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植
“不自雕勵、任性而行”的性格
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國譙(今安徽亳縣)人,曹操之子,累封為陳王,諡為“思”,世稱陳思王。
曹植出生於漢獻帝初平三年,正當漢末天下大亂之際,曾隨其父曹操轉徙于軍旅之中。所謂“生乎亂、長乎軍”,正概括了他幼時生活的特點。在這樣的生活環境中,他不僅親歷了頻繁的戰亂,而且接觸了廣闊的社會現實。這樣的生活基礎對他此後的思想和創作都具有重要的影響。
到了建安年間,曹操在軍事上和政治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當時的魏王府中網羅了許多文學之士,這對曹植的影響也是很大的。曹植在《與楊德祖書》中曾說:“昔仲宣獨步於漢南,孔璋鷹揚於河朔,偉長擅名於青土,公璉振藻於海隅,德璉發跡於此魏,足下高視於上京。當此之時,人人自謂握靈蛇之珠,家家自謂抱荊山之玉。吾王於是設天網以該之,頓八紘以掩之。今悉集茲國矣。”曹操“設天網”羅致文學之士,有他的政治目的,但與此同時,也給文學的發達提供了條件。在這樣的文學環境中,曹植的才華便得到了哺育和發展。
曹植當年曾是才華山眾的貴公子,經歷過富貴豪華的生活:鬥雞走馬,宴飲多暇。其《鬥雞篇》有云:“遊目極妙伎,清聽厭宮商。主人寂無為,眾賓進樂方,長筵坐戲客,鬥雞觀閒房。”《名都篇》有云:“鬥雞東郊道,走馬長楸間。”“我歸宴平樂,美酒鬥十千。”李白《將進酒》所謂“陳王昔時宴平樂,斗酒十千恣歡謔。”也正指出了曹植此期生活的一個側面。
但曹植為人畢竟又與一般的豪華公子有所不同。儘管他在一班文人政客的包圍之中,鬥雞走馬,但他並未完全沉溺在這樣的生活之中。他寫於此期的幾篇作品都頗有慷慨之氣,而不是耽於佚樂的奢靡之音。例如《贈丁儀》詩中有云:“朝雲不歸山,霖雨成川澤,黍稷委疇隴,農夫安所獲!在貴多忘賤,為恩誰能博?狐白足御冬,焉念無衣客!”《梁甫行》有云:“八方各異氣,千里殊風雨,劇哉邊誨民,寄身於草墅。妻子像禽獸,行止依林阻。柴門何蕭條,狐兔翔我宇。”這樣的作品,都是突破了富貴公子的生活、具有廣闊的社會內容的。他在《前錄·自序》中曾說:“餘少而好賦,其所尚也,雅好慷慨。”賦固如此,詩亦如之。當然,“雅好慷慨”,乃是建安時期的一代文風,不獨曹植如此。《文心雕龍·明詩》有云:“暨建安之初,五言騰踴,文帝陳思,縱轡以騁節;王徐應劉,望路而爭驅。並憐風月,狎池苑,述恩榮,敘酣宴,慷慨以任氣,磊落以使才。造懷指事,不求纖密之巧;驅辭逐貌,唯取昭晰之能。此其所同也。”這就是說,“任氣”、“使才”,乃建安時期各家都有的特點,亦即時代的特徵。
但曹植的才華是比較突出的,他的文學造詣也是突出的。他在這時曾經頗為曹操鍾愛。《三國志·魏書》曹植本傳雲:“年十歲餘,誦讀詩論及辭賦數十萬言,善屬文。太祖嘗視其文,謂植曰:‘汝倩人邪?’植跪曰:‘言出為論,下筆成章,顧當面試,奈何倩人?’時鄴銅雀臺新成,太祖悉將諸子登臺,使各為賦,植援筆立成,可觀。太祖甚異之。”本傳又云:植為人“性簡易,不治威儀,輿馬服飾,不尚華麗。每進見難問,應聲而對,特見寵愛。”大概正是因此之故,曹操曾有立他為太子的打算,對他曾經寄以很高的希望。建安十六年,封他為平原侯,十七年,徙封為臨葘侯。曹操出征孫權,命他留守於鄴,曾經告誡他說:“吾昔為頓邱令,年二十三。思此時所行,無悔於今。今汝年亦二十二矣,可不勉歟!”曹操這一番話是很不尋常的,其中似有讓他益加自勉,以便將來繼承王位的意思。
