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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區的業委會為小區居民做了很多的實事,也解決了許多的問題。本來很多業委會就是無償為小區居民服務的,但網上卻有一些人抨擊業委會,認為業委會是壞的。他們為什麼會這麼想呢?他們的心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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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音樂人高階

    沒有無緣無故的譴責,一定是出了問題,不用隱瞞,紙是保不住火的。就像是物業問題在解釋也不行,各大網站到處是需要改革和物業問題的帖子呼聲和回評。

  • 2 # 問心809

    一種是真的壞了,一種是想讓它壞了。

    本身業主委員會的產生,是因為物業服務管理不到位,業主選出帶代表替業主監督物業。本是好事。但由於業主委員會會的報名和選舉,並不是全體業主選出來的,畢竟真正有時間和精力搞這項工作的太少太少。而這樣產生的業主委員會,必然不會是全體業主的代表,同時不排除某些人進入業主委員會是另有所圖。

    為什麼說是真壞了。物業在進入園區服務後,必然要和業主委員會"處好關係",方便自己的"偷工減料",這必然會拉業主委員會下水,同時再有目的不純的人擔任委員,一拍即合。不再代表業主,而是代表物業監管業主!

    為什麼說想讓他壞了?一是有人想要參與業委會,那麼就得解散現有的業委會。二是業委會對物業的不正當牟利監管嚴,物業利潤減少,當然想它儘早"壞掉"。再遇上與物業一拍即合的人想上臺,業委會更是不得不"壞"了。

    業主還是要真正的全體選出業委會成員,選出那些真心為小區服務的人擔任業委會成員。這樣才能保證業主對物業服務的監管。建議全體業主給予業委會成員一定的物質補償,以鼓勵成員更認真工作。畢竟業委會工作是需要付出辛苦和精力的。

  • 3 # 季布12345

    業主委員會必須真正經過全體業主認真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尤其業主委員會主任必須能為大多數業主爭取合法利益!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小區管理規約必須真正由全體業主討論透過!聘請物業公司必須由業主大會委託業主委員會招標後由全體業主選擇最終中標企業進駐小區為業主提供物業服務!

  • 4 # 執中bj1

    原因很多,試述於下。

    一,對業委會認識很缺乏,不知道它有什麼作用。反而覺得多出來這麼一個機構,肯定會給大家新增一些經濟負擔。甚至自己小區還沒有業主委員會,就牴觸上了。

    二,業委會的群眾基礎差。雖然是業主直接選舉出來的,但投票率是很大的隱患。 試想一下,60%的投票率,得票51%就可以當選的話,當選人真正得票率只有全體業主(選舉人)的三分之一多。 而投票率低,表明大家對選舉不熱心,對小區公共事務不關心。 他們的不參與,不等於不說話。以後凡遇不利於自己的事,或者聽聞業委會成員的負面訊息,馬上就隨聲附合。

    三,華人的丒陋一面在小區自治這種事情上最能集中表現。 自私、麻木、狹隘、猜忌……。在小區這種沒有政府、沒有約束、沒有懲罰、沒有獎勵,誰也把誰不能咋的的地方可以充分表現出來。 許多人寧可被物業公司騎在脖子上拉屎拉尿,也不願意讓鄰居的張某、曹某當自己的領導。"寧予外寇,不予胞弟"——憑什麼呀!明明物業公司侵吞了車位、廣告位收入,還窺視著公共維修基金那塊大肥肉,他們不在乎。反而懷疑業委會成員是否少交了幾百塊錢的物業費! 明明業委會成員是沒有報酬的幹義務,他們卻認死了"人不為己、天誅地殺"的定律,任其百口莫辯。

    四,死守陳規,不轉變觀念。總覺得物業費不該交,停車費不該交,物業公司不該管束我。如果業委會對此沒有改變,他們就認為業委會與物業公司同流合汙了。 攻擊的矛頭轉向了業委會,甚至有人公開說"寧要物業公司,也不要業委會"。

    五,業委會本該是業主與物業之間的橋樑,有些人卻認為應該是水火不容的死對頭。當業委會配合物業催交業主欠費時,這些人就跳起來罵娘。

    六,一些年齡較大的業主,總想著過去單位福利住房的好處,認為小區物業事務應該是政府的事。起碼應該由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出面把物業管起來,現在冒出個業委會插在中間,使他們的想法化為烏有,所以對業委會沒有好臉。

    總之,除了人的思想觀念跟不上形勢發展,無法適應新事物。主要是對《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的普及宣傳太缺乏。甚至街道辦事處、社群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對物業管理常識、對法律法規都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的。

    任重道遠,但前途光明。已有先行者取得了不菲的成績,足以證明這條路是正道!

