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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律律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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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取名字真難啊啊
順風車和網約車是不同性質的出行,是不需要網約證的。
第一,順風車和網約車是不同性質的出行,國家頂層設計是鼓勵順風車的。具體請檢視我另一篇6月2號的問答,"順風車到底合不合法,運管會不會抓?",裡面詳細從國家指導性意見跟合規地圖,說明順風車合不合法問題。如果你沒空看的話,我先把結論放這裡,在已經出臺順風車規定的城市裡,順風車是合法的,不需要網約證。但是在沒有出臺順風車規定的城市裡,順風車仍然界定模糊,有被定性為網約車的風險,可能定性為非法運營。
下圖為手機截圖,如果被摺疊,請點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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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我還是告訴你,我們是按保險合同履約的,保險合同每年籤一次。在保險合同生效期間,在"運營過程中"發生理賠,是否理賠是保險公司說了算。在"非運營過程中"發生理賠是沒有理由不賠的,但是有時這個界定就比較模糊,因為保險公司有理由證明你巡街聽單。在一個投保自然年沒有跑過滴滴的絕對可以理賠的。車輛屬性是否為運營車輛是車管所的行駛證說了算,不會因為你跑過滴滴而改變車輛屬性,所以如果很久都沒跑過滴滴了,直接滴滴賬號裡刪除當前機動車就足夠擺脫跑車嫌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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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易足者常樂
順風車算不算網約車? 順風車是否需辦營運證? 現就我的理解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順風車的推出與網約車應有所區別,順風車顧名思義,車主到一個地方出行(上班、辦事情、旅遊、探親等),車上有空餘位置,透過網路聯絡一位順程的乘客(到同一個目的地或路過的某一地方),讓所搭載的乘客與其均攤該路段的所需費用,這樣即讓車主降低了出行成本,同時所搭載的乘客與乘計程車相比也減少了租車費用。這樣還充分利用了交通資源、節約了能源並有利於環保還減少了交通的壓力,對乘車雙方,社會都有益。網約車應是根據租車者的需要,車主將其送達目的地,租車者承擔該路程的全部費用,車主並贏得合理的收益。所以我認為順風車與網約車有別。
順風車是否應辦理營運證,我認為: 1.順風車有關規定限制每天約載乘客的次數;2. 乘客只是合理分攤乘車路段的實際費用,車主不存在盈利,所以我認為不應辦理營運證。
以上只是自己的認識,是否需要辦理營運證還要以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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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出租歡樂
只想知道順風車萬一不小心出事故,保險公司會賠償嗎?賺個白菜價要當那麼大風險,還有坐車的人都把他當爺爺,希望你考慮清楚跑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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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團島彎彎
不多說,給大家看看青島市的相關檔案,您一看就明白!您可上本地交通委官網檢視相關規定。
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於查處非法營運時對私人小客車合乘認定的意見釋出時間: 2016-12-29 00:00:00
QDCR-2016-017003
青交運管〔2016〕17號
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於查處非法營運時對私人小客車合乘認定的意見
為進一步規範運輸市場秩序,依法查處非法營執行為,合理釐清非法營執行為與私人小客車合乘的界限,經市政府同意,現對私人小客車合乘提出如下認定意見:
一、私人小客車合乘(以下簡稱"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指透過網際網路平臺整合出行資訊,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資訊,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二、合乘各方包括合乘資訊平臺(以下簡稱"合乘平臺")、合乘出行提供者和合乘者。
合乘平臺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平臺,整合供需資訊,提供合乘出行資訊服務的企業法人。
三、合乘不屬於道路運輸經營行為,禁止利用合乘名義從事營運活動。合乘各方應透過簽訂合乘協議的方式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及事故責任,並依法、依約自行承擔相關權利、義務及責任。
四、提供合乘出行一天內不得超過四次。
五、合乘出行分攤費用,僅限於合乘行駛里程的車輛燃料成本和通行費,不得向合乘者收取時間計費或其他任何費用。車輛燃料成本按照合乘車輛車型在工信部登記的綜合工況百公里油耗、燃油實時價格和合乘里程計算。
合乘平臺可以在合乘者分攤的費用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資訊服務費。
六、合乘出行提供者透過合乘平臺提供服務的,應當實名註冊。
七、合乘平臺應當運用技術手段做好合乘出行管理,並將相關資訊接入政府監管平臺,接入資訊包括:車輛號牌、行駛軌跡、日出行次數等。
八、合乘平臺不得給予合乘出行提供者任何獎勵、補貼,吸引合乘出行提供者變相從事非法營運。
九、合乘各方應配合執法檢查,主動提供合乘資訊。
十、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按照非法營運有關規定依法查處。
十一、本意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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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字名麼什起道知不
個人分析,首先,國家鼓勵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交通部已經下發了相關指導檔案。但具體細則還要以當地政府釋出檔案為準。當地釋出檔案的,按照規定操作的順風車是合法的(即非運營車輛,超出規定範圍就算非法運營了)。當地未釋出相關規定的,很容易被判定為非法營運。一旦被抓想要處理難度不小。但最近發生的幾例案件,透過法院根據國家交通部的規定,都勝訴了。(前提是真的不要打著順風車的名義出去賺錢。)
鞍山市私人小客車合乘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字號 大 中 小】 釋出時間:2016-10-21 瀏覽次數:419次