曹操是愛惜文才的,但作為統治者、政治家,他又是更加看中那符合政治需要的人品的。他雖然愛惜曹植的才華,但到後來卻發現了他的缺點,即曹植本傳說他又“任性而行,不自雕勵,飲酒不節”等等。如果作為一個詩人,這不能算是什麼缺點;但若作為王位的繼承人,這就很不符合政治需要。既有這樣的缺點,縱使沒有曹丕“以術相傾”,曹操也未必再考慮立他為太子了,何況史稱曹丕能夠“御之以術,矯情自飾”,致使“左右宮人併為之說”呢?曹操最後確立曹丕,而曹植終於失寵,這是勢有必至、理有必然的。
曹植一生,頗有政治抱負,但缺乏政治頭腦。因此,當曹丕已經立為太子而自己失掉故寵之時,尚不覺悟,仍然“不自雕勵”。例如建安二十二年,他曾私自“乘車行弛道中,開司馬門出”。這是違反王法的“任性而行”。曹操因此大怒,下令有云:“始者謂子建,兒中最可定大事”,“自臨葘侯植私出,開司馬門至金門,令吾異目視此兒矣”。這就不僅認為曹植不能繼承王位,而且徹底改變了原來對他的看法。
曹操是個真正無情的政治家,為了政治的需要,不顧父子之情。他這時雖然沒有貶斥曹植,卻殺了曹植的一個親信人物楊修。曹植本傳雲:“太祖既慮終始之變,以楊修頗有才策,而又袁氏之甥也,於是以罪誅修。植益內不自安。”殺掉楊修,等於除去曹植的一個智囊。曹植所受的震動不小。
曹植這時可以說已經失去曹操的信任了,但本傳又載有建安二十四年曹仁為關羽所圍,曹操以植為南中郎將、行徵虜將軍,派他去救曹仁一事。且謂曹操傳呼曹植,“有所敕戒”,而“植醉不能受命”,於是曹操“悔而罷之”云云。
這件事情如果屬實,大概恰可作為曹植“飲酒不節”的註腳。但裴注引《魏氏春秋》曰:“植將行,太子飲焉,逼而醉之。王召植,植不能受王命,故王怒也。”由此看來,曹植之醉,又非由於自己“飲酒不節”,而是中了曹丕之計。
《魏氏春秋》所載,當然也不是完全可據的。但由此卻可推知,所謂曹植“飲酒不節”者,亦未必全屬事實。曹植有《酒賦》一文,假借矯俗先生之言曰:“若耽於觴酌,流情縱逸,先王所禁,君子所斥。”丁晏據此申論雲:“《酒賦》結朋正旨,垂戒至深,子建豈沉湎於酒者哉!”
如果不是沉湎於酒,而被曹丕“逼而醉之”,這就更可說明曹植政治上實在缺乏警惕,頭腦太不清醒。這樣的人,在政治鬥爭中,是註定要失敗的。
“蒼蠅間白黑,讒巧令親疏”的遭遇
曹植在政治上受到更大的挫折,是在曹丕繼承王位之後。
曹植本傳載:“文帝即王位,誅丁儀、丁廙,植與諸侯並就國。”這是繼曹操殺害楊修之後,曹丕進一步剪除曹植的親信黨羽。這對曹植是一次更沉重的打擊。面臨這樣的打擊,曹植實有不可明言之痛,他寫了一篇《野田黃雀行》寄寓自己的哀思。
曹丕繼承王位不久,於延康元年(220)十月,又迫使獻帝禪讓,自己取而代之,是為文帝。他這時身為帝王,對於曹植便實行了進一步的迫害。曹植本傳載:“黃初二年,監國謁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慢,劫脅使者。有司請治罪,帝以太后故,貶爵安鄉侯。”詔書有云:“植,朕之同母弟,朕於天下無所不容,而況植乎?骨肉之親,舍而不誅,其改封植。”這一年便改封曹植為鄄城侯。
曹植這時有《謝初封安鄉侯表》,其中有云:“臣抱罪即道,憂惶恐怖,不知刑罪當所限齊。陛下哀憫臣身,不聽有司所執,待之過厚,即日於延津受安鄉侯印綬。奉詔之日,且懼且悲。”從這樣的言辭看來,曹植此時的處境和心境已經和過去大不相同了。灌均承風希指,枉加之罪,他對此竟無所申辯,而誠惶誠恐,感恩稱謝。由此可知,曹植這個“任性而行”的人,到這時已經頗知戒懼了。
黃初三年(222),植又封為鄄城王,四年,徙封雍丘王。其年朝京師。曹植這時又有《封鄄城王謝表》,繼續表示認罪,說自己“狂悖發露,始幹天憲,自分放棄,抱罪終身”,“不悟聖恩,爵以非望,枯木生葉,白骨更肉,非臣罪戾,所當宜蒙”。“奉詔之日,悲喜參至。”曹植本來無罪,而竟如此認罪,則當時刑憲之嚴酷,曹植處境之險惡,也就可想而知。
