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審計的定義:
後續審計是指在審計報告發出後相隔一定時間內,內部審計人員為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和建議是發出發出後相隔一定時間內,內部審計人員為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和建議是否已經採取了適當的糾正行動並取得預期的效果而的跟蹤審計。
後續審計的特點:
由於國家審計是強制性審計,因此後續審計通常由國家審計來實施,必要時國家審計機關可委託社會審計組織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後續審計。
後續審計的重點一般限於審計結論和決定所涉及的範圍。
後續審計所涉及的時間是從審計結論和決定通知被審計單位執行起至後續審計開始止這一段時間內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結論和決定的情況。
後續審計的程式和方法與一般的審計程式和方法基本相同,但針對性較強。
後續審計應注意的問題:
將後續審計列入年度要點或專案計劃。為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最好將後續審計列入年度工作要點或專案計劃,詳加說明後續審計的必要性。一方面可引起管理者或決策層的重視,另一方面可以加強其法律效力,排除來自各個方面的阻力。
選擇重要專案。後續審計的物件應是重要專案。根據成本效益原則和重要性原則,對次要的無重大影響的專案可不予進行後續審計。重要性原則是相對的,內審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應採取後續審計的專案。
注重時效性。後續審計的時間不宜間隔太長,如間隔太長,一方面會使管理者缺乏緊迫感,消極對待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另一方面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易受當時情況限制,時間一長,生產經營活動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使審計結論失去應有的作用。
審計技巧和技術。要使查出的問題證據充分,定性準確,經得起檢驗,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有縝密的思路和科學的方法,運用適當的技巧。同時,可利用場景、簽字劃押等手段,使證據完整,“四腳落地”,防止事後“翻案”。
後續審計的定義:
後續審計是指在審計報告發出後相隔一定時間內,內部審計人員為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和建議是發出發出後相隔一定時間內,內部審計人員為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和建議是否已經採取了適當的糾正行動並取得預期的效果而的跟蹤審計。
後續審計的特點:
由於國家審計是強制性審計,因此後續審計通常由國家審計來實施,必要時國家審計機關可委託社會審計組織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後續審計。
後續審計的重點一般限於審計結論和決定所涉及的範圍。
後續審計所涉及的時間是從審計結論和決定通知被審計單位執行起至後續審計開始止這一段時間內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結論和決定的情況。
後續審計的程式和方法與一般的審計程式和方法基本相同,但針對性較強。
後續審計應注意的問題:
將後續審計列入年度要點或專案計劃。為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最好將後續審計列入年度工作要點或專案計劃,詳加說明後續審計的必要性。一方面可引起管理者或決策層的重視,另一方面可以加強其法律效力,排除來自各個方面的阻力。
選擇重要專案。後續審計的物件應是重要專案。根據成本效益原則和重要性原則,對次要的無重大影響的專案可不予進行後續審計。重要性原則是相對的,內審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應採取後續審計的專案。
注重時效性。後續審計的時間不宜間隔太長,如間隔太長,一方面會使管理者缺乏緊迫感,消極對待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另一方面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易受當時情況限制,時間一長,生產經營活動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使審計結論失去應有的作用。
審計技巧和技術。要使查出的問題證據充分,定性準確,經得起檢驗,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有縝密的思路和科學的方法,運用適當的技巧。同時,可利用場景、簽字劃押等手段,使證據完整,“四腳落地”,防止事後“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