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申請使用者程式碼是區分申請人的唯一標誌,獲取電子申請使用者程式碼的過程稱為申請人註冊。當申請人或代理機構欲透過網上進行專利申請時,應首先向專利局提出使用電子申請系統的申請書。專利局依據雙方達成的協議,為其發放使用者程式碼、密碼(口令),稱為電子申請註冊。現階段只能到專利局進行電子申請註冊。
2.申請人或代理機構攜帶有效證件,手工填寫、簽署”電子專利申請系統使用者程式碼請求表”和《電子專利申請系統使用者註冊協議》 。自然人簽字,單位或事務所加蓋公章。面交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稽核上述資料無誤後,為使用者分配電子申請的使用者程式碼。
3.電子申請使用者為個人攜帶個人身份證原件或身份證公證件及影印件一份;電子申請使用者為事業單位攜帶單位介紹信及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電子申請使用者為企業,攜帶一份蓋有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電子申請使用者為專利代理機構,攜帶一份蓋有專利代理機構公章的註冊證影印件。
4.外地的個人進行電子申請註冊時,如果來京不便,可委託他人來京代為辦理電子申請註冊手續。但被委託人需攜帶註冊人給其簽署的電子申請註冊委託書、註冊人的身份證原件或身份證公證件、註冊人簽署好的註冊請求表和註冊協議、被委託人自己的身份證原件。
5.申請人獲得電子申請的使用者程式碼和密碼後,使用使用者程式碼和密碼登入到電子申請網站,進入軟體下載,即可獲得電子申請的客戶端軟體。
6.在申請人已經提出電子專利申請並被正式受理的情況下,如果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審查指南中規定某些檔案必須以原件形式(可能是紙件形式,也可能是其他有形載體形式)提交,則申請人應當透過電子專利申請系統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提交原件的電子掃描/影象文字,同時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該原件。申請人應當在規定或指定期限內提交原件的電子掃描/影象文字和該原件。如專利委託書、費減證明等。
1.電子申請使用者程式碼是區分申請人的唯一標誌,獲取電子申請使用者程式碼的過程稱為申請人註冊。當申請人或代理機構欲透過網上進行專利申請時,應首先向專利局提出使用電子申請系統的申請書。專利局依據雙方達成的協議,為其發放使用者程式碼、密碼(口令),稱為電子申請註冊。現階段只能到專利局進行電子申請註冊。
2.申請人或代理機構攜帶有效證件,手工填寫、簽署”電子專利申請系統使用者程式碼請求表”和《電子專利申請系統使用者註冊協議》 。自然人簽字,單位或事務所加蓋公章。面交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稽核上述資料無誤後,為使用者分配電子申請的使用者程式碼。
3.電子申請使用者為個人攜帶個人身份證原件或身份證公證件及影印件一份;電子申請使用者為事業單位攜帶單位介紹信及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電子申請使用者為企業,攜帶一份蓋有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電子申請使用者為專利代理機構,攜帶一份蓋有專利代理機構公章的註冊證影印件。
4.外地的個人進行電子申請註冊時,如果來京不便,可委託他人來京代為辦理電子申請註冊手續。但被委託人需攜帶註冊人給其簽署的電子申請註冊委託書、註冊人的身份證原件或身份證公證件、註冊人簽署好的註冊請求表和註冊協議、被委託人自己的身份證原件。
5.申請人獲得電子申請的使用者程式碼和密碼後,使用使用者程式碼和密碼登入到電子申請網站,進入軟體下載,即可獲得電子申請的客戶端軟體。
6.在申請人已經提出電子專利申請並被正式受理的情況下,如果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審查指南中規定某些檔案必須以原件形式(可能是紙件形式,也可能是其他有形載體形式)提交,則申請人應當透過電子專利申請系統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提交原件的電子掃描/影象文字,同時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該原件。申請人應當在規定或指定期限內提交原件的電子掃描/影象文字和該原件。如專利委託書、費減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