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辦理港澳通行證可以拿著戶口本辦。
一、申請材料
1、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3、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週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影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4、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資訊。
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二、辦理方式
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註,須由本人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定提交申請:
1、未滿16週歲人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由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申請。監護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並留存影印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並留存影印件。
2、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在原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原簽註申請受理部門申請簽註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須出具委託書,被委託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影印件。申請人在港澳地區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3、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透過勞務經營公司組織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的,以及在港澳就業期間繼續申請逗留簽註的,可由勞務經營公司代為申請逗留簽註。勞務經營公司須事先將公司印章、負責人簽名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有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4、內地居民按照有關規定在香港或者澳門向深圳或者珠海簽證辦提出申請的,可透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未成年人辦理港澳通行證可以拿著戶口本辦。
一、申請材料
1、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3、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週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影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4、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資訊。
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二、辦理方式
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註,須由本人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定提交申請:
1、未滿16週歲人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由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申請。監護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並留存影印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並留存影印件。
2、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在原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原簽註申請受理部門申請簽註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須出具委託書,被委託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影印件。申請人在港澳地區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3、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透過勞務經營公司組織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的,以及在港澳就業期間繼續申請逗留簽註的,可由勞務經營公司代為申請逗留簽註。勞務經營公司須事先將公司印章、負責人簽名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有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4、內地居民按照有關規定在香港或者澳門向深圳或者珠海簽證辦提出申請的,可透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有關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