫察視黃河河源。

    六月賜四品典儀凌柱女鈕祜祿氏於皇四子胤禛於藩邸。於武英殿開局修《佩文韻府》

    十月頒內製銅鬥銅升於戶部,命以鐵製頒行。

    十一月告誡修《明史》史臣核公論,明是非,以成信史。

    十二月以御製詩集賜廷臣。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乙酉)

    正月《古文淵鑑》成,頒賜廷臣,及於學宮。

    二月康熙帝第五次南巡閱河。嚴禁太監與各宮女子認親戚、叔伯、姐妹,違者置於重典。

    三月駐蹕蘇州,命選江南、浙江舉、貢、生、監善書者入京修書。江寧織造曹寅校刊《全唐詩》成。賜大學士馬齊等《皇輿表》。

    十月重修華陰西嶽廟成,上制碑文。

    十一月國子監落成,御書“彝倫堂”額。

    是年康熙帝與羅馬教廷發生衝突,傾向禁教。

    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丙戌)

    五月巡幸塞外。建避暑山莊於熱河,為每年秋獮駐蹕行宮。

    六月詔修《功臣傳》。

    七月上駐蹕熱河。

    十月行武殿試。

    十一月達賴喇嘛圓寂,其下第巴隱匿,又立假達賴,拉藏汗殺第巴而獻偽達賴。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丁亥)

    正月康熙帝第六次南巡。

    六月巡幸塞外。皇三子胤祉迎康熙帝於自己邸園,侍宴,嗣是歲以為常。南書房翰林陳邦彥輯唐宋元明題畫諸詩成,康熙帝親為閱定成《歷代題畫詩類》一部。

    七月駐蹕熱河。巡幸諸蒙古部落。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戊子)

    正月重修南嶽廟成,御製碑文。

    四月捕獲明崇禎帝后裔,年已七旬的朱三及其子,斬於市。重修北鎮廟成,御製碑文。

    六月駐蹕熱河。《清文鑑》成,上制序文。

    七月《平定朔漠方略》成,上制序文。

    九月召集廷臣於行宮,宣示皇太子胤礽罪狀,命拘執之,送京幽禁。還京。廢皇太子胤礽,頒示天下。

    十月議政大臣會議,議皇八子胤禩謀求儲位罪,削其貝勒爵。

    十一月皇三子胤祉告皇長子胤禔咒魘皇太子,削其直郡王爵,幽之。副都御史勞之辨奏保廢太子,奪職杖之。召廷臣議建儲之事,阿靈阿、鄂倫岱、王鴻緒及諸大臣以皇八子胤禩請,康熙帝不允。釋廢太子胤礽。王大臣請復立胤礽為太子。復胤禩貝勒。

    十二月設局校刊《平定朔漠方略》,自是每次大戰後均修方略。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己丑)

    正月召集廷臣,審問誰為首倡立胤禩者,群臣惶恐。乃問張廷玉,對曰“聞之馬齊”,次日,列馬齊罪狀,宥死拘禁。後察其有誣,釋放馬齊。

    三月復立胤礽為太子,昭告宗廟,頒詔天下。

    四月移禁胤禔於公所,遣官率兵監守。

    十月冊封皇三子胤祉誠親王,皇四子胤禛雍親王,皇五子胤祺恆親王,皇七子胤佑淳郡王,皇十子胤(示我)敦郡王,皇九子胤禟、皇十二子胤祹、皇十四子胤禵俱為貝勒。於京西暢春園之北建圓明園,賜予皇四子胤禛居住。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庚寅)

    正月皇太后七旬萬壽,諭禮部:“瑪克式舞,乃滿洲筵宴大禮,典至隆重。今歲皇太后七旬大慶,朕亦五十有七,欲親舞稱觴。”命刊刻《淵鑑類函》四十四部。命修《滿漢合壁清文鑑》。

    二月巡幸五臺山。

    三月命編纂《字典》,即後來所稱的《康熙字典》。

    十月下詔,自康熙五十年開始,普免天下錢糧,三年而遍。直隸、奉天、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九省地丁錢糧,察明全免。

    康熙五十年(1711年辛卯)

