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春來了50

    老懶欠錢不還,一直拖著,或者聯絡不上。

    對這樣的人真的是束手無策,無論是討債人牆上寫字討債都沒有用,因為他根本沒有能力償還,也不會回家,也沒有多少資產,就是起訴法院拿他沒有辦法,所以不會怕面子問題。

  • 2 # 山上人279

    我對老賴不勞而獲,欠債不還深惡痛絕。政府和相關部門對他們有辦法,可列入黑名單更可以審判執行。可小百姓對他們沒有約束力,又不能動粗。那末釆取這種方式也是無奈之舉。這樣至少可以讓他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讓大家識別他們的為人,避免上當受騙。

  • 3 # 葉律師

    有的債權人因債務人未償還債務而選擇噴字等方式追債,

    嚴格講,並不建議透過這樣的方式主張債權。因為有可能會涉及到侵害公民名譽權等問題。

    劉女士是張某的好友,過去曾多次作為擔保人從自己朋友手中借款給張某,借款共計9萬元。後因張某無法償還債務,劉女士只得先行償還,但經過訴訟執行仍然未能獲得清償。因無法聯絡到對方,劉女士一氣之下在張某的廠房牆壁和圍擋上噴寫“張某欠債還錢”的字樣。張某發呢狀告其名譽侵權並索賠精神損失費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女士的行為不構成侵犯名譽權,只是追債方式不當,是在張某長期賴賬、無法找到債務人情形下的無奈行為。

    這是裁判結果相對較好的結果。但是,有的維權方式因此反而受到刑事追責。

    張某某等人因債務人王某某無力償還債務,為羞辱王某某,給其施加壓力讓其儘快還款,遂使用紅色自噴漆在王某某示範園辦公室牆上噴塗“欠錢還錢,不還孬種”、“欠錢不還,孬種”等侮辱性詞彙,致王某某之妻李某某精神受到刺激,當場喝下農藥“百草枯”,隨即被送往醫院搶救,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張某某等人則因為涉嫌侮辱罪而被刑事追訴。

    總體來說,這樣的維權方式若造成不可控的後果,那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都是未知情況。所以並不建議透過這樣的方式進行維權,依法依規維權還是主張債權的首選方式。

  • 4 # 石頭聊案件

    對於老賴大家都是深惡痛絕的,可能身邊有遇到這種借錢不還的這種情況吧,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不過在要錢的時候我們要經過合法的手段,不能採取一些過激的行為,像這種往人家門口噴漆啊、送花圈等這是一種“軟暴力”違法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構成了尋釁滋事罪!還是建議大家利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利益!

    最後問大家一個問題:放高利貸的人可恨,還是老賴可恨?

  • 5 # 張政峰2

    為什麼古代沒有老賴就是因為沒錢還賣兒賣女都得還 甚至用兒女抵債 時代在進步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進步成我憑本事借的錢 憑什麼還 艹

  • 6 # 羊脂玉7

    為什麼欠人家不還啊!利息再高你不借不完啦!即然你借啦就應該按期還,還賴人家催啊,銀行的錢你借了不還人家也得找你啊!

  • 7 # 隨行漫記

    鄰居欠別人的錢只要是沒防礙你任何事就和你沒有關係。

    因為那是別人的事別人的生活,就和你的事也與鄰居沒有關係一樣!你不會允許別人干涉你自己的生活吧?同樣你也沒有權利干涉別人。

    如果他有困難有求於你,可以量力而為。

    其他的有正F,有發願,有街道還有驢屎!

    這不是冷漠,這就是社會!就是生活!

  • 8 # 使用者7984456969375

    欠錢如果你有錢是要還錢的,如果你沒錢可與債主協商,怎樣還錢,但債主噴塗你的名字,也是不道德的,我建議如果你現在有錢了(原來沒錢的情況下),讓債主向你道歉並少給或不給噴塗你名字後的利息!

  • 9 # 飛哥闖江湖

    這屬於暴力催收了。可以報警,警察會管。以尋釁滋事罪、誹謗罪、侵害他人名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制社會,學會用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不是老賴不是債權人說了算,債權人完全可以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不可以採用大字報、侮辱性的語言來攻擊他人。

    合理合法合規的追債法律會支援。超出法律範疇,那就是違法,弄不好把自己搭進去。

  • 10 # 使用者晨曦陽光

    李克強說 : “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你挺直腰板還清債務,難道還會有人在村裡牆上噴著你欠錢不還的“老賴”字樣嗎?人過留名,雁過留聲。一輩子不長,還清債務,做一個乾淨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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