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1-20 責任的範圍
這宣講的開始,與三章16-21節的內容相似。以西結要作以色列的守望者。這工作有它的責任和刑罰。(宣講中卻無提及有何賞賜。)以西結要向以色列人複述這任務的性質。
這宣講繼而指斥以色列所犯的兩方面。第一、宿命論(10-11節)。他們認為自己已深陷於罪惡之中,甚至神也樂於看著他們從此墮落(換言之,既然神也這樣看他們,他們便毋須改變自己了)。這觀念受到嚴斥:神不喜悅惡人之死,主要在於他們肯不肯改變他們的行為。
第二、他們自以為儲備了大量功德(參十八21-32),而以為這些功德可抵消他們的惡行。這種想法一方面推論那些一生為惡的人將毫無盼望,因他們沒有足夠的功德去抵消惡行。另一方面,那些自以為有足夠功德的人,可以隨意犯罪,只要不超過分量便可以。這觀念自然也受到斥責。不管人犯了甚麼罪,只要他真誠悔改,必得赦免。惡行卻不能以過往的功德來抵消。
第1-6節以西結要向他的同胞宣告:「若一個國家正受到戰爭的威脅,某人受命作守望,警告敵人的攻擊(2節)。當攻擊臨近,守望者響起警報,事後若有任何傷亡,責任由國民自負(3-5節)。但若攻擊臨到,卻不聞警號,則國民傷亡的責任就要追究守望者了(6節)。」
第7-9節以西結已受命作以色列人的守望者。他要向他們宣告神的警告(7節)。若他沒有向任何人傳達神的警告,則這人遭受惡果的責任必向他追討。若他已發出警告,則可救自己免除責任(8-9節)。
第10-20節神透過以西結進一步向以色列人宣告:「你們說你們被罪的重擔壓得要死。其實我並不喜悅惡人的死(10-11節)。若一個義人轉離義行,作奸犯科,他從前所行的一切義行都不能救他,他將因他的罪而死(12-13節)。若一個壞人轉離罪行,秉公行義,他過去的罪行將不被記念,他可以存活(14-16節)。以色列啊,你們埋怨我的原則不公正,其實是你們歪曲了正義。你們每一個人都要按自己的行為受審(17-20節)。」
三十三1-20 責任的範圍
這宣講的開始,與三章16-21節的內容相似。以西結要作以色列的守望者。這工作有它的責任和刑罰。(宣講中卻無提及有何賞賜。)以西結要向以色列人複述這任務的性質。
這宣講繼而指斥以色列所犯的兩方面。第一、宿命論(10-11節)。他們認為自己已深陷於罪惡之中,甚至神也樂於看著他們從此墮落(換言之,既然神也這樣看他們,他們便毋須改變自己了)。這觀念受到嚴斥:神不喜悅惡人之死,主要在於他們肯不肯改變他們的行為。
第二、他們自以為儲備了大量功德(參十八21-32),而以為這些功德可抵消他們的惡行。這種想法一方面推論那些一生為惡的人將毫無盼望,因他們沒有足夠的功德去抵消惡行。另一方面,那些自以為有足夠功德的人,可以隨意犯罪,只要不超過分量便可以。這觀念自然也受到斥責。不管人犯了甚麼罪,只要他真誠悔改,必得赦免。惡行卻不能以過往的功德來抵消。
第1-6節以西結要向他的同胞宣告:「若一個國家正受到戰爭的威脅,某人受命作守望,警告敵人的攻擊(2節)。當攻擊臨近,守望者響起警報,事後若有任何傷亡,責任由國民自負(3-5節)。但若攻擊臨到,卻不聞警號,則國民傷亡的責任就要追究守望者了(6節)。」
第7-9節以西結已受命作以色列人的守望者。他要向他們宣告神的警告(7節)。若他沒有向任何人傳達神的警告,則這人遭受惡果的責任必向他追討。若他已發出警告,則可救自己免除責任(8-9節)。
第10-20節神透過以西結進一步向以色列人宣告:「你們說你們被罪的重擔壓得要死。其實我並不喜悅惡人的死(10-11節)。若一個義人轉離義行,作奸犯科,他從前所行的一切義行都不能救他,他將因他的罪而死(12-13節)。若一個壞人轉離罪行,秉公行義,他過去的罪行將不被記念,他可以存活(14-16節)。以色列啊,你們埋怨我的原則不公正,其實是你們歪曲了正義。你們每一個人都要按自己的行為受審(17-2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