黃初四年,曹植曾與諸侯王被召同朝京師,會節氣。這時他又上有《責躬》詩,繼續檢討罪過。其上表有云:“臣自抱釁歸藩,刻肌刻骨,追思罪戾,晝分而食,夜分而寢。”謂“天網不可重罹,聖恩難可再恃。”稱曹丕“德象天地,恩隆父母。”於是“不勝犬馬戀主之情”,拜表獻詩。辭之悽惋,無以復加了。史稱“帝嘉其辭義,優詔答勉之。”
大概正是由於如此恭遜,終於曹丕在位之年,曹植竟得苟全了性命。
但在這期間,曹植雖得苟全性命,內心卻是十分痛苦的。特別是當諸侯王朝京師而後歸藩之際,曹章暴卒,死於非命;而曹植與曹彪同路東歸,又遭到有司干預,這使他氣憤填膺,形於文字。《贈白馬王彪》一詩便抒發了難以掩抑的情感。此詩有序雲:“黃初四年五月,白馬王、任城王與餘俱朝京師,會節氣,到洛陽,任城王薨;至七月,與白馬王還國,後有司以二王歸藩,道路宜異宿止,意每恨之。蓋以大別在數日,是用自剖,與王辭焉,憤而成篇。”此詩對於任城王之死別、白馬王之生離,表示了極大的怨忿。詩中有云:“鴟梟鳴衡杌,豺狼當路衢,蒼蠅間白黑,讒巧令親疏。”這裡對於有司進行了憤怒的指斥,但對於那最高統治者曹丕似仍有所保留,“讒巧令親疏”,說得相當含蓄。
在這期間,曹植還寫了一篇《洛神賦》。這是寫得更加含蓄深婉的作品。此賦有序雲:“黃初三年,餘朝京師,還濟洛川。古人有言:洛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對楚王說神女之事,遂作斯賦。”丁晏據此申論雲:“序明雲擬宋玉神女為賦,寄心君王,託之宓妃,《洛神》猶屈宋之志也。而俗說乃誣為感甄,豈不謬哉!”現在看來,曹植在黃初年間自洛還國,心緒極惡,確有屈原放逐之悲,其賦《洛神》,亦實有《離騷》託之宓妃佚女之意。世感測甄為賦,恐非其實。丁晏申論,似有道理。不僅《洛神》如此,曹植另外幾個賦篇無不如此。例如《九愁賦》雲:“恨時王之謬聽,受奸枉之虛辭,揚天威以臨下,忽放臣而不疑。”“俗參差而不齊,豈譭譽之可同,競昏瞀以營私,害予身之奉公。”《九詠》雲:“民生期於必死,何自苦以終身,寧作清水之沉泥,不為濁路之飛塵。”《蟬賦》雲:“實澹泊而寡慾兮,獨怡樂而長吟。聲皦皦而彌厲兮,似貞士之介心。”《鸚鵡賦》雲:“豈餘身之足惜,憐眾雛之未飛。”《離繳雁賦》雲:“憐孤雁之偏特兮,情惆焉而內傷。”如此等等,都是騷人之遺。只是《洛神》一賦,寫得幽而不露,難於索解;加以行文婉而多姿,正如《前錄·自序》所說的“摛藻也如春葩”。於是說詩者遂不免以辭害意,坐實以感甄一事。其實,只要細吟篇末所云“雖潛處於太陰,長寄心於君王”諸語,仍是不難索解的。
“建永世之業,流金石之功”的幻想
黃初七年,文帝曹丕死,曹睿繼位,是為明帝。改元太和。太和元年,曹植徙封浚儀;二年,復還雍丘。
曹睿雖然仍舊推行曹丕對待諸侯王的既定政策,但多少有些緩和。其對待曹植,也有一些寬大的姿態。有一件事可以說明問題,即《明帝紀》裴注引《魏略》說曹睿親征之時,京師訛言,有云帝已崩、從駕群臣迎立雍丘王云云,而曹睿對此,竟不加究問。若在曹丕,對於此事,是必追查的。倘一追查,則曹植當為禍首,恐是不能或免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曹植的處境相當危險。雖然曹睿暫不究問,卻也難免把他看作危險之源。為曹植計,他在這時應該更加收斂,盡力韜晦,以自保全。但曹植實在缺乏政治頭腦,就在這樣的時刻,他卻上了一篇《求自試表》。表中大講“古之受爵祿者”,“皆以功勳濟國,輔世惠民”,而自己卻“無德可述,無功可紀”。因此,希望得到一個軍職,以便效忠疆場,為國立功。他說:
竊不自量,志在授命,庶立毛髮之功,以報所受之恩。若使陛下出不世之詔,效臣錐刀之用,使得西屬大將軍,當一校之隊;若東屬大司馬,統偏師之任,必乘危蹈險,騁舟奮驪,突刃觸鋒,為士卒先。……必效須臾之捷,以滅終身之愧。使名掛史筆,事列朝榮。雖身分蜀境,首懸吳闕,猶生之年也。如微才弗試,沒世無聞,徒榮其軀而豐其體,生無益於事,死無損於數,虛荷上位,而忝重祿,禽息鳥視,終於白首,此固圈牢之養物、非臣之所志也。
