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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和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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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夢曉白
五菱宏光主要就是,價格便宜,然後又區別於普通的微面形象,留了一種家庭轎車的感覺,但是還是沒有,擺脫它微面的屬性,當然他也符合微面的價格,核載七人只是一個廠家的設定,五菱宏光也有八座版本,那七人是法律規定的,出場合格證上寫的是六人,就是六人,七人就是七人,八人就是八人,當然是小車寫九人,只要廠家願意給你寫,那也可以,不僅僅是加一個,座位那麼簡單,他們還要到工信部進行報備!超員肯定是違法的,參與者,應儘量保證,乘客的,安全!
五菱宏光可能是所有汽車裡被吐槽最多但同樣最沒有惡意的一款車了,這臺車定位針對性很強,真實車主往往是有剛需且不太在意細節的,其他吐槽的也是人云亦云侃大山的居多,權當笑談就好不用過於在意。
迴歸正題,問題中關於【超員】的問題有必要說明,汽車超員超載都是嚴重違法行為,麵包車超載的危害尤其嚴重。
近期西安宏光事故還不是警示嗎?超員加上錯誤駕駛導致的車輛失控造成了十餘人的傷亡,如果從現場判斷導致事故的責任在於超載的麵包車,這臺車最多能獲得交強險11萬的賠付,而且這個費用後期還是有可能追償的,其他所有後果自負。
這是血淋淋的教訓,【交法】中第49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載客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違者可以處200~500元罰款、超過額定人數20%可以處500~2000元罰款,駕駛還要記分。
規定就是這樣,所謂20%以五座和七座為例多座一人就達到了20%的標準,所以一個人都不能拿多拉,否則就觸犯了交法、因違法行為導致的事故車險有權拒賠。
超員的規定沒有異議,超載貨物也不可以,規定中說明的是不得違反規定載貨,乘用客車的規定載貨是在行李箱空間以及車頂行李架,具體規定如下:
1、在行李箱不得阻擋後擋玻璃影響駕駛員判斷路況,也就是說只有後檔玻璃下沿的容積可以利用。
2、行李架可以載貨,但載貨高度從車頂算起不得超過50cm(包括行李架),從地面算起不超過4米(多餘說)。
微面載貨可以參考這兩種方式,後備箱容積小的話可以安裝行李架,實測既不違規也沒有安全隱患。至於宏光被吐槽可能也是因為拉貨的空間被限制的太多,一臺車從作為工具車使用到逐漸失去工具屬實,實際價值已經非常模糊了,作為車主而言有些抱怨也是正常的。
不過僅論車輛質量五菱宏光還是在同類車型一線水平的,從柳州時代到與上汽通用合資品質在逐步提升,銷量也是微面領域的標杆,有剛需用途的話宏光還是可以作為首先的。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