  • 5 # 山東李廣友

    其實,套用一句話“業主委員會哪裡有好的,只是壞的程度不同而已;業主委員會哪裡有壞的,只是好的程度不同而已”。樂觀地看這是個好事,至少說明,小區的業主感覺到了業主委員會的存在,而不是像有些小區儘管業主委員會成立很多年了,仍然有很多的業主並不知道這樣一個機構的存在。一來說明,小區的業主們還是關注到業主委員會並有所期待,同時也說明小區的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存在著提升和進步的空間。

    業主委員會作為一種近些年發展起來的新生事物,包括其自身的定位、職能、功用都還處於探索和實踐的階段,並沒有十分標準、明確、規範的評價依據,在一個小區有沒有小區業主委員會遠遠要比小區業主委員會好還是壞更為重要!從全國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組建率來看,除了上海、武漢、深圳、廣州以及杭州之外,基本上都不超過20%,並且其生存、發展、持續以及活力都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困難和考驗,在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都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對業主委員會抱有過高的期待和不合實際的幻想,除了失望,我們獲得滿意和知足的機會並不是很大。基於這樣的一種現實考慮,本身我們對業主委員會並不應當抱有不切實際的想法。再者,業主委員會作為小區全體業主透過一人一票選舉出來的業主,本身也是小區的區分所有權人,大多數並不會因為當選為業主委員會委員有額外的收益和回報,相反,更多的時候,業主委員會本身就是懷著鬥爭的任務和使命浴火而生,猛然間面對錯綜複雜、沉重艱難的這份職責,很多人是感到壓力和責任、負擔和使命,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支援,多一些參與,會讓他們更溫暖,更有力量,更有信心。有很多的業主委員會存在著不到任期就集體辭職、或者到了任期後繼無人的情形,確實有些人是累壞了身、傷透了心,退意決絕。小區的公共事務,利益多元、訴求多樣,眾口難調,事非經過不知難,並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樣簡單和輕鬆。

  • 6 # 說天評地鹽城哥

    這個話題我最有發言權了。我就是花了很多時間成立業委會的人。說多了都是淚啊!

    1.為了和無良物業作鬥爭,筆者花了一年多時間爭取公共利益。當時物業為了增加收入,想把小區地面上的公共停車位作為自己的財產進行收費。筆者花了多少個日夜沒睡覺,把物業畫的停車位塗掉。

    2.為了成立業委會,筆者帶領一幫子擁護業主利益的同小區的兄弟姐妹,日夜動員,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上門入戶。曾經被物業威脅過。

    3.成立業委會的過程中,被物業動過手,當時的業主看起來很齊心。可是,成立後,物業的一點點謠言就讓業主產生動搖。

    4.業委會成立,特別是為了趕走無良物業成立的業委會,剛成立肯定是沒有任何費用的。就連成立業委會期間的所有費用都是我們兩個熱心人自己承擔,沒有要業主承擔一分錢。然而,由於無良物業勾結別有用心的委員和相關機構,造謠我們兩個領頭人和物業要錢,很多的業主選擇了相信物業,而不是為了趕走無良物業花費了一年多時間的我們。他們忘了物業帶給他們的傷害,忘了我們多少個日日夜夜的操勞。 真的為了錢,我們有必要花費一年多的時間?一年多的時間我們自己能夠創造多少的財富,相信大家也能夠心裡有數。畢竟我們還不是幾十歲的老人,我們有自己生活的能力!年輕才會有鬥志。

    5.說實在的,業主作為個體真的是一條蟲,就是一盤散沙。物業只要許諾不交物業費,就會有部分業主守不住底線,幫物業說好話,幫物業散佈謠言。雖然物業事後還是會起訴這些業主索要物業費,物業的承諾不會兌現。

    6.物業的離間計和某些別有用心的委員,能夠讓業主相信曾經為共同創造美好家園的我們寒心,我們也不得不佩服業主的識別能力。

    7.其實,只要業委會傷害公共利益,業主有權罷免不負責任的業委會成員。縱然有相關人員的保駕護航,只要業主齊心,依然是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清除不負責任的業委會成員,業委會的公信力依然可以維護,可是業主被物業成功分化了。不得不承認物業所謂的“不收費”是多麼的有誘惑力。

