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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點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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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愛太美
答:學生對自身權利的維護是正確的,但並不是值的提倡的。
為什麼呢?學生必定是學生,他們的思想在當前教育模式或教育體制下依然要受到約束。任何一個社會或團體都會有適合自己的一些規章制度,那麼在這個圈子裡的人都要嚴格遵守的,作為學生他們的思想自然是趨向自由的,開放的,幻想的。但有時真的是可愛的,正確的,前衛的。下面呢我講個不同的關於手機的二個故事。
比如很多的中學是不準學生帶手機的,班級也規定學生不準帶手機進入課堂,但一個學生就是把手機帶進課堂了,老師發現了沒收了。學生要老師不給,並答應期未結束給,結果呢老師把手機搞丟了,學生要,老師賠。
另一個故事是老師發現學生課堂上玩手機,就把手機要來當場給摔了,家長拿著發票來,老師賠。
那上面二個故事也有不同的結果,老師方面:學生上告,老師被教育局批評檢討,學生方面:被勸退。
學生帶手機進入學校法律也沒什麼明文規定,學校是規定了,但又不是法規。這個時候如果老師真的那麼做了,學生維權應該是正確的,但從另一個角度講,維權過的學生以後的生活學習真的會好嗎?還有誰會管理他呢?所以家長學生都要從教育管理的角度支援學樣的做法才是正確的。
學生對自身權利的維護也未心不可,比如中小學生身體正是成長髮育最快的階段,現在學校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最大程度是犧牲學生的利益的。比如學校規定早6:40到班,學習到11:40,下午1:50到班學習到17:40我們算一下,學生一天上課的時間是近10個小時,加上課外作業基本上學生每天的學習要達到12小時,累不累,累,效果好不好,好!為什麼說個好呢,因為把學生當機器呀,死記硬背呀。
有個故事說的好,說一個語文老師天天什麼都不教就教學生背誦課文,考試一考本書知識定是高分。甚至有的老師呀天天讓學生抄寫作文,目的是什麼,就是會背誦會套用。這樣的教育學生當然不高興,但也沒什麼辦法是吧。在這種教育下有的學生長期來是很被動麻木的,但有的學生是起來反抗的,他們的身體成長快速發育階段是需要大量的營養的,他們會感覺到餓,會利用課間去小店買東西吃,吃東西又要浪費時間的,遲到又是要被懲罰的。可能這就是應試教育產業化的畸形模式,吃東西也成了浪費時間的了。
當然還有很多不合理現象,比如老師可以隨意檢查學生揹包啦,公平學生成績啦,按提名先後分座啦,等等。但在現有體制下,真的難改變這種不合理現象,儘管學生們不服氣,但胳膊扭不過大腿,自任命苦吧,誰要自己不是那個優秀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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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者一一許仙
“學生階段主要的任務是學習”,這是中國家長和老師最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我認為,在成人之前,家長老師給予孩子更多的教育和監管是無可厚非的。但是,不能因此剝奪孩子們的所有時間,人生在世,不是這個階段的時間全部投給學習,那個階段的時間全部投給工作,把人世間變成一個真正痛苦的修行!我認為每一時間段都應該愉快地去做每一件事,學生有權力享受這個世界的權力,尊重他們選擇,一切應該水到渠成!