這樣的言辭是相當激切、這樣的感情也是相當誠摯的。曹植在這裡表白的建功立業之心,本來可能遭到曹睿的疑忌,但也許因為他是發於至誠,毫無虛飾,所以此表上後,曹睿對他依舊優容。太和三年,他又得徙封東阿。
在這期間,曹植的處境比前時有所改善,他的心情也有些好轉。雖然不再“任性而行”,但說話卻比較隨便了。太和五年,在《求通親親表》中,曹植繼續請求任用,為國建功。話說得更加激切。他甚至說:
臣伏自惟省,豈無錐刀之用!及觀陛下之所拔授,若以臣為異姓,竊自料度,不後於朝士矣。
這話是說得不錯的,像他這樣的人材,如果身為異姓,確實可被重用;但正是因為不是“異姓”,所以才不能“拔授”。此中道理,曹植似乎並不真懂。嚴防同姓篡權,這是曹魏政權片面地接受了前朝的經驗教訓而定的決策。在歷代的統治者中,這樣的片面性都是不可避免的。曹植徒見其然而未識其所以然,所以如此絮絮多言。
《陳審舉表》也是曹植此時寫的一篇重要的文章,其中有這樣的話:
臣生乎亂,長乎軍,又數承教於武皇帝,伏見行師用兵之要,不必取孫吳而?與之合,竊窺之於心。常願得一奉朝覲,排金門,蹈玉陛,列有職之臣,賜須臾之間,使臣得一散所懷,攄舒蘊積,死不恨矣。
這一段話說得更加隨便了。作為諸侯王,最好是飽食終日,無所事事,才使在上者放心。而曹植竟說自己熟知兵法,“行師用兵之要”,能與孫吳?合。不但不自韜晦,反而露才揚己。這正是他以前曾說的“道家之明忌”,他這時竟明知而犯之。
但曹植這時如此放言無忌,居然未遭殺身之禍,這不能不說曹睿為人確比曹丕溫厚,對於諸侯王的政策也確實比較溫和。
在這篇《陳審舉表》中還有一段文字值得注意:
夫能使天下傾耳注目者,當權者是矣。故謀能移主,威能懾下,豪右執政,不在親戚。權之所在,雖疏必重;勢之所去,雖親必輕。蓋取齊者田族,非呂宗也;分晉者趙魏,非姬姓也。惟陛下察之。苟吉專其位、兇離其患者,異姓之臣也;欲國之安、祈家之貴、存共其榮、沒同其禍者,公族之臣也。今反公族疏而異姓親,臣竊惑焉。
站在“公族”的立場,曹植這話是說得中肯的。從當時曹魏政權面臨的局勢看,這話也是說得適時的。曹植在宮廷的政治鬥爭中雖然缺乏政治頭腦;而對於“豪右執政”,對於異姓“當權”,卻很有政治眼光。沒過幾年,曹魏政權即為異姓所代,他的這一番話可以說是不幸而言中了。
但可惜的是,曹睿當時對於這一番話似乎並未重視,只是“優文答報”而已。
與此同時,曹植還曾要求“別見獨談,論及時政,幸冀試用”,而“終不能得”。於是“悵然絕望”,懷憂而死。
“以翰墨為勳績、辭賦為君子”的命運
曹植一生所志,本來是要“建永世之業,流金石之功”,而不“以翰墨為勳績、辭賦為君子”的。但現在看來,他的勳績,卻仍在翰墨、辭賦之中。當漢魏之際,他是個才華特出的作者,詩賦雜文都達到了當代的最高成就,對後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作為一個貴公子,達到這樣高的文學造詣,是不容易的。這不僅因為天賦的才華,也不僅因為“生乎亂、長乎軍”的生活經歷,更重要的是因為處在名為王侯、實為囚虜的地位。只因有了逐臣的遭遇,才寫出了騷體的篇章。丁晏譽為“古今詩人之冠,靈均以後一人而已”,雖然不免溢美,但從騷人創作的傳統看來,曹植和屈原的處境確有某些相似,曹植的詩賦雜文也確有屈原作品的某些特點。司馬遷說:“屈原放逐,乃賦《離騷》”,曹植也是遭到譴黜,才寫出了“憤而成篇”的作品的。
曹植卒後,景初中有詔稱他“自少至終,篇籍不離於手”。乃令“撰錄植前後所著賦、頌、詩、銘、雜論凡百餘篇,副藏內外。”宋人輯有《曹子建集》,今有傳本。