    正月視察通州河堤。

    二月閱筐兒港,命建挑水壩,次河西務,康熙帝登岸行兩裡許,親置儀器,定方向,鼎椿木,以紀丈量之處。

    三月尚書耿額等數名大臣以“為太子結黨會飲”罪受罰。

    七月秋獮木蘭。

    八月皇四子胤禛第四子弘曆(即後來的乾隆皇帝)出生,母為四品典儀凌柱女鈕祜祿氏;第五子弘晝生,母為管領耿德之女格格耿氏。

    十月命張鵬翮置獄揚州,處置江南科場案。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壬辰)

    正月命內外大臣具折陳事。奏摺自此始。

    二月命卓異武官照文官引見。詔曰:“承平日久,生齒日繁。嗣後滋生戶口,毋庸更出丁錢,即以本年丁數為定額,著為令。”此為“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政策。

    四月詔明年六旬萬壽,二月特行鄉試,八月會試。

    九月皇太子胤礽復以罪廢,禁錮於鹹安宮。

    十一月以復廢太子告廟,宣示天下。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

    二月大臣趙申喬疏言太子國本,應行冊立。上以建儲大事,未可輕定,宣諭廷臣,以原疏還之予以否決。

    三月六旬萬壽節,舉行千叟宴,此為千叟宴之創始。皇二十二子胤祜生,母為庶妃赫圖氏。

    七月詔宗人削屬籍者,子孫分別系紅帶、紫帶,載名《玉牒》。

    是年詔修《律呂》諸書,於暢春園蒙養齋立館,求海內暢曉樂律者。

  • 2 # 米哈關愛

      康熙帝第六次南巡  康熙四十六年(1707)正月二十二日,康熙帝從京師出發,開始第六次南巡。二十五日,在靜海縣楊柳青登舟。二月初一日,康熙帝舟泊德州第六屯,對貴州巡撫陳洗密摺奏報土司情形頒佈諭旨,強調以不生事為主。十五日,康熙帝舟抵江南臺莊地方,康熙帝登岸接見耆老,詢問農事、生計。二十日,康熙帝由清口登陸,詳視溜淮套,見地勢甚高,開挖新河工程艱鉅,即使挖成亦不能直達清口,無助於洩出高家堰堤下之漲水,因此否決阿山等人所擬方案,命疏浚洪澤湖各口,以利洩水,挑浚蔣家壩、天然壩一帶舊河,以通糧船。康熙帝還責備原議溜淮套開河方案壞民田廬、毀民墳冢。二十一日,命將沿途所立開河標竿盡行撤去,百姓見後,均踴躍歡呼萬歲。康熙帝曉諭馬齊等人說:凡天下事行之有益,自應速辦;無益,斷不可輕舉。好似人身有病,才可用藥餌針砭,如果無病,有人說割肉可以延年益壽,繼不能聽。開河道理也是如此。二十二日,康熙帝對河道總督張鵬翮不隨時巡視河堤,唯以虛文為事提出斥責。此後,與此有關官員均革職、降級。三月初六日,康熙帝由揚州抵達江寧府,初八日,檢閱江寧駐防官兵,初九日,親往明太祖陵行禮。十一日,康熙帝離江寧。十六日抵蘇州。十七日,密封敕諭致工部尚書王鴻緒,詢問有關官員騙買蘇州女子事情。二十日,康熙帝離蘇州。二十三日至松江府。二十四日檢閱松江提標官兵,表彰江蘇按察使張伯行居官清廉,並提升為福建巡撫。二十八日,康熙帝離松江。四月初二日抵杭州,初五日檢閱駐防官兵。十二日離杭州。十五日至二十一日,康熙帝在蘇州。二十四日抵揚州。五月初二日,向張鵬翮等河官諭示治河形勢及方略。二十二日,康熙帝返回京城。  原濟關心民間疾苦  康熙四十六年(1707)十月,大畫家原濟在揚州去世,終年六十六歲。原濟,字石濤,本姓朱,名若極,明朝靖江王后裔。他自幼善於書畫,長成以後,繼續研習,所畫山水、人物、花卉極佳,著有《畫語錄》一書,總結繪畫經驗。原濟反對泥古與拘守一家,主張創造,主張創立自己的風格。他曾說:我之為我,自有我在。