馬雲講,中國的教已經世界第一,在育上是缺失的,每一個人一輩子需求的不僅僅是語數外,更有體育、音樂、舞蹈、書畫等藝術的需求,因為這些素質會讓大家藝朮地去工作和生活,激發大家的想象力和創造力。學生應該讓他們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有人說過,過去的中國學生,小時候過多的被限制在學習修行當中。高中之前全部是學習,懸樑刺股,為了考高分,考大學。而到了大學就是天堂,應付考試、談情說愛……這是不對的!應該在高中之前輕鬆一點,自由一點去追逐自己的天賦,到了大學反而要刻苦鑽研,深挖興趣和專業,不到實戰、熟練,不能畢業,不能交給社會和崗位。也許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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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百利順津NXB900
謝謝邀請!個人自身權利是全世界公認和提倡維護的,學生也不例外。假如在學校被老師施暴或歧視侮辱,分數瞞報,偷樑換柱,每個學生都可以用法律或其他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年齡小的學生可由監護人帶替維權,在公共場合學生的自身權利也是被社會公認和維護的,家長和老師有義務教導孩子,怎樣以正當方式,維護自己的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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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牌大熊
學生法律意識增強的必然結果。
1、學生的法律日趨完善。
(1)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保護條例的貫徹實施,給學生撐起保護傘。
(2)學校社會齊抓共管。學校和班級文化生活納入法律內容、貼標語引起老師和學生的注意,激發心理依法維權樂趣。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進入課本和課堂,維權有盼頭。
(3)社會環境。包括社會交往、媒體導向等多方面,進入依法維權時代。,
3、有的學生對自身的法律權利認識不清和混餚,不同階段有不同的看法和行為。
大學階段,學生法律知識含量日漸豐滿,學習和獲取法律法規知識能力不斷提高,保護自己身心不受侵害是理所應當的。初中和高中階段的學生對於法侓知識瞭解的比較多,小學生知道依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但維護權利,有一定的盲目性。比如:手機這個問題。手機應該按物權法屬於個人所有,但老師沒收。大學建立了手機牆;中小學老師沒收後代為保管,在規定期限內歸還;這是為了學生好好學習。法律和道德之間既有聯絡,又各自獨立,甚至追根索源,注重因果。
之間有衝突時,以人為本,尊重人格,保護弱者利益,保護受教育者主要利益。才是人們的共識。
4、其實學生對自身權利的維護是一種進步。
人類在進步的過程中,從師道尊嚴到如今學生自身權利的維護,中華民族走得是比較艱辛!現在講究平等,有民告官、在社會交流和合作中平等互助,學生權利的維護是在這個大前提下發生的,不是“獨生子女”的專利。
4、在學生維權是,教師寬宏大量,教師要依法執教。
(1)大人給小孩講過的故事“宰相肚裡能撐船”,老師當然清楚。古往今來,大人物講究寬宏大量。民間社會交往講究和諧包容。學生畢竟比老師小,閱歷等不如教師。面對這樣的學生,怎麼辦?
一是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和學生、生生之間,本著君子動口不動手,“忍”為高;但不能放棄“正當防衛”。人與人之間使用語言、動作、表情來表達思想和情緒的,察言觀色,儘量避免激化教師和學生的不良情緒,引發惡性違法事件。
二是對有戾氣的的學生,警覺提防,儘量把戾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是想方設法遏制戾氣的蔓延。
四是加強師生間溝通交流,力求掌握他們的性格特點和戾氣的苗頭,順著情緒延緩戾氣速度,迂迴中扭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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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心唯公
學生對自身權利的維護是正確的,必須加強引導。
青少年權益保護法對學生的權益有明確而詳細的規定,社會和學校、教師、家長都有義務普及這些法律常識,讓學生知情,並且學會正確維護自身權益。
青少年權益保護法對家庭、學校、社會三個責任主體都有全面而嚴格的規定,每個責任主體的行為都進行了規範。
青少年權益受到侵犯時,輕微的可以由當地婦聯的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委員會進行行政申訴,嚴重的可以申請司法機關介入處理。
青少年應當積極維護自身權益,讓法治從娃娃抓起,為建設法治社會打好基礎。尤其對校園歁凌事件,採取零容忍態度,發現一批,查處一批,引導形成同學之間健康良好的關係,還校園以清靜、規範。
權益維護沒有過不過分,以法律規定為準,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必有其它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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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非誠勿擾179981985
在許多媒體上看到學生的權利受到侵犯,學校的暴力事件居多,師生之間、同學生之間言語侮辱,肢體衝突。有的甚至帶有幫會性質,欺凌若小,使人致傷致殘甚至死亡,惡劣的程度令人心寒,引起社會一片譁然!令家長擔憂,令人心痛!!!
保護、關心下一代的成長,不容忽視!維護學生的權利是在必行,學生對自身維權重中之重,無人可阻,無人可攔!學生權利有哪些應需要受到尊重和保護呢?受教育的權利、生命健康的權利、財產所有權、人身自由權及隱私權都是不容侵犯的,無論是在家庭、在學校、在社會。學生的自身維權要佔主導地位,要有兩個必備的條件,其一,要明確自身應有的權利;其二,維權的渠道,這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的幫助、引導、監督。其三,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完善、監督、執行。觸犯法律法規就要受到相應的懲處,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從而威懾校園暴力以及各種的侵權行為。學生靠自己維權存在一定難度,學校是學生生活的主要場所,在受到欺凌、打壓的時候是無助的、是恐慌的,因為事件的發生具有隱蔽性,不能及時被發現,使學生的身心受到傷害,這種創傷是無法彌補的!學校要加強普法教育,使學生懂法、守法明白法律的威嚴,任何人不能褻瀆!還學校一片清純、溫馨、快樂的天地!
