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與合作協議的約定以及實際運作模式有關,比照《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及其應用指南等規定精神,可能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⑴雙方投資形成了一個相對獨立的經營主體,獨立進行核算。這種情況屬於企業會計準則所規定的合營或者聯營(區別在於合作對方對所形成經營主體具有共同控制權還是重大影響)。合作雙方都按長期股權投資業務核算。 ⑵如果合作對方的投入資金具有債權性質,即主要按固定比例分享收益,到期後返還本金,則將其本金作為長期負債,對其分配作為利息費用列支。 ⑶如果合作對方投入資金具有向貴單位投入權益資本的性質,即最終按貴公司的經營成果分配利潤,且所投入資金沒有約定返回期限,或者雖然約定了返還期限、但返還的數額要視貴公司所有者權益狀況確定。合作對方不參與該業務的經營管理,而只是按約定分享利潤,則屬於貴公司接受權益性投資。所分配的利潤按會計制度或準則中有關利潤分配的規定處理。 ⑷具有共同控制經營性質的,即企業使用本企業的資產或其他經濟資源與其他合營方共同進行某項經濟活動(該經濟活動不構成獨立的會計主體),並且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對該經濟活動實施共同控制的,為共同控制經營。在共同控制經營下,每一合營方歸集本企業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同時按照合營合同或協議約定分享合營產生的收入。共同控制經營的合營方,應當按照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① 確認其所控制的用於共同控制經營的資產及發生的負債。 ②確認與共同控制經營有關的成本費用及共同控制經營產生收入的份額。具體可參考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的準則講解內容:合營方運用本企業的資產及其他經濟資源進行合營活動,視共同控制經營的情況,應當對發生的與共同控制經營的有關支出進行歸集,在生產成本中歸集合營中發生的費用支出,借記生產成本共同控制經營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對於合營中發生的某些支出需要各合營方共同負擔的,合營方應將本企業應承擔的份額計入生產成本。共同控制經營生產的產品對外出售時,所產生的收入中應由本企業享有的部分,應借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同時應結轉售出產品的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 比較之下,問題所述業務屬於第二、三兩種情況之一的可能性較大,貴公司可以比照協議約定確定所述業務型別,並按相關規定儘可能規範協議和實際運作。
這個問題與合作協議的約定以及實際運作模式有關,比照《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及其應用指南等規定精神,可能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⑴雙方投資形成了一個相對獨立的經營主體,獨立進行核算。這種情況屬於企業會計準則所規定的合營或者聯營(區別在於合作對方對所形成經營主體具有共同控制權還是重大影響)。合作雙方都按長期股權投資業務核算。 ⑵如果合作對方的投入資金具有債權性質,即主要按固定比例分享收益,到期後返還本金,則將其本金作為長期負債,對其分配作為利息費用列支。 ⑶如果合作對方投入資金具有向貴單位投入權益資本的性質,即最終按貴公司的經營成果分配利潤,且所投入資金沒有約定返回期限,或者雖然約定了返還期限、但返還的數額要視貴公司所有者權益狀況確定。合作對方不參與該業務的經營管理,而只是按約定分享利潤,則屬於貴公司接受權益性投資。所分配的利潤按會計制度或準則中有關利潤分配的規定處理。 ⑷具有共同控制經營性質的,即企業使用本企業的資產或其他經濟資源與其他合營方共同進行某項經濟活動(該經濟活動不構成獨立的會計主體),並且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對該經濟活動實施共同控制的,為共同控制經營。在共同控制經營下,每一合營方歸集本企業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同時按照合營合同或協議約定分享合營產生的收入。共同控制經營的合營方,應當按照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① 確認其所控制的用於共同控制經營的資產及發生的負債。 ②確認與共同控制經營有關的成本費用及共同控制經營產生收入的份額。具體可參考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的準則講解內容:合營方運用本企業的資產及其他經濟資源進行合營活動,視共同控制經營的情況,應當對發生的與共同控制經營的有關支出進行歸集,在生產成本中歸集合營中發生的費用支出,借記生產成本共同控制經營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對於合營中發生的某些支出需要各合營方共同負擔的,合營方應將本企業應承擔的份額計入生產成本。共同控制經營生產的產品對外出售時,所產生的收入中應由本企業享有的部分,應借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同時應結轉售出產品的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 比較之下,問題所述業務屬於第二、三兩種情況之一的可能性較大,貴公司可以比照協議約定確定所述業務型別,並按相關規定儘可能規範協議和實際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