曹 植
“不自雕勵、任性而行”的性格
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國譙(今安徽亳縣)人,曹操之子,累封為陳王,諡為“思”,世稱陳思王。
曹植出生於漢獻帝初平三年,正當漢末天下大亂之際,曾隨其父曹操轉徙于軍旅之中。所謂“生乎亂、長乎軍”,正概括了他幼時生活的特點。在這樣的生活環境中,他不僅親歷了頻繁的戰亂,而且接觸了廣闊的社會現實。這樣的生活基礎對他此後的思想和創作都具有重要的影響。
到了建安年間,曹操在軍事上和政治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當時的魏王府中網羅了許多文學之士,這對曹植的影響也是很大的。曹植在《與楊德祖書》中曾說:“昔仲宣獨步於漢南,孔璋鷹揚於河朔,偉長擅名於青土,公璉振藻於海隅,德璉發跡於此魏,足下高視於上京。當此之時,人人自謂握靈蛇之珠,家家自謂抱荊山之玉。吾王於是設天網以該之,頓八紘以掩之。今悉集茲國矣。”曹操“設天網”羅致文學之士,有他的政治目的,但與此同時,也給文學的發達提供了條件。在這樣的文學環境中,曹植的才華便得到了哺育和發展。
曹植當年曾是才華山眾的貴公子,經歷過富貴豪華的生活:鬥雞走馬,宴飲多暇。其《鬥雞篇》有云:“遊目極妙伎,清聽厭宮商。主人寂無為,眾賓進樂方,長筵坐戲客,鬥雞觀閒房。”《名都篇》有云:“鬥雞東郊道,走馬長楸間。”“我歸宴平樂,美酒鬥十千。”李白《將進酒》所謂“陳王昔時宴平樂,斗酒十千恣歡謔。”也正指出了曹植此期生活的一個側面。
但曹植為人畢竟又與一般的豪華公子有所不同。儘管他在一班文人政客的包圍之中,鬥雞走馬,但他並未完全沉溺在這樣的生活之中。他寫於此期的幾篇作品都頗有慷慨之氣,而不是耽於佚樂的奢靡之音。例如《贈丁儀》詩中有云:“朝雲不歸山,霖雨成川澤,黍稷委疇隴,農夫安所獲!在貴多忘賤,為恩誰能博?狐白足御冬,焉念無衣客!”《梁甫行》有云:“八方各異氣,千里殊風雨,劇哉邊誨民,寄身於草墅。妻子像禽獸,行止依林阻。柴門何蕭條,狐兔翔我宇。”這樣的作品,都是突破了富貴公子的生活、具有廣闊的社會內容的。他在《前錄·自序》中曾說:“餘少而好賦,其所尚也,雅好慷慨。”賦固如此,詩亦如之。當然,“雅好慷慨”,乃是建安時期的一代文風,不獨曹植如此。《文心雕龍·明詩》有云:“暨建安之初,五言騰踴,文帝陳思,縱轡以騁節;王徐應劉,望路而爭驅。並憐風月,狎池苑,述恩榮,敘酣宴,慷慨以任氣,磊落以使才。造懷指事,不求纖密之巧;驅辭逐貌,唯取昭晰之能。此其所同也。”這就是說,“任氣”、“使才”,乃建安時期各家都有的特點,亦即時代的特徵。
但曹植的才華是比較突出的,他的文學造詣也是突出的。他在這時曾經頗為曹操鍾愛。《三國志·魏書》曹植本傳雲:“年十歲餘,誦讀詩論及辭賦數十萬言,善屬文。太祖嘗視其文,謂植曰:‘汝倩人邪?’植跪曰:‘言出為論,下筆成章,顧當面試,奈何倩人?’時鄴銅雀臺新成,太祖悉將諸子登臺,使各為賦,植援筆立成,可觀。太祖甚異之。”本傳又云:植為人“性簡易,不治威儀,輿馬服飾,不尚華麗。每進見難問,應聲而對,特見寵愛。”大概正是因此之故,曹操曾有立他為太子的打算,對他曾經寄以很高的希望。建安十六年,封他為平原侯,十七年,徙封為臨葘侯。曹操出征孫權,命他留守於鄴,曾經告誡他說:“吾昔為頓邱令,年二十三。思此時所行,無悔於今。今汝年亦二十二矣,可不勉歟!”曹操這一番話是很不尋常的,其中似有讓他益加自勉,以便將來繼承王位的意思。
曹操是愛惜文才的,但作為統治者、政治家,他又是更加看中那符合政治需要的人品的。他雖然愛惜曹植的才華,但到後來卻發現了他的缺點,即曹植本傳說他又“任性而行,不自雕勵,飲酒不節”等等。如果作為一個詩人,這不能算是什麼缺點;但若作為王位的繼承人,這就很不符合政治需要。既有這樣的缺點,縱使沒有曹丕“以術相傾”,曹操也未必再考慮立他為太子了,何況史稱曹丕能夠“御之以術,矯情自飾”,致使“左右宮人併為之說”呢?曹操最後確立曹丕,而曹植終於失寵,這是勢有必至、理有必然的。