個人見解,請朋友們點評、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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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介書生945
看了題主的主題和說明,個人覺得,維護學生自身的權利是好事,但戾所太重確實真的不太好。
什麼是戾氣?好聽點說,就是怨氣、邪氣;難聽點說,就是殺氣;
有戾氣的人,容易偏激、殘忍,解決問題容易走極端;是比較可怕的人。
支援學生維護自身權利對於學生維護自身權利,要予以支援和鼓勵,學生們有了維權意識,是社會的一大進步,也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水平的提高。
這也說明,法制觀念深入人心,法制建設卓有成效;學生法制意識提高了,未來一定會更加美好。
這方面,就不需要多說了。
引導學生正確面對不公平,及時疏導學生如果學校有了戾氣太重的學生,就算在學校沒有發生什麼事,到了社會上也會是不安定因素。
所以,學校及家庭要及時開導學生,避免個人怨氣得不到疏洩,最後成了戾氣太重的學生。
學校及家長要加強學生三觀教育,
如果三觀正確,學校就不會有那麼多可怕的事情發生。
從這方面來講,素質教育就顯得非常重要,過去,過多地注意分數,是得學生分數為王,而其他方面成為空白。
加強素質教育,加強三觀教育。就可以避免很多悲劇發生。
學生及家長要公平對待孩子
學校、家庭及社會正確面對學生,公平面對學生,儘量為學生提供一個公平的環境,減少學生產生怨氣的機會,給學生一個健康成長的機會。
及時疏導學生怨氣
必須承認,無論我們如何做,總會有人覺得不公平。
所以,如何及時發現問題並加以解決,對學生的怨氣進行疏導非常重要。
而一個非常簡單的方法,就是要讓學生有說話的機會,不能像某些家長一樣,要麼“閉嘴,都是你不對”,要麼“什麼都不要說了,說了也沒用”,要麼“你想說什麼我知道”等等,放棄了了解學生的一次大好機會,同時又關閉了學習戀千年怨氣的出口,使得學生怨氣越積越重,如同氣球越吹越大,總有一天,會聽到爆破的聲音。
讓學生把想要說的說出來,需要學校,更需要家長們,因材施教,及時引導,家長做這方面的工作,應該更有效,自家的孩子,家長更應該知道存在什麼樣的問題。
讓全社會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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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郭阿翁
關於怎麼看待學生自生權利的維護,我這個問題我想說一下我的觀點:
首先權利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學校有權利對我們犯的錯誤給予一定懲罰,我們也需接受,但有時我們犯的錯誤不足以構成學校給予我們懲罰,我們就可以用法律來保護我們自己,這就是我們擁有的權利。比如體罰,現在有一些老師或者學校會用一種武力教育學生,如果學生叛逆不聽過會招到這類老師的體罰,嚴重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當學生遇到武力暴力和語言暴力時,需向有關部門反應,當然學生也不能濫用權利避免造成師生關係緊張,更應注重學習為主與同學團結友愛,尊敬師長做一個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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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語文老師28
前幾天有個影片,是學生背了時尚揹包就被班主任扇耳光,遇到這樣的事情學生必然要維權,我也是非常支援。
有些學生長期不遵守學校的校規,教師一旦稍有懲罰,家長就會糾集一群人來學校鬧事,美其名曰“教師體罰”,這樣的“維權”我是不支援的。這種情況在義務教育階段是很常見的,估計很多人深有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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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是知識的搖籃,老師是園丁。為國家培養人才。當然,也會制定相應的校規來制約,管理學生。老師在執行的過程中,也有可能發生個人行為,與學生髮生語言和肢體方面的衝突。這是家長和社會,不願意看到的,但是,卻時有發生。
這樣的前提下 ,許多高校學生部,應運而生。
它的職責是,維護學生與老師之間的關係。是橋樑。它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讓學生有更好的氛圍,去獲取知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任何行為,至於法律之外,就會失去平衡衡。偏離軌跡。
希望校園多一點笑聲。學生多一份理解,家長多一份安心!
這是我的理解。