    其實,業委會是不是被公眾認可,最主要的還是在於業主的意志是不是堅定,一個能花費一兩年時間成立業委會的人,可能會為了物業的蠅頭小利而動搖嗎?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 7 # 快樂老太婆4199655846

    除非腦子進水了。電梯把業主住戶困幾十分鐘,你打電話叫物業,物業人換班吃飯沒人接電話,你恐懼只好叫業主志願者,他她看到微信,四處找人救你。你在物業受委屈,志願者替你出頭理論。天寒地凍供暖溫度不行,你在群裡發嘮糟,小區業主志願者替你去和物業理論。這就是我們小區業主志願者。

  • 8 # 社會共同體

    不可否認,物業公司有好有壞,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也有好有壞的。但並不能說所有小區的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都是壞的。

    那為什麼很多小區的業主認為業主委員會是壞的?個人簡單概括主要原因有如下幾點:

    1,有些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是由開發商、物業公司、居委會或街道辦內部操控而成立的,這樣的業主委員會受他們所控制,狼狽為奸,當然不是全心全意為全體業主服務的,甚至聯合起來侵吞業主們的利益。

    2,有些業主委員會雖然是由全體業主投票選舉而產生的,但由於業主委員會是沒有工資領的,也沒什麼補助的,都是無償的居多,而業主委員會的工作是非常繁瑣的,若要做得好是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的,心理不平衡,有些委員或主任只是掛個職而已,對小區的事情沒怎麼上心。

    3,關鍵的一點是小區業主委員會的辛勤無償付出,換來的是業主們的冷嘲熱諷,不理解、不支援,不知道業主委員會這個組織有什麼用,不積極參政議事,久而久之,有些業主委員會的心灰意冷了。最後要不就是被物業“收賣”,要不就“不作為”。

    基於以上幾點,好多小區的業主便會認為業主委會是壞的,甚至會認為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比有的好。

    那有好的業主委員會嗎?可以肯定地回答,有,而且很多呢。我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就是其中的一個,那今天就順便和大家說下我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及小區的情況吧,以此來說明業主委員會的重要性,同時更希望所有小區都能成立及重視、珍惜業主委員會這個核心組織。

    對於我小區來說,業主們是因為小區有業主委員會而感到驕傲和自豪!也因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而感到慶幸!因為,對於本小區而言,若沒成立到這樣好的業主委員會,那小區現在都不知變成什麼樣子了呢?

    我小區於2014年6月份交房,由於開發商自帶的前期物業公司管理實在混亂,且亂收費,各種收費資料都不肯向業主們公開,部分業主不交費或遲交費就會遭到物業公司的停水拆表等威脅。

    鑑於這種情況,業主們實在忍無可忍,大家團結一致,經過千辛萬苦的努力,於2015年10月份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從此,小區走上了維權之路,經業主大會的決定,90%以上的業主贊成解聘前期物業公司,可想解聘個物業不容易啊!後經業主委員會和眾熱心業主的共同努力,經歷了艱難險阻,逐級信訪,箇中的淚水令人辛酸……最後終於成功解聘了前期物業公司。

    委員會得到業主大會的授權後,透過向社會招標,於2016年3月聘請了新的物業公司,同時,業委會從開發商手上奪回了“政權”,小區業主從此才得以當家作主。

    業委會經業主大會制定了小區的“管理規約”及“小區的議事規則”,在業委會的監督下,新物業公司也找準了位置,以服務為宗旨,全心全意為全體業主服務,不會亂收費且賬目公開,業主們都很滿意,獲得了業主們的好評。在業委會的帶領下,業主們非常團結,共同自覺遵守小區的規約,小區處處充滿正正能量。

    小區參與活動的業主超過8成,透過這樣的聯誼活動,有效地增進了業主間的感情,更重要的是拉近了業主和業委間的距離。

    自此之後,業主們對業委的信任度和支援度大大地提高了,業主們紛紛積極參政議事,凡小區的大事情,業委會都會經過業主大會,由業主們共同商議去決定,把自主權真正交給了業主們。業主大會決定後,再由業委會交物業公司去開展各項工作,業主,業委,物業公司這三方關係比較融洽,業委起監督作用,小區有什麼問題,物業公司會積極去解決,業主們挺滿意,交物業費的積極很高,收費率達98%以上。

    小區現在到處洋溢著溫馨和諧的氛圍!而這一切真的來之不易,全賴業主們的全力支援及業主委員會的無私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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