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不明原因失蹤報案方法:
一、 打"110 電話",如果走失時間不長,直接打"110"電話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爭取更多人的幫助,而且效果不錯。
二、人員不明原因失蹤措施:
1、如果人員走失、失蹤時間較長,可以到失蹤人員的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報案,失蹤地不能確定的,由失蹤人員居住地派出所受理。
2、 凡是符合條件的,派出所將根據公安部下發的《公安機關查詢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資訊工作規定(試行)》的要求進行登記。
3、按照《工作規定》的要求:資訊登記需要經過嚴格稽核,可以登記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可能遭到犯罪行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員:
①、失蹤現場有明顯的侵害跡象的。
②、有證人證明失蹤人員遭到侵害的。
④、不滿14 週歲的未成年人失蹤超過48 小時的。
⑤、失蹤人員在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
⑥、失蹤原因不明,失蹤時間超過3 個月的。
⑦、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三、公安機關進行登記受理時,報案人必須出具失蹤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無法出具證明的,應當在記錄中註明。登記受理後,受理單位應當向報案人出具回執,並告知報案人如有失蹤人員下落,立即向受理報案部門報告。
四、在徵得失蹤人員親屬同意後,可以按規定採集DNA 血樣,進行DNA 檢測。刑事科學技術部門負責DNA 檢材的管理、檢驗工作。
五、公安機關有義務向報案人、失蹤人員親屬及其他關係人調查失蹤人員情況,重要情況應當製作詢問筆錄。
六、經過調查尋找,刑偵部門認為屬於本規定所稱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的,才能填寫《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資訊登記/撤銷表》。
擴充套件資料
失蹤人員可以立即報案條件:
1、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隨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
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是智障人士隨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立案。
3、流浪、乞討的兒童,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
人員不明原因失蹤報案方法:
一、 打"110 電話",如果走失時間不長,直接打"110"電話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爭取更多人的幫助,而且效果不錯。
二、人員不明原因失蹤措施:
1、如果人員走失、失蹤時間較長,可以到失蹤人員的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報案,失蹤地不能確定的,由失蹤人員居住地派出所受理。
2、 凡是符合條件的,派出所將根據公安部下發的《公安機關查詢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資訊工作規定(試行)》的要求進行登記。
3、按照《工作規定》的要求:資訊登記需要經過嚴格稽核,可以登記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可能遭到犯罪行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員:
①、失蹤現場有明顯的侵害跡象的。
②、有證人證明失蹤人員遭到侵害的。
④、不滿14 週歲的未成年人失蹤超過48 小時的。
⑤、失蹤人員在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
⑥、失蹤原因不明,失蹤時間超過3 個月的。
⑦、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三、公安機關進行登記受理時,報案人必須出具失蹤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無法出具證明的,應當在記錄中註明。登記受理後,受理單位應當向報案人出具回執,並告知報案人如有失蹤人員下落,立即向受理報案部門報告。
四、在徵得失蹤人員親屬同意後,可以按規定採集DNA 血樣,進行DNA 檢測。刑事科學技術部門負責DNA 檢材的管理、檢驗工作。
五、公安機關有義務向報案人、失蹤人員親屬及其他關係人調查失蹤人員情況,重要情況應當製作詢問筆錄。
六、經過調查尋找,刑偵部門認為屬於本規定所稱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的,才能填寫《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資訊登記/撤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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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員可以立即報案條件:
1、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隨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
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是智障人士隨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立案。
3、流浪、乞討的兒童,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