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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掉眼淚的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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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28021938244
違反了第56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
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員不在現場或者雖然在現場但拒不立即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無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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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2902059504229
違反交通安全法56條,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的規定,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這裡的“規定地點”包括停車場,也包括臨時停車泊位。目前在大型的商場、飯店、體育場、電影院、展覽館、車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築和商業街區,居民住宅區都設有停車場,還有利用街道、公共廣場施劃的臨時停車場地,駕駛員應自覺將車輛駛入這些地點停放。 原則上,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是禁止的,但是本法第33條第2款也作了變通性的規定:“在城市道路範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因而本條據此作了除外規定。
《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