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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令漩33

    這年頭不籤勞動合同的應該挺少,大家都很有維權意識了。不過要收集證據,也有不少方向

    1、蒐集工資卡、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職工花名冊。

    2、蒐集單位發放的“工作證”、“上崗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

    3、蒐集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

    當然還有代發的檔案呀,同事啊也是可以的

  • 2 # 兵心無悔

    不籤勞動合同的公司極不正規,也不正常,且違反了勞動法。

    證據收集渠道有以下這些。

    1.工資條。財務發了工資條以後,一定要及時收藏好,天天放口袋易丟失。

    2.勞動考勤。這是最有證明效力的證據,即使考勤資料你沒有也不要緊,記住卡號和密碼,關鍵時刻,勞動部門可以替你查。

    3.培訓證明資料。如自已參與培訓班的照片,簽到單,通知培訓的名單都可以替你做出有力證明。

  • 3 # 狂龍霸天1

    這個應該比較容易獲取證據的。

    1,工資條,沒有的話,銀行流水!發現金給你的話,你最好在領工資簽字時拍照留念。

    2,工牌,食堂飯卡等等。

    4,證人證言,這個不太容易,畢竟人都很現實,你找在職的作證,人家還要工作呢。

  • 4 # 仙海找來亮仔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5 # 東友律師團

    現在的部分公司為了節約成本、減少開支,會採取各種各樣的手段,沒簽勞動合同時一同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因為勞動合同是保障公司與員工間勞動關係的最直接證據,沒有勞動合同員工無法直接證明勞動關係,而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的工資,最多要支付11個月。

    但是並不是說沒有了勞動合同就無法證明勞動關係,對於沒有勞動合同的案件如何舉證證明勞動關係,法律有相關規定,即認定事實勞動關係可以參照以下證據: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而其中工資支付記錄是一項非常有利的證據,因為有些單位會以單位賬號向用工發放公司。但是,實務過程中,一些單位存在以自然人主體向員工發放工資的記錄,且該自然人也不是該單位對外的股東或者管理人員,因此當這種情況出現時,如果員工也沒有勞動合同,事實上是很難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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