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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玉兒

    資料員工作流程

    第一部分:開工前資料

    1、 中標通知書及施工許可證

    2、 施工合同

    3、 委託監理工程的監理合同

    4、 施工圖審查批准書及施工圖審查報告

    5、 質量監督登記書

    6、 質量監督交底要點及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8、 施工圖會審記錄

    9、 經監理(或業主)批准所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0、 開工報告

    11、 質量管理體系登記表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技術交底記錄

    14、 測量定位記錄

    第二部分質量驗收資料

    1、 地基驗槽記錄

    2、 基樁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3、 地基處理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4、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5、 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6、 特殊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7、 線路敷設驗收報告

    8、 地基與基礎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9、 主體結構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0、 裝飾裝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1、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2、 給水、排水及採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3、 電氣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4、 智慧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5、 通風與空調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6、 電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7、 單位工程及所含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18、 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第三部分試驗資料

    1、 水泥物理效能檢驗報告

    2、 砂、石檢驗報告

    3、 各強度等級砼配合比試驗報告

    4、 砼試件強度統計表、評定表及試驗報告

    5、 各強度等級砂漿配合比試驗報告

    6、 砂漿試件強度統計表及試驗報告

    7、 磚、石、砌塊強度試驗報告

    8、 鋼材力學、彎曲效能檢驗報告及鋼筋焊接接頭拉伸、彎曲檢驗報告或接頭檢驗報告

    9、 預應力筋、鋼絲、鋼絞線力學效能進場複驗報告

    10、 樁基工程試驗報告

    11、 試驗報告

    12、 幕牆工程試驗報告

    13、 防水材料試驗報告

    14、 金屬及塑膠的外門、外窗檢測報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 外牆飾面磚的拉拔強度試驗報告

    16、 建(構)築物防雷裝置驗收檢測報告

    17、 有特殊要求或設計要求的回填土密實度試驗報告

    18、 質量驗收規範規定的其他試驗報告

    19、 效果檢查記錄

    20、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試驗記錄

    21、 屋面淋水試驗記錄

    22、 抽氣(風)道檢查記錄

    23、 節能、保溫測試記錄

    24、 管道、裝置強度及嚴密性試驗記錄

    25、 系統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試驗記錄

    26、 照明全負荷試驗記錄

    27、 大型燈具牢固性試驗記錄

    28、 電氣裝置除錯記錄

    29、 電氣工程接地、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30、 製冷、空調、管道的強度及嚴密性試驗記錄

    31、 製冷裝置試執行除錯記錄

    32、 通風、空調系統試執行除錯記錄

    33、 風量、溫度測試記錄

    34、 電梯裝置開箱檢驗記錄

    35、 電梯負荷試驗、安全裝置檢查記錄

    36、 電梯接地、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37、 電梯試執行除錯記錄

    38、 智慧建築工程系統試執行記錄

    39、 智慧建築工程系統功能測定及裝置除錯記錄

    40、 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所必須的其他測量、測試、檢測、檢驗、試驗、除錯、試執行記錄

    第四部分材料、產品、構配件等合格證資料

    1、 水泥出廠合格證(含28天補強報告)

    2、 磚、砌塊出廠合格證

    3、 鋼筋、預應力、鋼絲、鋼絞線、套筒出廠合格證

    4、 鋼樁、砼預製樁、預應力管樁出廠合格證

    5、 構件及配件、材料出廠合格證

    6、 幕牆工程配件、材料出廠合格證

    7、 防水材料出廠合格證

    8、 金屬及塑膠門窗出廠合格證

    9、 焊條及焊劑出廠合格證

    10、 預製構件、預拌砼合格證

    11、 給排水與採暖工程材料出廠合格證

    12、 建築電氣工程材料、裝置出廠合格證

    13、 通風與空調工程材料、裝置出廠合格證

    14、 電梯工程裝置出廠合格證

    15、 智慧建築工程材料、裝置出廠合格證

    16、 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證

    第五部分施工過程資料

    1、 、洽商記錄

    2、 工程測量、放線記錄

    3、 預檢、自檢、互檢、交接檢記錄

    4、 建(構)築物沉降觀測測量記錄

    5、 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施工記錄

    6、

    7、 施工日誌

    8、 砼開盤報告

    9、 砼施工記錄

    10、 砼配合比計量抽查記錄

    11、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2、 工程質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調查、處理記錄

    13、 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

    14、 工程區域性暫停施工通知書

    15、 工程質量整改情況報告及復工申請

    16、 工程復工通知書

    第六部分必要時應增補的資料

    1、 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包括分包)單位的資質證明

    2、 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包括分色)單位的變更、更換情況及原因

    3、 勘察、設計、監理單位執業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明

    4、 施工(包括分包)單位現場管理售貨員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上崗證明

    5、 經建設單位(業主)同意認可的監理規劃或

    6、 見證單位派駐施工現場設計代表委託書或授權書

    7、 設計單位派駐施工現場設計代表委託書或授權書

    8、 其他

    第七部分竣工資料

    1、 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

    2、 監理單位工程竣工質量評價報告

    3、 勘察單位勘察檔案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

    4、 設計單位設計檔案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

    5、 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意見書或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6、 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通知書

