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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靈之音的空間

    陝北婚俗

    奴隸社會時期,陝北存在“群婚”、“收繼婚”、“服役婚”、“轉房婚”等婚姻現象,這在有關歷史資料中均有反映。進入封建社會中葉,受漢族禮教先進文化的影響,陝北地區各民族普遍進入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態(少數富有者除外),婚姻禮俗大同小異,與近世相仿。但還是較多保留了原始、愚昧的一些婚姻觀念和遊牧民族的某些婚俗習慣。

    民國前,男女婚事,聽憑“父母之命,媒妁之約”而定,本人沒有自主權,婚姻多屬買賣性質。婚姻過程一般為擇親、提親、訂親、商話、嫁娶、婚禮等程式。

    舊時,男女自 13 歲起,父母便託人給兒女挑選物件,瞭解對方家庭根本(一般往上推三輩祖宗親路,有無狐臭者、外地人、吹鼓手、轎伕和拉驢公子等),門風(一般指一家人為人處世情況,若外界影響不好,稱其人氣不正)、光景(主指錢、糧、家產)、人品(泛指一家人的品格,主指所擇物件的品貌)、八字(指所擇物件出生年、月、日、時是否“犯月”相剋,有“男犯妻家三十六,女犯婆家一世窮”之說法)等情況。另外,還講究妗子不做婆,即使姨姨、姑姑做婆也不好,有“姨姨做婆,刀剪相磨”、“姑姑做婆,一世不和”之說。至於同族是決不可成婚的,因鮮有近親成親。再加上陝北各各族雜居共處,使陝北人種最佳化,所以陝北人大多身高強健,儀表俊美。若門當戶對,即約請一合適的中間人(即媒人)說合提親。期間,男女均不知其中緣由,更不曾會面。一般是男方向女方提親,即使女方家長相中的,也是透過媒人示意男方家長向女方提親。此時,媒人扮演主角,對方家長領會來意後,透過親戚朋友側面瞭解其根本、門風、光景、人品、八字等情況,視其合適與否,拿出主意,透過媒人傳話,媒人發現是小妨礙,必用三寸不爛之舌來說合。經媒人說合,雙方家長認可,選吉日(一般為雙月雙日)舉行訂親儀式。一般縣北在男方家舉行,縣南在女方家舉行,由男方拿出菸酒喝訂親酒,後媒人根據提前與雙方家長分別議定的錢物而宣佈“彩禮”及訂親衣物,並由男方家長把錢物一一交予媒人,再由媒人交予女方家長。女方也透過媒人送男方(即新女婿)鞋襪及褲帶,民間稱鞋為“穩根鞋”,褲帶為“長命帶”,以示婚姻關係能穩固、長久。男女雙方到結婚年齡,男方準備結婚迎親,由媒人傳話,在結婚前幾個月與雙方家長商定婚嫁日期、新娘衣物及迎親儀式等事宜,後雙方均按協議籌備婚嫁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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