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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所以我惹你

    儘管滑鼠是在80年代後才得到廣泛應用,但它的歷史最早卻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60年代末,正是美國斯坦福研究所的道格拉斯·恩格爾巴特博士發明出了這個對後世影響廣泛的產品。當然,以今天的眼光來看道格拉斯博士的“滑鼠器”是極其原始的,它只能進行很簡單的定位,自然談不上有什麼精度指標了。然而在那個年代並沒有PC機出現,主流的計算機種為大型機、中型機和小型機,它們大多用在與國防有關的關鍵場合,運算能力是決定優劣的唯一指標。至於人機操作介面卻沒有人注重,因為這類計算機的操作者都是那些水平高超的計算機科學家。在後來的二十餘年中,道格拉斯博士的這項發明基本上被束之高閣。  在蘋果電腦出現之後,滑鼠的價值終於被發現。1983年,蘋果公司在推出的Lisa機型中首次使用了滑鼠,這也是滑鼠的第一次商業化應用,儘管Lisa機型並未獲得多大的成功,蘋果公司也開始走下坡路,但滑鼠之於計算機的影響開始體現。緊接著,微軟在Windows3.1中也對滑鼠提供支援,而到了Windows 95時代,滑鼠已經成為PC機不可缺少的操作裝置。在此之後,滑鼠得到了迅速普及。  與主流PC部件相比,滑鼠的技術革新顯得非常保守,從道格拉斯博士的原始滑鼠,再到後來的純機械滑鼠、光電滑鼠、光機滑鼠,以及現在方興未艾的光學滑鼠,滑鼠技術只經歷寥寥幾次大變革,其中真正算得上成功的其實只有光機滑鼠和光學滑鼠,它們也是當前滑鼠技術的主流形態。其中,光機滑鼠為過去的主流,我們一般也將它俗稱作“機械滑鼠”,但這個名稱並不確切(可從後文得知)。至於光學滑鼠,則是滑鼠技術的發展方向,目前它已經開始大面積取代過時的光機滑鼠產品。  最原始的滑鼠為道格拉斯博士於1964年所設計,它是利用滑鼠移動時引發電阻變化來實現游標的定位和控制的。原始滑鼠的結構較為簡單,底部裝有兩個互相垂直的片狀圓輪(非球形),每個圓輪分別帶動一個機械變阻器,當滑鼠移動之時會改變變阻器的電阻值。如果施加的電壓固定不變,那麼滑鼠所反饋的電訊號強度就會發生變化,而利用這個變化的反饋訊號引數,系統就可以計算出它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的位移,進而產生一組隨滑鼠移動而變化的動態座標。這個動態座標就決定了滑鼠在螢幕上所處的位置和移動的情況,於是它便可以代替鍵盤的上、下、左、右四個鍵,讓使用者可將游標定位在螢幕的各個地方。由於原始滑鼠的尾部拖著一條資料連線,看起來很像一隻小老鼠,後來人們乾脆就直接將它稱為“Mouse”,這也就是“滑鼠”的得名由來。1968年,為其設計申請了專利。  當然,若以今天的眼光來看這個原始滑鼠的確顯得相當簡陋,它使用全木質外殼,稜角分明,龐大且笨重,而且需要配備一個額外的電源才能夠正常工作,用起來並不方便。加上使用了大量的機械元件,隨著時間的積累,滑鼠會出現非常嚴重的磨損問題。另外,原始滑鼠使用的是模擬技術,反應靈敏度和定位精度都不理想。種種弊端加在一起,導致沒有多少人願意用它。但作為初生的新產品,我們不能對它苛求太多。原始滑鼠的最大意義在於,它的誕生意味著計算機輸入裝置有了更多樣的選擇,併為作業系統採用圖形介面技術奠定了基礎,我們很難想象,如果只有鍵盤,使用者們該如何操作Windows或者Mac OS。  道格拉斯博士於1968年設計的原始滑鼠,是今天所有滑鼠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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