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分管總經理領導下,負責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組織並督促部門人員全面完成本部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 貫徹落實本部崗位責任制和工作標準,密切與市場、技術、財務、生產等部門的工作聯絡,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工作;
3、 負責組織事業部各部門管理制度的擬訂、修改、檢查、監督、控制及實施執行;
4、 負責組織編制年、季、月度工作計劃。定期組織召開本部日、周、月度本部相關會議,及時組織實施、檢查、協調、考核;
5、 負責組織採購物資、顧客提供財產、半成品檢驗實驗工作,對公司的最終產品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6、 負責組織公司計量管理活動,例如檢驗試驗計量器具的檢定、調整、管理,對它們的準確度負責;
7、 負責參予顧客要求的評審、設計評審、設計驗證、供方評價、檔案控制、資料分析、改進等質量要求的活動;
8、 負責組織產品可追溯性標識的活動,監督檢驗和試驗狀態的標識工作;
9、 負責組織各種檢驗、試驗、檢定、調整、維修記錄的控制並對其正確性負責的工作;
10、 負責組織不合格品評審,不合格品的控制,有權制止不合格品的流轉;
11、 負責測量監控、內部稽核工作、過程與產品的測量和監控、組織處理質量事故及仲裁、進行糾正和預防措施;
12、 在分管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質量管理體系檔案的編寫、報批和更改,維護事業部品質體系有效執行;
13、 根據公司程式檔案指引指定切實可行的二、三級支援檔案;
14、 配合公司內部稽核及管理評審計劃,推動各部門人員執行ISO9000之要素;
15、 協調及督導各部門對品質體系中出現不符合專案的改善和追蹤是否有效,並記錄存檔;
16、 分配及安排外部評審前準備工作;
17、 督導各部門正式檔案之排版及校正,並進行統一編號的標準化管理;
14、 督導內部檔案之檔案分發、回收、儲存、更改作業;
15、 質量培訓:依據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與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編制培訓教材,組織全公司員工對質量管理基礎知識、質量意識學習和培訓,組織對生產操作人員進行標準操作等培訓,並做好日常宣傳和貫徹,提高企業整體質量管理水平;
16、部門行政人事管理:根據部門整體規劃,進行部門工作策劃,開展組織和人員建設,並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指導績效考核等工作。組織本部下屬管理人員及員工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並對其工作定期檢查、考核和評比;
17.有權向分管總經理提議下屬主管人選,並對其工作考核評價;形成階梯式的管理儲備,保證所屬部門人才的及時供給;
18.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 在分管總經理領導下,負責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組織並督促部門人員全面完成本部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 貫徹落實本部崗位責任制和工作標準,密切與市場、技術、財務、生產等部門的工作聯絡,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工作;
3、 負責組織事業部各部門管理制度的擬訂、修改、檢查、監督、控制及實施執行;
4、 負責組織編制年、季、月度工作計劃。定期組織召開本部日、周、月度本部相關會議,及時組織實施、檢查、協調、考核;
5、 負責組織採購物資、顧客提供財產、半成品檢驗實驗工作,對公司的最終產品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6、 負責組織公司計量管理活動,例如檢驗試驗計量器具的檢定、調整、管理,對它們的準確度負責;
7、 負責參予顧客要求的評審、設計評審、設計驗證、供方評價、檔案控制、資料分析、改進等質量要求的活動;
8、 負責組織產品可追溯性標識的活動,監督檢驗和試驗狀態的標識工作;
9、 負責組織各種檢驗、試驗、檢定、調整、維修記錄的控制並對其正確性負責的工作;
10、 負責組織不合格品評審,不合格品的控制,有權制止不合格品的流轉;
11、 負責測量監控、內部稽核工作、過程與產品的測量和監控、組織處理質量事故及仲裁、進行糾正和預防措施;
12、 在分管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質量管理體系檔案的編寫、報批和更改,維護事業部品質體系有效執行;
13、 根據公司程式檔案指引指定切實可行的二、三級支援檔案;
14、 配合公司內部稽核及管理評審計劃,推動各部門人員執行ISO9000之要素;
15、 協調及督導各部門對品質體系中出現不符合專案的改善和追蹤是否有效,並記錄存檔;
16、 分配及安排外部評審前準備工作;
17、 督導各部門正式檔案之排版及校正,並進行統一編號的標準化管理;
14、 督導內部檔案之檔案分發、回收、儲存、更改作業;
15、 質量培訓:依據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與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編制培訓教材,組織全公司員工對質量管理基礎知識、質量意識學習和培訓,組織對生產操作人員進行標準操作等培訓,並做好日常宣傳和貫徹,提高企業整體質量管理水平;
16、部門行政人事管理:根據部門整體規劃,進行部門工作策劃,開展組織和人員建設,並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指導績效考核等工作。組織本部下屬管理人員及員工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並對其工作定期檢查、考核和評比;
17.有權向分管總經理提議下屬主管人選,並對其工作考核評價;形成階梯式的管理儲備,保證所屬部門人才的及時供給;
18.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