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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沱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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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夕陽仙女
2月15日除夕日凌晨,福建省晉江市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賓士C63這撞上了一輛電動車,造成賓士車徹底報廢,4死1傷的嚴重後果。
最冤的是兩輪電動車的駕駛員,你說人家招誰惹誰了,自己在路上駕駛的好好的,卻被這飛來橫禍奪去生命,他的親人,這個年可怎麼過啊。
奔弛車司機在公路上這種高速駕駛的行為,不僅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同時也危及別人的生命,這就行為讓人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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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淡人生一帆順
除夕之夜賓士開,風馳電掣飛起來。邊開還把微信發,結果闖禍生了災。撞上電動車一輛,傾刻四死一傷哀。現場慘烈人皆怕,個個目瞪口又呆。司機自個閻王會,陽間從此人不在。可是責任仍要負,家破人亡又散財。超速行駛本為錯,三心二意更不該,害人害己害社會,開車一定莫現拽。遵章守紀心思細,珍惜生命別胡來。人來世上就一次,千萬不要跟頭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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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藏山林
看過這個新聞,發朋友圈的並不是開車的司機。司機是一名年輕人,前排坐個一個年輕女孩,後排是兩個男的。發朋友圈的是前排的女孩,車禍發生後,司機和前排女孩當場死亡,後排兩人重傷,估計有一人沒救過來。出車禍的關鍵原因是時速280公里/小時。平時在高速路上時速100公里都得打起全部精神,而這輛車是在市區公路上開到了這個速度,發生慘烈車禍當然不足為奇了。車速如此之快,車上幾人無人勸阻,甚至有人發朋友圈炫耀,真是死不足惜。最讓人痛惜的是電動車車主,遭受無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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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辣媽育子
除夕夜本來是閤家團圓的日子,四條鮮活的人命卻毀於司機的危險駕駛,而這本來是可以完全避免的。
高速免費這幾天,回家走高速,路上那個車開的是提心吊膽。什麼變道打燈,什麼安全距離,不存在的,開得那是隨心所欲。回程沒有走高速,實在是因為害怕也知道自己車技真的不行。
如果賓士車司機知道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肯定不會那樣做。但是這個世界殘忍的就是,沒有如果,只有後果。
願無辜的人安息,也願世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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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竹翁與茶婆
賓士C63在撞完電動車後,飛上了路中間的綠化帶,把路燈杆都撞斷了,甚至連綠化帶上的樹都撞斷了好幾棵。可見當時賓士C63的車速有多快!
事故現場非常慘烈,血腥。就不上圖了。
說幾個個人感受:
1.中國汽車保有量逐年攀升,特別是發達地區。比如晉江市,2016年,該市機動車保有量達428072臺,不到3個人就有一輛車。汽車密度大,但道路設施還相對滯後。
2.中國汽車文化和美歐相比還非常落後,美歐更多是把汽車當作代步工具,而中國不少年輕人是當作炫耀的資本,為了炫耀,會忽視最重要的安全與生命。敬畏生命,文明駕駛的意識還是比較淡漠。
3.280km/小時是什麼概念?基本接近高鐵時速。這個速度,遇到意外情況,司機完全沒有任何的反應時間。難聽的話就是找死了。十次事故九次快,一點都沒錯。
4.有時候真是感到無奈,很多事明知不可為,卻就是很多人要任性為之。比如: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多麼樸素的真理,卻屢禁不止。很多規則背後都凝聚著血淋淋的教訓。可是總有人有非常強大的僥倖心理,藐視規則的代價太大了。
5.因果報應是規律,有什麼因就導致什麼果,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6.世上沒有後悔藥。不要把傻逼的事當作牛逼的事來做。
7.可憐了無辜的受害者。
最後引一首詩,話糙理不糙:
黃泉路上行人稀,總有車神爭高低,如今道路依然在,不見當年老司機。 -
7 # 果果31675417
只想問開車玩手機幾時能立法,大家不覺得開車玩手機遠比酒駕嚴重的多,因為只要不是醉駕司機對車還能有掌控力,玩手機則不然視線會完全脫離,所以就危害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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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欲揚就抑
2.一般情況下交警大年三十還正常上班,就是為了避免交通事故,讓你能安全到家,犧牲了人家的團圓時間,你這是對別人工作的不尊重。
個人觀點,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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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吃飽撐的來遛彎
很多人開車都是邊開車邊看手機,總以為自己水平高不會出事,但很多事故也就一次,不會再有機會遇到第二次,奉勸那些開車時喜歡玩手機的引以為戒,真出了事你哭都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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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釋然62857279
重點不是發朋友圈的問題,是時速280!而且在這個速度下還做些與駕駛無關的事,本來駕駛員在開車時就應該全神貫注,手不離方向盤,眼睛時刻關注周圍。這個簡直就是視交通法規為兒戲,至於同乘一輛車的其它人員,如果是好友也沒盡到朋友的責任,不能提醒指責一下嗎!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作為一個人應該知道吧。可憐的是被撞的無辜者。
2月15日,是時值每年農曆臘月(十二月)的最後一個晚上,稱為除夕,然而卻發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發地點在福建省晉江市世紀大道雅苑路段,當時一輛極速的賓士C63撞上了一輛兩輪電動車,事故造成C63損壞嚴重徹底報廢。事後經晉江市公安局事故簡況通告,事故造成4死1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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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可以完全避免的惡性交通事故發生在大年除夕夜,實在讓人痛惜,讓人嗟嘆不已!除夕夜,大家都在急著回家過年,與親人團聚,卻因為搭載上肇事車輛,生命從此劃上了句號,再也無緣與親人團圓!
還有那輛無辜的電動車,因為無處避讓,被突如其來的飛車撞個人仰車翻,當場一命嗚呼。
這個事故究竟是誰之錯?誰之罪?所造成的後果和責任由誰來承擔?如何賠償,由誰來賠償?這一系列的問題亟待解決,可肇事司機已經死了,這個責任該由家屬來承擔嗎?家屬要如何承擔,我想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屬一定會遵照法律,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受害人的正當合法的權益!
可在這個事件的背後,是不是有許多值得我們深思,引起我們重視的原因和有待參考的價值?這是一次血的教訓,關乎幾家人的生命財產的安全,卻在司機一念之間瞬息煙消雲散,不得不說也是一次意外,同時又是一種無法抗拒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