曹植一生,頗有政治抱負,但缺乏政治頭腦。因此,當曹丕已經立為太子而自己失掉故寵之時,尚不覺悟,仍然“不自雕勵”。例如建安二十二年,他曾私自“乘車行弛道中,開司馬門出”。這是違反王法的“任性而行”。曹操因此大怒,下令有云:“始者謂子建,兒中最可定大事”,“自臨葘侯植私出,開司馬門至金門,令吾異目視此兒矣”。這就不僅認為曹植不能繼承王位,而且徹底改變了原來對他的看法。
曹操是個真正無情的政治家,為了政治的需要,不顧父子之情。他這時雖然沒有貶斥曹植,卻殺了曹植的一個親信人物楊修。曹植本傳雲:“太祖既慮終始之變,以楊修頗有才策,而又袁氏之甥也,於是以罪誅修。植益內不自安。”殺掉楊修,等於除去曹植的一個智囊。曹植所受的震動不小。
曹植這時可以說已經失去曹操的信任了,但本傳又載有建安二十四年曹仁為關羽所圍,曹操以植為南中郎將、行徵虜將軍,派他去救曹仁一事。且謂曹操傳呼曹植,“有所敕戒”,而“植醉不能受命”,於是曹操“悔而罷之”云云。
這件事情如果屬實,大概恰可作為曹植“飲酒不節”的註腳。但裴注引《魏氏春秋》曰:“植將行,太子飲焉,逼而醉之。王召植,植不能受王命,故王怒也。”由此看來,曹植之醉,又非由於自己“飲酒不節”,而是中了曹丕之計。
《魏氏春秋》所載,當然也不是完全可據的。但由此卻可推知,所謂曹植“飲酒不節”者,亦未必全屬事實。曹植有《酒賦》一文,假借矯俗先生之言曰:“若耽於觴酌,流情縱逸,先王所禁,君子所斥。”丁晏據此申論雲:“《酒賦》結朋正旨,垂戒至深,子建豈沉湎於酒者哉!”
如果不是沉湎於酒,而被曹丕“逼而醉之”,這就更可說明曹植政治上實在缺乏警惕,頭腦太不清醒。這樣的人,在政治鬥爭中,是註定要失敗的。
“蒼蠅間白黑,讒巧令親疏”的遭遇
曹植在政治上受到更大的挫折,是在曹丕繼承王位之後。
曹植本傳載:“文帝即王位,誅丁儀、丁廙,植與諸侯並就國。”這是繼曹操殺害楊修之後,曹丕進一步剪除曹植的親信黨羽。這對曹植是一次更沉重的打擊。面臨這樣的打擊,曹植實有不可明言之痛,他寫了一篇《野田黃雀行》寄寓自己的哀思。
曹丕繼承王位不久,於延康元年(220)十月,又迫使獻帝禪讓,自己取而代之,是為文帝。他這時身為帝王,對於曹植便實行了進一步的迫害。曹植本傳載:“黃初二年,監國謁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慢,劫脅使者。有司請治罪,帝以太后故,貶爵安鄉侯。”詔書有云:“植,朕之同母弟,朕於天下無所不容,而況植乎?骨肉之親,舍而不誅,其改封植。”這一年便改封曹植為鄄城侯。
曹植這時有《謝初封安鄉侯表》,其中有云:“臣抱罪即道,憂惶恐怖,不知刑罪當所限齊。陛下哀憫臣身,不聽有司所執,待之過厚,即日於延津受安鄉侯印綬。奉詔之日,且懼且悲。”從這樣的言辭看來,曹植此時的處境和心境已經和過去大不相同了。灌均承風希指,枉加之罪,他對此竟無所申辯,而誠惶誠恐,感恩稱謝。由此可知,曹植這個“任性而行”的人,到這時已經頗知戒懼了。
黃初三年(222),植又封為鄄城王,四年,徙封雍丘王。其年朝京師。曹植這時又有《封鄄城王謝表》,繼續表示認罪,說自己“狂悖發露,始幹天憲,自分放棄,抱罪終身”,“不悟聖恩,爵以非望,枯木生葉,白骨更肉,非臣罪戾,所當宜蒙”。“奉詔之日,悲喜參至。”曹植本來無罪,而竟如此認罪,則當時刑憲之嚴酷,曹植處境之險惡,也就可想而知。
