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可以瞭解公司,明確崗位職責,公司同樣根據新員工的崗位勝任情況決定是否轉正。
一、試用期人員轉正的考核標準:
工作技能方面:(權重值:70%)
1.工作效率: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作務,遇到問題能迅速反應;(10%)
2.工作質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達到預期的效果。(20%)
3. 崗位熟識度:瞭解各項工作內容,懂得如何合理計劃工作開展;(10%)
4. 適崗程度:表現出來的知識、經驗、能力和技能與崗位的複合程度;(30%)
工作態度方面:(權重值:30%)
1. 學習能力:接受新知識的能力、速度,是否具有虛心學習的態度;(5%)
2.責任心:對自身崗位職責和目標負責,勇於承擔責任。(5%)
3. 出勤、紀律:遲到、早退、請假、遵守規章制度;(10%)
4. 團隊意識:關注團隊目標,積極與團隊成員合作;(5%)
二、試用期考核期限:
1.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最多不得超過4個月;
2.如在試用期間表現特別優秀者,可提前進行轉正考核;
3. 根據考核結果可適當延長一個月,但試用期不得少於一個月;
4. 考核超過3次不達標者予以勸退。
三、注意以下行為將會被立即取消轉正錄用資格:
1. 違反職業紀律、違背職業道德,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造成影響者;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可以瞭解公司,明確崗位職責,公司同樣根據新員工的崗位勝任情況決定是否轉正。
一、試用期人員轉正的考核標準:
工作技能方面:(權重值:70%)
1.工作效率: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作務,遇到問題能迅速反應;(10%)
2.工作質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達到預期的效果。(20%)
3. 崗位熟識度:瞭解各項工作內容,懂得如何合理計劃工作開展;(10%)
4. 適崗程度:表現出來的知識、經驗、能力和技能與崗位的複合程度;(30%)
工作態度方面:(權重值:30%)
1. 學習能力:接受新知識的能力、速度,是否具有虛心學習的態度;(5%)
2.責任心:對自身崗位職責和目標負責,勇於承擔責任。(5%)
3. 出勤、紀律:遲到、早退、請假、遵守規章制度;(10%)
4. 團隊意識:關注團隊目標,積極與團隊成員合作;(5%)
二、試用期考核期限:
1.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最多不得超過4個月;
2.如在試用期間表現特別優秀者,可提前進行轉正考核;
3. 根據考核結果可適當延長一個月,但試用期不得少於一個月;
4. 考核超過3次不達標者予以勸退。
三、注意以下行為將會被立即取消轉正錄用資格:
1. 違反職業紀律、違背職業道德,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造成影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