第一條 為規範私人小客車合乘行為,保護合乘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拼車、順風車,是指合乘服務提供者不以盈利為目的,事先在網際網路合乘資訊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合乘平臺)中釋出個人駕車出行資訊,由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非營運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第三條 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服務實行限次數制度,每日每車派單次數不超過2單。
第四條 合乘平臺對合乘服務提供者登記必要的身份、車輛等資訊並向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第五條 合乘平臺應當按照時間、線路基本相同的原則,為釋出出行需求的合乘人提供資訊查詢或選擇;應當限制合乘服務提供者查詢合乘人出行的時間、地點、聯絡方式。
第六條 私人小客車合乘屬於合乘各方自願的民事行為,相關責任、義務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合乘服務分攤費用僅限於出行過程中的能耗成本和發生的通行性費用。合乘服務分攤費用由合乘服務提供者和合乘人按照人數平均分攤。
合乘服務分攤費用的計算,應當根據合乘服務提供者登記的車型、排量,參照工信部發布的車輛綜合能耗,合乘人合乘的里程,計算能耗成本費用和通行費用,分攤到合乘服務提供者和每名合乘人。
第八條 合乘服務提供者應當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確保為合乘人提供安全出行服務。
第九條 合乘平臺應向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將服務平臺數據庫接入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平臺,按要求實時、完整地提供合乘資料。
第十條 合乘資料包括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姓名、車牌號、車型、出發時間、起訖地點、行駛線路、合乘人的地點、合乘費用等。
第十一條 合乘平臺採集合乘服務提供者和合乘人的個人資訊,不得超越提供合乘業務所必需的範圍。除配合國家機關依法行使監督檢查權或者刑事偵查權外,合乘平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關資訊。
第十二條 禁止利用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從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
第十三條 合乘服務分攤費用超過出行過程中的能耗成本和發生的通行性費用的,或每日提供合乘服務超過2單的,按未經許可從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 利用合乘服務從事非法營運的人員、車輛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後,合乘平臺不得再為其提供合乘服務供給登記和服務。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透過此規定可以瞭解到,規範出行順風車才算非營運車輛。一旦違規了可就是營執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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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說話的派大星
順風車並非網約車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快車、專車等網約車的營運性質;對於順風車,該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按城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此可知,在上述行政規章中,順風車與網約車並非同一概念,且順風車的管理當由城市人民政府依法進行。
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以下簡稱《合乘意見》)。其第一條規定:“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資訊,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駕駛員的小客車、分攤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燃料費和通行費)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該條明確了納入行政規制的順風車概念。其第二條規定:“合乘出行作為駕駛員、合乘者及合乘資訊服務平臺各方自願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民事行為,相關責任義務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擔。”順風車並不以盈利為目的,也非營執行為。
綜上,網約車與順風車並非同一概念,網約車的本質依然是出租汽車,目的在於營運,故相關車輛和從業者,需符合相關條件並經一定的稽核程式;而順風車的目的在於互助,並非營運,故不需履行上述程式,亦無需辦理車輛使用性質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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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米6
順風車是網際網路時代的一種經濟、環保、便捷的互助、合乘出行模式,還屬於不具有盈利性質的私家車,因此不需要辦理營運證。而網約車是網際網路態勢下的計程車,是專業的營運車輛,自然需要營運證。
交通運輸部不能只是譴責滴滴,或者一關了之,應該出臺一部行業標準,要求所有順風車運營企業參照執行:1.明確順風車的非盈利,互助出行的合法性質。2.嚴格界定,順風車不同於網約車,每天限制接單最多4次。3.註冊稽核實行更有效的身份認證方式(人、證、車完全相符,最好有戶口本、職業證明)。4.設定一定的門檻,如司機滿30歲(已婚並有正規職業證明的可以降低5歲),駕齡3年以上(無酒駕、毒駕等違法或犯罪記錄)。5.建立司機電子檔案,設立管理員,對司機進行遠端的管理、培訓和疏導。6.不必扯什麼社交功能,只需要固定的雙方評價方式(如是否守時,溝通順暢,舉止文明),用以積分評級。7.監察行駛路線與規劃路線,明顯偏離則由乘客確認安全性,否則異常告警。8.限制夜間22時-6時,和“非同城”用車。9.及時處理投訴,保障雙方權益,尤其是涉及性騷擾或暴力威脅傾向的。10.設立危機管控機制,接報異常後,第一時間警告或報警。11.因為非營利性,順風車費建議為出租費的50-70%,順風車平臺每單固定抽紅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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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吥螚牽手掱X
順風車就是黑車,滴滴組織黑車搞非法營運,本來有營運車的,結果被滴滴公司直接下線,只有私家車可以接單子,你們說順風車是不是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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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管理實施細則 附則中對順風車有相關規定,自己去百度,順風車不屬於經營性,不用辦證,但有每日次數限制,合不合法以政府檔案為準,不是噴子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