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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ettingSun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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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丁8105
女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是法律規定。岳父母的財產給誰是他們權利,權利可以放棄,但義務不能放棄,而女兒贍養父母恰是義務,只能履行不能放棄,否則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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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往事不要再提207
有啊,給的叫財產。女兒依法有平等的繼承權。繼承權是繼承遺產。所以不要搞錯了,子女沒權力在父母面前說我也有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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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eter230156180
幾千年的傳統養老送終端屎端尿歸女婿女兒 家當家財歸兒子兒媳享受!你們還不能接受!兒子兒媳使命重發 交配播種接代已經很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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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鳳凰涅槃55815466
我老丈母孃把房子地給小舅子一留,和老丈人扛著行李上我這兒養老了。還和我講法律,我告訴她我認離婚槍斃也不養!門都沒讓進,灰溜溜走了,快五年沒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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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牽住夕陽的手
人性都是自私的,這個問題問得讓人無語。
難道你媳婦是空氣變的,是靠Sunny雨露長大的,沒有你岳母十月懷胎和生她的陣痛,也沒有吃過你岳母的奶水,沒有讓你讓你岳父母養育就長大了嗎?
你媳婦從小到大吃穿用,上學,生病看醫生,總共花了你岳父母多少錢?你算過沒有?你媳婦嫁給你的時候,你給岳父母拿了多少錢?你媳婦給你家生兒子傳宗接代的時候,你父母給了你媳婦多少錢?
如今媳婦的父母把財產給了兒子,你就要問你們有沒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最起碼你媳婦有,是男人就不要問這樣的話。
假如你有一兒一女,你把財產都給了兒子,你的女婿有著和你一樣的想法,你聽了是什麼感覺。
多數家庭都是有兒有女的,難道女兒出嫁了就不管孃家父母了嗎?
我家兄妹五人,我哥工作的時候,我才上小學。我嫂子嫌我們姊妹多,鬧著要分家。我哥出去單過時我大姐還在上學。
我工作時,我弟還未成家,也未工作。
我出嫁時沒從家裡帶走一分錢的東西,幾十年後我父親曾經當面說對不起我,沒有給我陪嫁一點東西。但是,我工作之後,給父母買衣服,給零花錢。
我弟弟有了工作,孩子都大了之後,我才不給父母買衣服了,父母的生活全是弟弟管。我只是偶爾給父母一點錢。
父母晚年,完全是弟弟贍養的,偶爾帶母親去看病,弟弟不讓我花錢。
父母養大兒女,兒女就有責任贍養父母,不管父母是否給子女留有遺產,因為子女本身就是未帶一分錢來到這個世上讓父母養大的。
總之,女兒養父母是義務也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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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秋pch
岳父岳母不把財產給兒子,難道給你這個跟他女兒睡覺的人?你沒義務贍養,可他們的女兒是他們養大,有責任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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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蕾蕾283831526
重男輕女。財產給兒孑。女兒是潑出去的水。但現在,做父母的往往會只給責任義務。不給權利。所以女兒女婿會憋屈的慌。父母當然要養。但父母需要用錢,首先把給兒子的財產拿出來先用了。否則不會太平。做大人的腦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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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9398992057144
強詞奪理,無論是女兒男孩都是平等的。作為父母對待子女要公平否則會產生親情間隙甚對父母也會滋生敵意,結婚養兒育女是個正常人都會也是法律給於的責任憑啥財產全部給兒子還要求女兒來膳養?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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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機使用者64227959725
沒有了,起訴也是丈母孃敗訴。丈母孃錯誤在先。如果丈母孃需要要生活費首先要用她已經轉移的財產,小舅子敗光了沒有錢了,女兒還是要出錢善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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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有一些當媽真不夠格,重男輕女特嚴重,把財產都給兒子還主動要求女兒贍養。怎麼想得了,女兒和兒子平等對待。就這當婆婆也不夠格,當丈母孃更不合格了,把心要放正,你對人家好與不好,人家能感覺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