    7、 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驗收意見書

    8、 工程的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通知及重新組織竣工驗收通知書

    9、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質量保證資料審查記錄)

    10、 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11、 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觀感質量評定表)

    12、 定向銷售商品房或職工集資住宅的使用者簽收意見表

    13、 工程質量保修合同(書)

    14、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填寫)

    15、 竣工圖(包括智慧建築分部)

    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存檔資料

    1、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書

    2、 施工圖紙審查批准及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報告

    3、 單位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4、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交底會議通知書及交底要點

    5、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記錄

    6、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體系登記表

    7、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8、 地基、基樁工程質量監督驗收檢查通知書

    9、 地基驗槽記錄及基樁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10、 地基、基樁工程質量核查記錄

    11、 設計單位出具(或認可)的地基處理措施及地基處理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12、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監督驗收檢查通知書及驗收報告

    13、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核查記錄

    14、 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監督驗收檢查通知書及驗收報告

    15、 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核查記錄

    16、 特殊部分工程質量監督驗收檢查通知書及驗收報告

    17、 線路敷設工程質量監督驗收檢查通知書及驗收報告

    18、 鋼材力學、彎曲效能檢查報告及鋼結構焊接接頭拉伸、彎曲檢驗報告

    19、 預應力筋、鋼絲、鋼絞線力學效能進場複驗報告

    20、 水泥物理效能檢驗報告

    21、 砼試件強度統計表、評定表試驗報告

    22、 裝配或預製構件結構效能檢驗合格證及施工接頭、拼縫的砼承受施工滿載、全部滿載時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23、 防水砼、噴射砼抗壓、抗滲試驗報告及錨杆抗撥力試驗報告

    24、 地基處理工程中各類地基和各類複合地基施工完成後的地基強度(承載力)檢驗結果

    25、 樁基工程基樁試驗報告

    26、 砂漿強度統計表及試件試驗報告

    27、 磚、石、砌塊強度檢驗報告

    28、 建築工程材料有害物質及室內環境的檢測報告

    29、 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帶條和接縫密封材料)、保溫隔熱及密封材料的複驗報告

    30、 金屬及塑膠外門、外窗複驗報告(包括材料、風壓性、氣透性、水滲性)

    31、 外牆飾面磚的拉拔強度試驗報告

    32、 各類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安裝工程的整機安裝驗收報告

    33、 各類裝置安裝工程的隱蔽驗收、系統聯動、系統除錯及系統安裝驗收記錄

    34、 砼樓面板厚度鑽孔抽查記錄

    35、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36、 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及工程區域性暫停施工通知書

    37、 工程質量復工意見書及工程質量復工通知書

    38、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質量保證資料審查記錄)

    39、 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40、 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觀感質量評定表)

    41、 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

    42、 監理單位工程竣工質量評價報告

    43、 勘察單位勘察檔案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

    44、 設計單位設計檔案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

    45、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46、 工程竣工驗收監督檢查通知書

    47、 質量保證資料核查記錄

    48、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意見書)

    49、 重新組織竣工驗收通知書

    50、 工程竣工複驗意見書

    51、 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通知書及存在問題整改驗收意見書

    52、 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53、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注:幕牆、鋼結構及網架的整套資料存質監站

    XX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暫行辦法

    我目前在房地產開發公司工程部工作,對於工程量簽證管理,是關係到工程投資控制問題。按照我公司的管理方式及專業人員配備,工程管理質量、進度、安全、投資四大控制除了投資控制之外其它三項都充分授權給監理公司進行管理,投資控制由公司現場代表、預結算人員與監理工程師一起進行控制,具體辦法引用我公司簽證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暫行辦法

    為規範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於受控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一、職責分工

    1、公司授權派駐工地工程師(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

    2、工程施工方(簡稱乙方)負責對甲方下達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簽證的檔案的簽證。

    3、監理單位負責對工程施工場所簽證的測量及核實。

    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超出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甲方確定的必須透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籤認的。

    6、法律、法規及現行有效標準規定必須簽證的。

    三.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

    四.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後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資料上簽字,後補籤簽證單。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財務部、監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四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在工程簽證中原則上不得以點工形式出現。如有特殊原因需發生點工且數量較大時,必須由主辦人員所在的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

    五.現場簽證程式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 甲方、監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 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一標準規範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並留存 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

    六、簽證的效力

    1、乙方應予提報簽證的檔案,但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有異議(拒籤),在甲方堅持要求執行時,乙方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

    2、凡簽證責任人未按法律、法規、現行有效標準及合同約定時間內對對方提出的檔案予以簽證或籤復的,應視為要求已被確認,由此產生的責任由 責任方承擔。

    3、本辦法為甲乙雙方在合作中的經濟或法律責任界定的依據,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損失、延誤的工期及其他經濟損失。

    七.例外處置

    1、必要時,甲方可發出口頭指令,施工方對甲方的口頭指令應予以執行。但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檔案,甲方必須簽證確認。

    2、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下達指令的要求,並將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時內不予下達或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及順延的工期,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

    希望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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