黃初四年,曹植曾與諸侯王被召同朝京師,會節氣。這時他又上有《責躬》詩,繼續檢討罪過。其上表有云:“臣自抱釁歸藩,刻肌刻骨,追思罪戾,晝分而食,夜分而寢。”謂“天網不可重罹,聖恩難可再恃。”稱曹丕“德象天地,恩隆父母。”於是“不勝犬馬戀主之情”,拜表獻詩。辭之悽惋,無以復加了。史稱“帝嘉其辭義,優詔答勉之。”
大概正是由於如此恭遜,終於曹丕在位之年,曹植竟得苟全了性命。
但在這期間,曹植雖得苟全性命,內心卻是十分痛苦的。特別是當諸侯王朝京師而後歸藩之際,曹章暴卒,死於非命;而曹植與曹彪同路東歸,又遭到有司干預,這使他氣憤填膺,形於文字。《贈白馬王彪》一詩便抒發了難以掩抑的情感。此詩有序雲:“黃初四年五月,白馬王、任城王與餘俱朝京師,會節氣,到洛陽,任城王薨;至七月,與白馬王還國,後有司以二王歸藩,道路宜異宿止,意每恨之。蓋以大別在數日,是用自剖,與王辭焉,憤而成篇。”此詩對於任城王之死別、白馬王之生離,表示了極大的怨忿。詩中有云:“鴟梟鳴衡杌,豺狼當路衢,蒼蠅間白黑,讒巧令親疏。”這裡對於有司進行了憤怒的指斥,但對於那最高統治者曹丕似仍有所保留,“讒巧令親疏”,說得相當含蓄。
在這期間,曹植還寫了一篇《洛神賦》。這是寫得更加含蓄深婉的作品。此賦有序雲:“黃初三年,餘朝京師,還濟洛川。古人有言:洛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對楚王說神女之事,遂作斯賦。”丁晏據此申論雲:“序明雲擬宋玉神女為賦,寄心君王,託之宓妃,《洛神》猶屈宋之志也。而俗說乃誣為感甄,豈不謬哉!”現在看來,曹植在黃初年間自洛還國,心緒極惡,確有屈原放逐之悲,其賦《洛神》,亦實有《離騷》託之宓妃佚女之意。世感測甄為賦,恐非其實。丁晏申論,似有道理。不僅《洛神》如此,曹植另外幾個賦篇無不如此。例如《九愁賦》雲:“恨時王之謬聽,受奸枉之虛辭,揚天威以臨下,忽放臣而不疑。”“俗參差而不齊,豈譭譽之可同,競昏瞀以營私,害予身之奉公。”《九詠》雲:“民生期於必死,何自苦以終身,寧作清水之沉泥,不為濁路之飛塵。”《蟬賦》雲:“實澹泊而寡慾兮,獨怡樂而長吟。聲皦皦而彌厲兮,似貞士之介心。”《鸚鵡賦》雲:“豈餘身之足惜,憐眾雛之未飛。”《離繳雁賦》雲:“憐孤雁之偏特兮,情惆焉而內傷。”如此等等,都是騷人之遺。只是《洛神》一賦,寫得幽而不露,難於索解;加以行文婉而多姿,正如《前錄·自序》所說的“摛藻也如春葩”。於是說詩者遂不免以辭害意,坐實以感甄一事。其實,只要細吟篇末所云“雖潛處於太陰,長寄心於君王”諸語,仍是不難索解的。
“建永世之業,流金石之功”的幻想
黃初七年,文帝曹丕死,曹睿繼位,是為明帝。改元太和。太和元年,曹植徙封浚儀;二年,復還雍丘。
曹睿雖然仍舊推行曹丕對待諸侯王的既定政策,但多少有些緩和。其對待曹植,也有一些寬大的姿態。有一件事可以說明問題,即《明帝紀》裴注引《魏略》說曹睿親征之時,京師訛言,有云帝已崩、從駕群臣迎立雍丘王云云,而曹睿對此,竟不加究問。若在曹丕,對於此事,是必追查的。倘一追查,則曹植當為禍首,恐是不能或免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曹植的處境相當危險。雖然曹睿暫不究問,卻也難免把他看作危險之源。為曹植計,他在這時應該更加收斂,盡力韜晦,以自保全。但曹植實在缺乏政治頭腦,就在這樣的時刻,他卻上了一篇《求自試表》。表中大講“古之受爵祿者”,“皆以功勳濟國,輔世惠民”,而自己卻“無德可述,無功可紀”。因此,希望得到一個軍職,以便效忠疆場,為國立功。他說:
竊不自量,志在授命,庶立毛髮之功,以報所受之恩。若使陛下出不世之詔,效臣錐刀之用,使得西屬大將軍,當一校之隊;若東屬大司馬,統偏師之任,必乘危蹈險,騁舟奮驪,突刃觸鋒,為士卒先。……必效須臾之捷,以滅終身之愧。使名掛史筆,事列朝榮。雖身分蜀境,首懸吳闕,猶生之年也。如微才弗試,沒世無聞,徒榮其軀而豐其體,生無益於事,死無損於數,虛荷上位,而忝重祿,禽息鳥視,終於白首,此固圈牢之養物、非臣之所志也。
