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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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敢奢望的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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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顧問
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繼承遺產,因為繼承遺產的需要有繼承權的全體成員在場,所以只要有一個繼承人不願意在遺產公證上簽字,都是不行的,建議協商,實在不行再走法律程式,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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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善言法務
父母遺產問題,如果兄弟姐們處的還可以,就可以協商,等著大家都有時間的時候再辦理公證。公證處公證遺產是需要繼承人都到達簽字的,如果有一人不簽字也是辦不了的,遺產只能在原處壓著,得不到再分配。
他姐姐不要房產,也不願意簽字公證,就需要好好溝通,多從情感處考慮考慮,親人之間沒有什麼好為難的,將自己的難點講出來,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實在不行可以提起訴訟。訴訟之法絕非良策,有可能會導致親情的完全破裂,不建議使用。
再就是看有沒有父母遺囑,有遺囑的話可以直接繼承遺產,也就不用公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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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開心果果190287329
這種情況,估計是分萬配方案有點不太公平。現在社會進步了,不應存在傳男傳女的想法了,這樣會影響或傷壞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得不償失。最好的分配方法是,平均分配。乎均分配是最好的公證。
沒辦法,法律規定所有有繼承權的必須全部到場簽字或者有公證的委託書才行
或者因為特殊情況才可以進行起訴,因為現在很多時候子女多了繼承的官司和家庭矛盾越來越多,最多的就是拆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