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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牛哥40876884

    砍樹需要辦砍伐證是有道理的,有計劃的申請後評估環境,就是怕大片砍伐造成的水土流失,生態破壞,有效的防止人為的破壞。房前屋後的幾棵樹,一般林業局不會找你麻煩,正常申請就行了。

  • 2 # 空中飛翔的小小鳥

    合理個屁,農民種點樹就是為了掙點錢,還要什麼證。辦個證不要遞點茶水費,樹木也有最佳砍伐時間的,時間長了掙個屁錢,還要添錢。肥了其他人,苦了種樹的。

  • 3 # 踏青暮歸

    砍了樹根還在,水土不流失的,而且很快會從原根上又長出樹來,開勾機來把山挖了水土才流失,還有把山都大片開發出來種什麼沙糖桔之類的水土才流失。

  • 4 # 王龍6964

    我所知道的 就是 樹你可以種 成材 你想伐木 吃拿卡要 還不一定給你辦證 對於沒有把握的事 千萬不要做 否則辛苦十幾年 只會一無所得

  • 5 # 顧光新舊傢俱歡迎你

    申請這兩個字~知道值多少錢嗎?!~知道要跑多長時間嗎?!熱臉要貼多少冷屁股嗎?!要點頭哈腰多少人嗎?!就夾著尾巴做人吧!?

  • 6 # 手機使用者12365368232

    根本不合理,本來是荒山,農民種樹為了提高收入,如果還有審批,本來現樹木也價格不這麼貴,農民還能提高收入嗎?

  • 7 # 戈壁人75

    自已栽的樹你根本沒權賣,在我們新疆哈密敢不批隨便伐樹罰死你,這樣老百姓也不栽樹啦,也不澆水啦,眼睜睜乾死,再過幾年見不到幾棵活樹啦。

  • 8 # 手機使用者50830697996

    我看這法不合情,不合理,私人付出了勞動,財力,到最後能用才時,還要辦證,不知道為什麼?自己的財產不由自己,以後誰還種樹?

  • 9 # 龔達海振盛養殖雞地

    自己造的林要採伐證應該算不太合理。因為在承包的時候就以經出了承包費。只是林業部門為了孔方兄而設定的。及使政府部門要所謂的採伐證收費也不應該過高。人家辛辛苦苦的幹了十幾年。看到收入大大的就使勁的切一刀。總而言之政策說合理就合理。辦理採伐證費用多出點能很快批下來還好辦。就怕要求婆婆還告奶奶。還有太婆這些都是長輩空著手去她們會很爽快的就發證嗎。???????各行各業都是孔方兄掛帥。

  • 10 # 東北牛69300759

    栽樹多少都可以,但需要辦林權證,建議在還沒有到砍伐期時儘早賣掉,要你自己辦手續砍伐,最後砍完各種費用所剩無幾,基至陪錢。你以為林業部門及閒雜人員工資誰出。你放一穎自用部要罰款,我們那地方現在沒人載樹了。

  • 11 # 譚戴雲1

    不合理。農民在自己的自留地上自己種的養的都是農民自己勞動所得,應歸農民個人所有。農民種經濟林對生態有益應予鼓勵,不應打擊農民的種樹積極性。

  • 12 # 知足常樂36996336933

    農民自已種的經濟林,砍代時還需辦砍伐證,你覺合理嗎?農民自己種的經濟林,砍伐時還需辦砍伐證,這就跟畫家畫蛇一樣,畫好了還添了足一樣,多此一舉。有關部門設定的一些條條框框,有價值嗎?有必要嗎?我覺是亂作為的一種表現,現實政策的政策一切都為人民服務,都為廣大人民群眾謀利益。一味的設定沒有必要的手續,農民是不會歡迎的!

  • 13 # 揹負青下看143916076

    不合理!莊稼一年一收成,樹木十年才有成。秋收與釆伐是一樣,自己種,自作主有什麼不可?為了綠化,也綠化了十年,十年之內沒收入林業補助過嗎?沒有的話,就沒權剝奪和阻止人家去收入

  • 14 # 一生27933

    個人覺得極不合理,這項規定是對植樹造林的個人積極性造成了很大的打擊,同時也加距了中國謊沙化的擴大,制定這個規定的人應上絞刑架,既使五馬分屍都不解恨,簡直就是禍國殃民的敗類。

  • 15 # 夢由心生397

    合不合理,合法就行。

    農民為了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在集體分配的土地上植樹造林,是為下一代造福,是綠化祖國的積極表現。在整地墾荒中投入了大量的勞動力。要使林地成林,栽植後,至少要撫育三年,管護十年,方可見效。由於林木生長週期長,整地開荒和種植的樹苗所需成本要二十年後才能收回。可是到了砍伐期還得層層申請,為了能夠得到批覆“砍伐證”,有時還得點頭哈腰!造林時,如果你想申請造林青苗補貼,要求十畝以上才給。到砍伐期,如你砍伐一畝林地木材,不去辦證,你就是亂砍亂伐,要麼罰款,要麼沒收,還有就是負刑事責任。