這樣的言辭是相當激切、這樣的感情也是相當誠摯的。曹植在這裡表白的建功立業之心,本來可能遭到曹睿的疑忌,但也許因為他是發於至誠,毫無虛飾,所以此表上後,曹睿對他依舊優容。太和三年,他又得徙封東阿。
在這期間,曹植的處境比前時有所改善,他的心情也有些好轉。雖然不再“任性而行”,但說話卻比較隨便了。太和五年,在《求通親親表》中,曹植繼續請求任用,為國建功。話說得更加激切。他甚至說:
臣伏自惟省,豈無錐刀之用!及觀陛下之所拔授,若以臣為異姓,竊自料度,不後於朝士矣。
這話是說得不錯的,像他這樣的人材,如果身為異姓,確實可被重用;但正是因為不是“異姓”,所以才不能“拔授”。此中道理,曹植似乎並不真懂。嚴防同姓篡權,這是曹魏政權片面地接受了前朝的經驗教訓而定的決策。在歷代的統治者中,這樣的片面性都是不可避免的。曹植徒見其然而未識其所以然,所以如此絮絮多言。
《陳審舉表》也是曹植此時寫的一篇重要的文章,其中有這樣的話:
臣生乎亂,長乎軍,又數承教於武皇帝,伏見行師用兵之要,不必取孫吳而?與之合,竊窺之於心。常願得一奉朝覲,排金門,蹈玉陛,列有職之臣,賜須臾之間,使臣得一散所懷,攄舒蘊積,死不恨矣。
這一段話說得更加隨便了。作為諸侯王,最好是飽食終日,無所事事,才使在上者放心。而曹植竟說自己熟知兵法,“行師用兵之要”,能與孫吳?合。不但不自韜晦,反而露才揚己。這正是他以前曾說的“道家之明忌”,他這時竟明知而犯之。
但曹植這時如此放言無忌,居然未遭殺身之禍,這不能不說曹睿為人確比曹丕溫厚,對於諸侯王的政策也確實比較溫和。
在這篇《陳審舉表》中還有一段文字值得注意:
夫能使天下傾耳注目者,當權者是矣。故謀能移主,威能懾下,豪右執政,不在親戚。權之所在,雖疏必重;勢之所去,雖親必輕。蓋取齊者田族,非呂宗也;分晉者趙魏,非姬姓也。惟陛下察之。苟吉專其位、兇離其患者,異姓之臣也;欲國之安、祈家之貴、存共其榮、沒同其禍者,公族之臣也。今反公族疏而異姓親,臣竊惑焉。
站在“公族”的立場,曹植這話是說得中肯的。從當時曹魏政權面臨的局勢看,這話也是說得適時的。曹植在宮廷的政治鬥爭中雖然缺乏政治頭腦;而對於“豪右執政”,對於異姓“當權”,卻很有政治眼光。沒過幾年,曹魏政權即為異姓所代,他的這一番話可以說是不幸而言中了。
但可惜的是,曹睿當時對於這一番話似乎並未重視,只是“優文答報”而已。
與此同時,曹植還曾要求“別見獨談,論及時政,幸冀試用”,而“終不能得”。於是“悵然絕望”,懷憂而死。
“以翰墨為勳績、辭賦為君子”的命運
曹植一生所志,本來是要“建永世之業,流金石之功”,而不“以翰墨為勳績、辭賦為君子”的。但現在看來,他的勳績,卻仍在翰墨、辭賦之中。當漢魏之際,他是個才華特出的作者,詩賦雜文都達到了當代的最高成就,對後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作為一個貴公子,達到這樣高的文學造詣,是不容易的。這不僅因為天賦的才華,也不僅因為“生乎亂、長乎軍”的生活經歷,更重要的是因為處在名為王侯、實為囚虜的地位。只因有了逐臣的遭遇,才寫出了騷體的篇章。丁晏譽為“古今詩人之冠,靈均以後一人而已”,雖然不免溢美,但從騷人創作的傳統看來,曹植和屈原的處境確有某些相似,曹植的詩賦雜文也確有屈原作品的某些特點。司馬遷說:“屈原放逐,乃賦《離騷》”,曹植也是遭到譴黜,才寫出了“憤而成篇”的作品的。
曹植卒後,景初中有詔稱他“自少至終,篇籍不離於手”。乃令“撰錄植前後所著賦、頌、詩、銘、雜論凡百餘篇,副藏內外。”宋人輯有《曹子建集》,今有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