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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HTV法治時空

    律師解答:一般情況下,回遷安置房在分割的時候是沒有產權證的,在這種情況下,在以前的司法實踐以及法律規定當中,一般認定合同屬於效力待定。

    現在因為房屋產權已經取得了,那麼雙方的買賣合同是雙方的一種合意的結果,那麼在買賣合同不違反法律及法規的效力性強制規範下,這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對於一份有效的買賣合同,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均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那麼在本案當中,賣方是應當協助買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的。

  • 2 # 上市房企—持證經紀人

    回遷安置房,是可以買賣的,只有每個地方規定都不一樣。回遷安置正常情況下,都是要滿足幾年以後才能上市交易,但是,簽署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只要是產權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認定有效。但是買安置房:要注意幾點:1、產權人是否同意出售?必需所有產權人簽署。2、做好違約金賠償數額。3、簽完合同,就要求交房,自己先住進去,先實際佔有房子再說。4、可以跟房東約定再籤一個租賃合同20年。這樣做,是最大的保護了自己的利益。

  • 3 # 佛山一哥看房

    感謝邀請!在二手房的交易買賣過程中,許多購房者可能只關注房產價值的高低,從而忽略了對交易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對於應該如何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所知更少。那麼,安置房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安置房買賣合同要註明哪些問題?找法網老陳您整合相關內容,供您參考。

    一、安置房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1、通常安置房買賣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買賣安置房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協議合法有效,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2、但是容易發生糾紛,因為房屋在幾年後的價值是升還是降都是個未知數,那麼房產證拿到後,如果賣主拒不過戶,你只能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對方過戶,所以,風險還是有的。約定的雙倍違約因為過高,一般會被法院認為是無效的。

    二、拆遷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會起訴到法院解決,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並在過戶交易前先行過戶給他人,那麼購買方就得不到房屋的產權,只能主張債權了;

    4、在房屋過戶前,也有可能會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三、安置房買賣合同要註明哪些問題?

    1、檢視產權人的身份證件;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人是一位還是幾位共有?如果是幾位共有,則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產時,房屋的產權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

    2、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也要全部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委託代理人替其簽章。

    3、購房者要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瞭解。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房產面積多大;該房產用途是什麼;是還是居住,或是其他;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

    對任何購買二手房的消費者來說,在簽約過程中要慎之又慎,對所籤條款要逐條推敲,不能模稜兩可;只有在簽訂合同前後,對所購房產有一個清楚全面的認識,方能做到在購買時心中有數,購買後不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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