古人的發眉不能長在我的面目上,古人的肺腑也不能進入我的腹腔。我自發我的的肺腑,揭我的發眉。他反對庸俗與愚昧。在山水畫創作中,在經管位置、用筆用墨、皴法等方面有許多以驗,在描寫山川、林木、海濤等不同物件與四時變化方面,也掌握了不少技巧。石濤非常關心民間疾苦。康熙四十四年六月,淮安、揚州兩郡大水,雨後洪流,千里直下,許多地方成為澤國。為此,他寫了一首《雨歌草》,其中說道:四月五日天不晝,風師雨師天不宥。雨深水溼路不通,農不望耕市不貿。人民畏雨不畏天,只怪司天錯時候。淮南三十六州場,千里洪波傾水竇。沿途向釋來往希,州岸城圍崩莫救。世門薪米喜者登,世外軫恤真難覯。乾坤不發眼前瘡,人民怎去心上肉。昨宵夢入江湖寬,兩手恨與水相扣。今朝池上望汪洋,飛鳥飛雲水上驟。災祥已不記野夫心,雨水不害野夫疚。充分反映了原濟和當地災民的共通心理。  查升逝世  查升(1650-1707),浙江海寧人。 康熙二十七年(一六八八)進士,官少詹事。工書法,精小楷,得董其昌之神,入直南書房,聖祖屢稱賞之。卒年五十八。著淡遠堂集。  高簡逝世  高簡(1634-1707),江蘇蘇州人。能詩,工山水,摹法元人,好畫梅花、屋圖。  清政府禁止天主教  康熙四十六年(1707),清政府明確實行禁止天主教政策。最初,利瑪竇為傳播天主教來到中國。由於利瑪竇規矩,天主教與中國傳統文化、習俗沒有發生衝突,所以康熙帝承認傳教士信仰宗教自由,出巡時還曾親臨教堂賞賜。康熙四十四年(1705),羅馬教皇十一世派遣使節多羅到達中國,干涉天主教中國教民尊孔祭祖,把中國習俗視為異端,干涉中國內政。這樣,天主教傳教士就同中國傳統文化、習俗發生衝突,並且干擾了清政府正常的統治秩序。對此,康熙帝不能允許。他諭示多羅:近日西洋來人很雜,先將定例曉諭明白,以便後來人遵守法度,不致違反。以後,西洋來人不再回去者方準到內地居住;如果今年來明年去,此種人不許居住。此種人就好比立在大門前,議論人屋內事,既多事,又不令人信服。經過康熙帝的斥責和限制,康熙四十五年,多羅離開北京。此後,康熙帝敕令:凡在華傳教士,需領執照並表示永住中國,才許留住;不遵守利瑪竇規矩者驅逐出境;領執照長住中國者,和華人一樣受到保護。康熙四十五年十二月,清政府頒發執照。康熙四十七年,清政府對頒發的執照進行了核查,凡不領執照的傳教士解送澳門,驅逐出境。清政府實行禁止天主教政策,有效地抑制了西方早期殖民主義者,保證了清朝封建國家的政治獨立而不受干擾,與此同時,也並沒有影響對西方先進科學文化的吸收。  聖祖長子皇長子原封直郡王胤禔的第四子弘曜,康熙四十六年丁亥正月初二日寅時生,母繼夫人張佳氏,總兵官張浩尚之女;康熙四十九年庚寅四月初十日丑時卒,年四歲。  聖祖長子皇長子原封直郡王胤禔第五女郡主,康熙四十六年丁亥七月十一日未時生,母為側福晉舒舒覺羅氏明德之女,與第三女同母;雍正五年丁未九月,嫁厄魯特多羅郡王色卜騰旺布;郡主乾隆四十一年丙申八月二十二日未時卒,年七十歲。  康熙四十六年,濟南屬邑大旱,巡撫檄濟東道僉事宋君澄溪(廣業)臨縣賑饑,使各邑紳士造佃戶冊,按其名領倉米。眾皆具冊,餘獨不具冊,不領米。宋使邑令齎手札敦勸,且雲:“朝廷之恩,不可虛也。”餘答曰:“某不敏,舊嘗備位大臣,頃四十三年,二東飢,奉旨,官員各自養佃戶。今雖居田裡,敢忘前旨。”再三力辭,不領一粒。宋歸,述於中丞,皆以為得大臣之體,稱其廉正。然餘以義利之辨,不得不然。其實瓶無儲粟,鄉人皆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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