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女兒,我也有給她備好房子,如果哪天她和我說要在我的房子上加上她老公的名字,我不保證我會不會敲死她,我辛苦的房子憑啥白白分給人家,誰知道你們會不會離婚呢?
人都是自私的,有這種顧慮在正常不過了。雖然作為女生我非常理解你的感受,可是房子是對方父母的,畢竟是二老一輩子的積蓄,如何處置是他們的自由,小輩們無權幹啥。
如果對方肯加上你的名字那最好,不加也不必過於難以釋懷。就像有些人說的能免費居住,不用交房租也是不錯的,畢竟加名是需要承擔較大風險的。
(1)加名可能需要承擔房產被分走一半的風險
樓下很多回答說房子即使加名也沒你的份,事實並非如此。
如果你公婆把房子過戶到你們夫妻名下,即使你一分錢沒出,房子也屬於公婆對你們夫妻的贈與,而不屬於你老公的個人財產。 這也是為什麼房產加名需要慎重的地方,只要加名就要承擔房子被分出去一半(有的法院兼顧出資方,可能傾斜點出資方)的風險,作為父母大部分是不樂意的,不是把你當外人,是以防萬一。
不過如果最後雙方未締結婚姻,即使加名,法院一般也會以所附條件不成立,撤銷贈與。
(2)置換新房,無形消滅老公的婚前財產
很多家庭在一開始的時候都不大可能在全款房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是這並不妨礙你們為改善家庭居住條件進行置換。
聰明的女生大都會選擇在婚後置換,把老公的全款房賣掉,換個更大更寬敞的房子,如果有貸款,或者你也出一部分錢,有理有據,這時候公婆或者老公同意你房產加名的機率會大很多,畢竟有付出才能要求有所回報,沒付出想要回報那叫索取,一般不可取。
(3)購置新房,創造新的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你和你的老公有能力,即使你公婆和老公不同意現有房產加名,你們完全可以在婚後購買新房產,這完全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毫無爭議。
(4)小孩加名不一定可取
你文中提到可以加小孩名,這也是很多不想加夫妻一方名字的家庭大機率會採取的折中方案。
理論上說是最可行的,房子加的是小孩名,公婆也不會有大意見,操作起來比較容易。
可是我並不建議夫妻這麼做,為什麼?
首套房資格如此稀缺,尤其在一線城市,如果小孩名下已經有一套房了,那就限制了他(她)婚前買二套。
如果婚後買二套,首付需要七成,和二三成的首付相比,很可能相差幾百萬,也不能享受首套房的貸款利率和稅費優惠,相差也大幾十萬。
我也有女兒,我也有給她備好房子,如果哪天她和我說要在我的房子上加上她老公的名字,我不保證我會不會敲死她,我辛苦的房子憑啥白白分給人家,誰知道你們會不會離婚呢?
人都是自私的,有這種顧慮在正常不過了。雖然作為女生我非常理解你的感受,可是房子是對方父母的,畢竟是二老一輩子的積蓄,如何處置是他們的自由,小輩們無權幹啥。
如果對方肯加上你的名字那最好,不加也不必過於難以釋懷。就像有些人說的能免費居住,不用交房租也是不錯的,畢竟加名是需要承擔較大風險的。
(1)加名可能需要承擔房產被分走一半的風險
樓下很多回答說房子即使加名也沒你的份,事實並非如此。
如果你公婆把房子過戶到你們夫妻名下,即使你一分錢沒出,房子也屬於公婆對你們夫妻的贈與,而不屬於你老公的個人財產。 這也是為什麼房產加名需要慎重的地方,只要加名就要承擔房子被分出去一半(有的法院兼顧出資方,可能傾斜點出資方)的風險,作為父母大部分是不樂意的,不是把你當外人,是以防萬一。
不過如果最後雙方未締結婚姻,即使加名,法院一般也會以所附條件不成立,撤銷贈與。
(2)置換新房,無形消滅老公的婚前財產
很多家庭在一開始的時候都不大可能在全款房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是這並不妨礙你們為改善家庭居住條件進行置換。
聰明的女生大都會選擇在婚後置換,把老公的全款房賣掉,換個更大更寬敞的房子,如果有貸款,或者你也出一部分錢,有理有據,這時候公婆或者老公同意你房產加名的機率會大很多,畢竟有付出才能要求有所回報,沒付出想要回報那叫索取,一般不可取。
(3)購置新房,創造新的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你和你的老公有能力,即使你公婆和老公不同意現有房產加名,你們完全可以在婚後購買新房產,這完全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毫無爭議。
(4)小孩加名不一定可取
你文中提到可以加小孩名,這也是很多不想加夫妻一方名字的家庭大機率會採取的折中方案。
理論上說是最可行的,房子加的是小孩名,公婆也不會有大意見,操作起來比較容易。
可是我並不建議夫妻這麼做,為什麼?
首套房資格如此稀缺,尤其在一線城市,如果小孩名下已經有一套房了,那就限制了他(她)婚前買二套。
如果婚後買二套,首付需要七成,和二三成的首付相比,很可能相差幾百萬,也不能享受首套房的貸款利率和稅費優惠,相差也大幾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