    合理嗎?肯定是“不”。但依照森林法,不辦“砍伐證”是違反有關規定的。所以,你如果需要更新林地或生產生活需要,建議你辦證為好。

  • 16 # 一直會持續關注

    看到這個題目!讓我沉思了很久!我只能呵呵!我想伸出援助之手,但是我無能為力!和平已經讓我麻木了!感覺過一天算一天!有吃有喝就行!開心嘛!自己高興就好!掙再多的錢,我也是一天過24個小時!就是今天去乞討一天也是24個小時!無非就是今天早上是去公司上班呢?還是去路邊曬太陽乞討呢?還是去哪裡爬山呢?或者去哪裡嗨吃嗨喝!再或者叫上幾個朋友晚上吹牛喝酒!天天都是如此!你想說我啥都行蛀蟲!豬!渣子!說啥都行!我過的自己開心就好!我管你怎麼說!每天誰都想體驗一下不一樣的人生!例如今天去飯店吃一天好吃的!明天去逛一天公園!後天找個妹子!大後天開車轉轉!大大後天去賣水果!大大後天!去什麼公司做半年!有錢在接著過不一樣的生活!自己就是這樣!不想別的!因為我要在這個世界活的每天都不一樣!來這個世界有沒有下輩子還不一定呢!別太累了!我不想自己過得多麼高大上!自己嘻哈一天一輩子挺好!有不想結婚的自己可以過一下!很有意思!你要是沒有這樣的想法還是好好的過好自己就行!哈哈哈

  • 17 # 阿洪168

    問: 農民自己種的經濟林,砍伐的時候還要辦砍伐證,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答: 阿洪認為即合法也合理。

    首先、法律規定大量砍伐林木要辦砍伐證。

    根據《森林法》 第三十二條 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也就是說,法律規定,自己砍伐自己種的林木,除坎伐種在自留地,種在自家房前屋後的少量樹木不辦坎代證外,批次坎伐自己種的成片經濟林,承包山林都需要辦理坎伐證。當然自己少量砍伐自己的經濟林或者承包山林一般是不需要辦砍伐證的,如果大量砍伐,成片砍伐,數量超50棵以上都需要辦理砍伐證。私自砍伐林木100棵以上會被依法透究法律責任。

    其實、頒證砍伐主要是保護生態環境。

    從個人利益出發看,砍自己種的樹,理所當然,需要辦理砍伐證,顯得是無理要求。但從全域性和大局看,成片大量砍伐森林,對地方生態環境會造成嚴重破壞,比如個人私自大量砍伐林木會造成山地水土流失、影響氣候調節、破壞生態環境等。頒證限量砍伐,砍伐大數還原小樹,即能保證林泉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又能保護生態環境。如果私自砍伐無人管理,成片山林砍掉後,無人種植小樹,生態得不到恢復,對集體生態利益會造成損害,所以,即使是自己種的經濟林,從集體利益出發,從國家對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出發,限量砍伐,頒證砍伐是合理的。

  • 18 # 吃貨大眼哥

    1、採伐許可制度到底是怎麼規定的。《森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和其他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採伐林木,由所在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稽核發放採伐許可證。鐵路、公路的護路林和城鎮林木的更新採伐,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稽核發放採伐許可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採伐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稽核發放採伐許可證。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稽核發放採伐許可證。採伐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適用以上各款規定。根據上述規定,即使是自留山和個人承包的屬於自己的林木,採伐時也需要申報採伐許可證;唯一的例外是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也就是說,即使這片樹林是你的,你也不能說伐就伐,除非是沒有成片的”零星林木“。

    2、為什麼需要設定這個採伐許可證制度?這必須從森林資源的特徵開始講起。森林是非常重要的生態資源,但在我們國家這種生態資源的保障環境卻非常脆弱。種植一片森林,成林時間可能需要幾年甚至幾十年時間,但砍伐一片森林只需要幾天幾個月。而且砍伐之後重新再植樹成林,需要付出更大更長的時間成本和生態成本。正因如此才設定採伐許可制度,透過行政干預嚴格控制採伐的速度,採伐的種類,採伐的週期,防止濫採濫伐。森林不僅僅是你個人所擁有的一堆林木,也是整個生態環境的重要保護屏障。這裡強調一下,我們尤其著重保護的是成片的森林,只有成片形成生態系統的森林,才有生態保護的意義;零星的一棵樹幾棵樹,沒有成林,意義不大,因此在法律限制上有明顯不同。

    3、是不是跟物權法相沖突?這個反而是簡單的問題了。東西是你的,但不是你想怎麼用就怎麼用的,權利的行使也必須依照其他法律的限制性規定。物權法第七條 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這體現了由於重大公共利益而採取公權對私權的必要限制。同樣的情形很多,譬如土地,農民的自留地或者承包地,物權法肯定是保護你的權利了,但是不是可以想蓋房子就蓋房子?不,農地必須農用,蓋房子必須另外申請宅基地。同樣的,政府賣一宗土地給企業,是不是想建啥就建啥?不是,必須按照規劃用途進行開發建設,是工業的必須蓋廠房,不得蓋商品房;商業的也必須按照容積率綠地率建築密度來開發建設,不是你想多少層就多少層,想挖多深就多深。

    4、關於採伐許可收費和補貼問題。其實這個才是應該深入研究的問題。目前對採伐許可收費的規定在法律依據上並不充足,但是各地又出臺的不同的收費標準。應不應該收費,還是要從不同的角度去考慮。對農民自己承包的荒山透過開荒成林的,這些國家應該予以補貼(實際上也確實有補貼),採伐時應當報經批准防止濫伐,但不應收費;對其他經營林木的開採企業,則應該實施有償採伐。具體的制度改革,應該會逐步深入吧。

    以上。

  • 19 # 習慣有你OO

    不合法,其實完全可以村主任和書記簽字在村委公示,就可以杜絕亂砍亂伐,現在的砍伐證只不過是某些人謀利的工具罷了

  • 20 # 晚晚發夢

    自己種的樹要砍伐證(費),自己養的豬要屠宰費,自己種的蔬菜拿到市場要交管理費,住房要物業費,水費、電費、垃圾費,千種費萬種費,拉屎撒尿汙水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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