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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y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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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anfengz3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不兌付:可以行使追索權,如果追索不成可到法院起訴。收款人開出經付款人承兌,或由付款人開出並承兌的匯票。使用匯票的單位必須是在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法人,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而且匯票經承兌後,承兌人(即付款人)便負有到期無條件支付票款的責任。
同時匯票可以向銀行貼現,也可以流通轉讓。在商品交易中,銷貨人向購貨人索取貨款的匯票時,存款人必須在匯票的正面籤“承兌”字樣,加蓋銀行預留印鑑。在匯票到期前付款人應向開戶銀行交足票款。匯票到期後,銀行憑票從付款單位帳戶劃轉給收款人或貼現銀行。
匯票到期若付款人賬戶不足支付,開戶銀行將匯票退收款人,由收、付雙方自行解決。同時對付款人比照空頭支票規定,處以票面金額百分之一的罰金。
擴充套件資料
1、經年檢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貸款卡原件
2、背書連續、要式完整且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
3、交易雙方簽訂的真實、合法的商品或勞務交易合同原件,或其他能夠證實商品或勞務交易關係真實性的書面證明
4、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原件
5、上年度及近期財務報表,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還需提供保證人上年度及近期財務報表
6、貼現行認為需提交的其他資料。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不兌付:可以行使追索權,如果追索不成可到法院起訴。 根據票據法: 第61條,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匯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 ①匯票被拒絕承兌的; ②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③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 第70條,持票人行使追索權,可以請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額和費用: (一)被拒絕付款的匯票金額; (二)匯票金額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償日止,按照華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發出通知書的費用。被追索人清償債務時,持票人應當交出匯票和有關拒絕證明,並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費用的收據。 由此可見,即便商業承兌匯票未能得到兌付,並不意味著這筆款項就一定收不回來,持票人依然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權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但是,在商業往來中,並不建議企業間以商業承兌匯票的形式進行往來,以免自身企業受到更多的債務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